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镇
三等镇。镇,边防守御军镇,按兵额及其地理位置分为上中下3等。《新唐书·百官志四》: “下镇: 将1人,正七品下; 镇副1人,从七品下; 兵曹参军事1人,从九品下。每镇又有使1人,副使1人。凡军镇,2万人以上置司马1人,正六品上; 增仓曹、兵参军事各1人,从七品下。不及2万者,司马从六品上,仓曹、兵曹参军事正八品上。……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御。…… 〔下镇,录事1人,兵曹佐1人,史2人,仓督1人,史1人。凡军镇,500人有押官1人,1000人有子总管1人,5000人又有府3人,史4人……每防500人为上镇,300人为中镇,不及者为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