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不良刊物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不良刊物条例1975年8月15日香港政府为取缔对青少年有害或内容猥亵、淫亵、令人厌恶或反感的刊物而颁布实施的单行刑事法规。条例共10条。主要内容是: (1)书刊物品和不良书刊物品的范围。参见 “出版、拥有或输入不良书刊物品罪”。(2)不良书刊物品的禁止。该条例规定,出版、拥有、输入不良书刊物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定罪,得处10万元罚金和监禁三年,该不良书刊物品充公。(3)诉讼程序以及裁判司和警察机构在检查、检验不良书刊物品中的权力。条例规定,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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