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比产品成本“可比产品成本”的对称。指本企业在上年或以前年度未正式投产,本年开始正常生产的产品生产成本。它与试制的新产品不同,后者是专项实验性的生产,单独计算成本;前者则是正式投产的新产品。对不可比产品不规定成本降低任务,但应制定计划成本,以促使降低消耗。这些产品,与上年或以前年度的实际成本无法对比,但与制定的计划成本仍然是可比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木的进步,新产品不断增加,可比产品比重日趋下降,如果只对这些企业考核可比产品成本,已不能反映企业降低成本的实际成果。为此,国家对成本指标的考核办法作了改进,凡工业企业可比产品比重低于50%的,改为考核全部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全部产品成本降低额,对企业的成本计划进行综合考核。其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产品成本降低额=(本期各种产品的实际产量×本期各种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本期全部产品的实际成本 式中的本期各种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一般不得超过上年各种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出来的成本降低额,只要不出现负数,企业即完成了成本计划。对这些企业考核全部产品的计划成本,有利于减少耗费,降低成本。 [参] 可比产品成本 不可比产品成本 不可比产品成本“可比产品成本”的对称。以前未正常生产而在今年开始正常生产的产品成本。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产品不断出现,在一个企业内部呈现: 可比产品所占比重日趋下降,不可比产品比重增大的趋势。 ☚ 可比产品成本 发出商品 ☛ 00007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