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上海停战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上海停战协定又称“淞沪停战协定”。1932年5月5日,由国民党政府和日本签订。规定中国在上海至苏州、昆山地区无驻兵权,划上海为非武装区,而日军可在上述地区驻“若干”军队。参见“一二八事变”。 上海停战协定见“淞沪停战协定”。 上海停战协定 上海停战协定又称“淞沪停战协定”。1932年5月5日国民党政府代表郭泰祺和日本政府代表重光葵分别代表中日双方在上海签订。1932年1月28日,日本侵略军进攻上海,驻防上海地带的国民党军第十九路军在全国人民抗日民主运动的推动下,奋起抗战,迫使日军不断增兵,四易主帅。但蒋介石坚持“先安内,后攘外”的不抵抗政策,与日本举行谈判。3月24日,国民党政府正式派出代表和日本代表在英国领事馆内进行谈判。5月5日,国民党政府外交次长郭泰祺与日本特命全权公使重光葵分别代表中日双方签订 “上海停战及日方撤军协定”(简称“上海停战协定”) ,规定双方自签字之日起停战;并划上海为非武装区;中国不得在上海至苏州、昆山 一带地区驻军,而日本则可以在许多地方驻军。上海停战协定的签订,进一步暴露了日本对中国领土的侵略野心,也反映了国民党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 ☚ 上海商团 上海摊贩事件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