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专职仲裁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专职仲裁员对各类纠纷案件主持调解与进行仲裁的、专门从事仲裁工作的人员。专职仲裁员在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条例及规则等有关规定,专门负责处理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仲裁案件。国家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里配有专职的仲裁员。专职仲裁员既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又是专门从事经济合同仲裁的专职人员。专职仲裁员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专职仲裁员的任务是:(1)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制裁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3)维护我国社会的经济秩序;(4)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专职仲裁员以仲裁工作为职业的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经过法定程序可以任命为仲裁员。法定条件是: (1) 高等院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水平,从事经济合同管理、经济行政管理、法律、经济教研工作,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 (2)中等法律、经济管理专业学校毕或者具有同等水平,从事经济合同管理、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工作,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 (3) 相当高中文化水平,从事经济合同管理、经济行政管理或者法律工作,具有独立办案经验的。凡具有以上条件之一被任命为仲裁员的,为专职仲裁员。专职仲裁员在执行职务时,与兼职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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