专项工程支出专项资金占用科目之一,核算用于各种专项资金进行的工程实际支出。 发生的各项支出,借(增)记本科目,贷(减或增)记有关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将其全部实际成本冲转有关专项资金来源,借(减)记“专用基金”、“特种基金”、“专用拨款”等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应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借(增)记“固定资产”科目,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用特种基金建造的临时设施完工时,按实际成本,借(增)记“临时设施”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用专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完工时,其实际成本和利息支出在借款未归还以前,留在本科目内暂不冲转,只将其由“未完专用借款工程”转入“已完专用借款工程”明细科目; 同时,按实际成本(不包括利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当企业用借款项目新增的利润或专用基金归还借款时,再按还款数冲转“已完专用借款工程”,还多少、冲多少。 本科目应按每一专项工程设置明细帐。其中,用专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应分为“未完专用借款工程”和“已完专用借款工程”两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专项工程支出用专用基金、专用拨款、专用借款所进行的工程的实际支出。例如工业企业以专用基金、专用拨款或专用借款建造房屋建筑物,购置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以及固定资产大修理等工程的支出。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不包括在内。 专项工程支出 专项工程支出企业为进行各种专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在会计核算中,应设置“专项工程支出”帐户反映企业为进行各种专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和成本。在这个帐户下,应按更新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专用基金工程; 挖潜革新改造拨款工程,科技三项费用拨款工程等专用拨款工程; 小型技措借款工程、出口专项借款工程和引进设备专用借款工程等不同的资金来源和每一项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各专项工程支出发生数,借记该帐户; 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工程完工经验收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成本贷记该帐户,并按不同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帐户。专用借款工程完工,经验收交付使用,但尚未偿还借款前,仍留在该帐户,按其实际支出数由“未完工程”明细帐户转入“已完工程”明细帐户; 在归还借款时按归还数贷记该帐户,借记“利润分配”帐户。购建固定资产的安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还应按其实际成本 (固定资产价值) 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记录。“专项工程支出”帐户借方余额反映各专项工程“未完工程”的支出数和专用借款“已完工程”支出数的尚未归还借款部分,在资金平衡表上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列示于资金占用方。 ☚ 专项应收款 基本建设借款 ☛ 00007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