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银行会计科目
对专业银行具体会计核算对象所作的科学分类。它是根据各专业银行的业务特点和要求,按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或资产、负债)具体不同的经济特征和核算内容进行分类的名称。并为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资金、财务活动情况提供正确的数据。
专业银行会计科目设置的要求: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体现国家的政策、法令,并尽可能与计划、统计项目相适应:按照经济成份、行业分类、资金性质和核算需要分设科目;适应经济核算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专业银行会计科目分类。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
目两类:表内科目包括资金来源类、资金运用类、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共同类以及损益类四类;或者包括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和损益类四类。表外科目不再分类。
现行的专业银行的会计科目,大都按货币资金不同性质,人民币核算和外汇核算的科目并列在一起,分别核算。例如: 中国工商银行的表内科目分为:企业及储蓄存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国外业务、其他业务、金融机构往来、联行往来、基金及其他资产负债、损益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十类。截至1989年底止共计268个科目(其中包括国外业务科目27个,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科目24个)。表外科目类共计20个科目。又如: 中国银行表内科目共176个,表外科目15个。
各专业银行会计科目的使用规定。主要是:
❶专业银行会计科目由各总行统一设置,在各自系统内使用。分行如有需要,可增设辖内专用科目和帐户。但在向总行上报报表时,要由分行并入总行规定的有关科目内。
❷会计科目的代号,由各总行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科目代号,一般统一编列为二位至三位数字。分行增设的辖内科目代号,由分行规定。但不能与总行规定的科目代号重复。同时,要从代号上明显地看出与总行规定的科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采用四位数字。中国银行的会计科目代号为三位数字,科目下设置的二级科目代号为四位数字。
❸会计科目的设置或调整,要明确与全国银行统一会计科目的归属,并抄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备。修改变更会计科目时,除在年度终了,采用结转对照表方式办理新旧科目结转外,在年度中间应一律填制传票,通过会计分录结转,以便划清新旧科目的使用阶段,衔接决算表上、下年度的余额,全面反映当年的业务、财务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