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不信任时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不信任时期又称“嫌疑时期”。法律规定的对破产人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行使撤销权利的一定期间。通常以破产宣告或停止支付或破产申请提出为基点向前追溯确定。具体期间长短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为固定期间,有的国家为弹性期间。西班牙破产法规定,破产人从停止支付至破产宣告之日期间内一切民事行为无效。法国1967年破产法规定,不信任时期最长不得超过破产宣告前18个月。根据中国企业法 (试行) 的相应规定,此期间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