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礼辞典︱自序 自序 古之所謂禮,本指祭祀鬼神之事,隨社會發展,禮之範圍逐步擴大,由祭祀之禮而及于人倫之各種規範,再而至于有關政教之典章制度。今試以《儀禮》、《周禮》及大小戴《禮記》所涉及之内容觀之,則天子侯國建制、疆域劃分、政法文教、禮樂兵刑、賦役財用、冠昏喪祭、服飾膳食、宫室車馬、農商醫卜、天文律曆、工藝製作,可謂應有盡有,無所不包。其範圍之廣,與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或有過之而無不及。是以三禮之學,實即研究上古文化史之學。前人“六經皆史”之説,禮書可爲明證。 三禮及《大戴禮記》其成書之時代,有前有後,内容又極複雜,其中一小部分不免攙有儒家之設想。但就其極大部分而言,則爲記述當時或前人所行之禮制。如書中述職官、祭祀、聘問諸事,每與《書》、《詩》、《左傳》、《國語》及其他古籍相合。至于考古出土文物,亦均可與禮書相印證。可見三禮所載,決非憑空虚構,實有所本。如學者善于取擇,則三禮確爲考訂上古文化史實之重要資料。 《儀禮》、《周禮》及大小戴《禮記》,其文約二十四萬字,在十三經中略次于《春秋三傳》,而其文簡奥,時代跨越之長,事節之繁縟,決非其他古籍可以倫比。故前人謂“累世不能通,當年不能究”。季剛先生曾總結治禮之難,其故有四:一曰,古書殘缺;二曰,古制茫昧;三曰,古文簡奥;四曰,異説紛紜。是爲確論。 三禮之學肇于康成,鄭氏兼注三禮,校古今文異文,網羅舊注,博綜衆長。三禮自有鄭注,後人乃能卒讀。鄭氏爲《三禮目録》,而三禮之名亦由此始。《大戴禮記》鄭未及注,在三禮之外,即若存若亡,後竟殘缺其半。鄭氏之後,唐陸德明爲《釋文》,孔穎達、賈公彦作疏,均能搜集舊説,申張注義。宋元禮學,亦有創新之處。如聶崇義採舊圖爲《三禮圖集註》,其後楊復《儀禮圖》,朱熹《儀禮經傳通解》,李如圭《儀禮釋宫》等,開後來繪圖、釋例、考釋名物之先。清代學者,崇尚考據、訓詁之學,于禮學尤爲重視,咸有新疏,每種多至十數家。其考釋經記,補正注疏,往往超越前人,大有裨于後學。 三禮及《大戴禮記》,本文約二十四萬字,其後鄭注、唐人疏,清人新疏,以及歷代考釋三禮之重要著作,不下千餘卷,將幾千萬字。卷帙浩繁,檢索實難。爰依辭書之例,摘録三禮及《大戴禮記》中有關制度、典章、禮儀、名物等專用詞語,約五千條,加以詮釋,迻録原文及有關注釋及考證,凡《詩》、《書》、《左傳》等古籍及考古出土文物,有足互證者,亦録而通釋,附以插圖,定名爲《三禮辭典》。此書或有助于研究上古文化史之學者。 專書辭典,其重要之任務在于總結前人研究之成果。而禮書聚訟特多,或各本師法,或同一師承而立説亦復歧異。又有輯引古籍,曲爲傅合。其中純駁雜陳,尤須慎加抉擇。凡説有可採者,咸與登列。其合者詳加申説,其不合者據理匡正,以定從違。有證諸實物,斷其是非者。如《周禮·春官·司尊彝》有獻尊、象尊等。 鄭玄注引鄭司農云:“獻,讀爲犧,犧尊飾以翡翠。象尊以象鳳皇,或曰,以象骨飾尊。”《詩·魯頌·閟宫》孔穎達疏載阮諶《禮圖》引王肅云:“大和中魯郡於地中得齊大夫子尾送女器有犧尊,以犧牛爲尊,然則象尊爲象形也。”按今出土之尊有象牛形者,有象象形者,背有口,可以盛酒。是鄭衆之説非,應從王肅説。又九穀中稷黍,自來學者,多淆亂莫辨。其初誤以稷爲粱。程瑶田《九穀考》極辨其誤。但程又誤以稷爲高粱。王念孫、段玉裁、孫詒讓皆從其説。今據農學家、植物學家實地調查,以爲稷非粱,亦非高粱,稷、黍爲同類之穀,形態略别。此則應糾程説之非。有揆諸情理,定其取捨者。如《周禮·地官·媒氏》:“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鄭玄注:“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數也。” 賈公彦疏引王肅《聖證論》以爲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謂男女之限,嫁娶不得過此也。據史實未及三十、二十而嫁娶者,例證甚多。况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筓,是已爲成人,當然可以嫁娶。揆諸情理應從王説。又古廟制:《禮記·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 鄭玄注:“此周制,七者:大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則兩祧亦即文王、武王之廟。王肅《聖證論》以爲周本七廟,内含二祧,爲高祖之父及高祖之祖。文武别立廟,在七廟之外。清金鶚、孫詒讓均從王説。按經傳均云天子七廟,從無九廟之説,始祖后稷在七廟之内,文王、武王廟何以又在七廟之外,於情理亦不合。應仍以鄭玄説爲是。鄭氏博貫羣經,立説極爲精核,固不容輕破。如鄭注確有失誤,而後人考釋有勝于注義者,當採用新説,求厥至當。兩説各有其理,一時難定是非者,則並存以待考。至于載籍未詳,無法考辨者,則闕而不論。 三禮之學,條緒紛繁,在取捨詳略之間,綴輯實難。又以精力日衰,學殖荒落,囿于見聞,漏誤必多,敬祈學者諟正。 承吕叔湘師爲本書題字,謹表示衷心感激。已巳二月錢玄叙于金陵學舍。 |
☚ 三礼辞典︱後記 三礼辞典︱附録: 歷代三禮研究重要著作書目 ☛ 0000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