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三表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三表法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提出的归纳法。与简单枚举法不同,要求以大量经验和科学实验为基础,先制定“三表”。1.“存在表”,收集有关研究对象的正面例证。如研究“热”,就收集具有“热”这一性质的若干例证。象火焰、摩擦、阳光等。2.“缺乏表”,收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反面例证。如研究“热”,就收集与第一表中类似但并不具有“热”的若干例证,象磷火、月光等。3.“程度表”,收集有关研究对象以不同程度出现的例证。如研究“热”,就收集不同程度热现象出现的若干例证,象移动阳光下凸透镜的位置,受其照射的同一物体的温度也随位置的不同而有差异。通过“三表”的制定整理了材料,再据此运用理性的分析和比较,进行“适当的拒绝和排斥”,将明显表露事物本质的材料归纳起来,得出结论。后英国哲学家穆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成“穆勒五法”。 三表法 三表法墨子提出的立言、著文的美学原则和标准。语出《墨子·非命上》:“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有本”,指言要有据,以古代圣王言行为本;“有原”,指立言要从下情出发,以百姓的实际体验为据;“有用”,指立言、著文要考虑到有利于国家百姓的良好政治效果。墨子“三表法”注重立言、着文在内容方面的逻辑性、可信性以及社会功能,对后世论说性散文的写作有一定指导意义;但同他的“非乐”思想相联系,忽视形式方面的美感因素,就带有片面性了。 ☚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养气 ☛ 三表法 三表法表,即标准、法则。三表法,又称“三法”。本是墨子关于认识论的术语,语出于《墨子·非命上》:“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三表,即发议论或写文章要遵循的三个标准。“本之者”,是说要言有史据或者史鉴。“原之者”,是要考察百姓在所见所闻之后发表什么意见。“用之者”,是在实行中检验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古代议论文中多用墨子“言必有三表”为抒发政见、阐明主张之本。这种用以上三法著文的,也称“三表法”。例文如唐代柳宗元《封建论》。周代之后,中国社会政治制度开始由封建制(分封制)向郡县制过渡,即各地区为国家的地方行政单位,地方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而非世袭,这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自秦至唐,仍有人主张恢复秦以前的贵族分封制。《封建论》立论是反对分封制,先从“本之者”看,根据各个时期的历史事实指出封建制之弊害和郡县制之优越,其次从“原之者”考察,指出分封制之贵族统治者虐待人民而朝廷无奈,然后就“用之者”分析,分封制“末大不掉”(即尾大难动,意指下不从上),朝廷压不住诸侯,而郡县制可以“摄制四方,运于掌握之内”;前者“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而后者对地方官吏“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甚至“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所以“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是符合国家人民利益的。用三表法作政论文,优点是立论有据,论证从事实和利害关系上着眼,故笔锋犀利,易击要害,有强烈的说服力。 ☚ 擒纵 引古起 ☛ 三表法 三表法墨子提出的判别言论是非的三条标准和方法。《墨子·非命上》言:“言必有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本”,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借鉴于过去的历史经验;“原”,即“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以百姓耳目所见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用”,即“废(即“发”)以为刑政”,通过实际的政治实践活动加以检验,看其是否合于“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三条标准与方法,颇有些唯物论色彩。然墨子在实际判别中,把所谓“天鬼之志”及人们的某些虚幻感觉都当成了依据,就把其相当正确的方法和虚幻迷信搅混在一起了。 ☚ 三邹子 三纲六纪 ☛ 三表法 三表法春秋时代墨子提出的一种宣传方法,即“言必有三表”。这三表是“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有本”为第一表,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是说发议论不能只凭主观印象,而要有历史根据,以先王遗教作为议论的佐证。第二表为“有原”,即“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发议论不能凭主观猜想,要常引用百姓耳闻目见的事实,从群众的亲身体验中得出结论。第三表为“有用”,即宣传仅仅做到有根有据还不够,还应当对社会、对人民有好处,符合“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宣传要重视社会效果,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 人身攻击 三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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