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现代学者对汉字构造所提出的一种新理论。由唐兰首先提出。他在《古文字学导论》和《中国文字学》里,认为六书说的主要缺点有二:第一是不能用它来分析所有的汉字,有些字很难断定属于六书中的哪一类;第二是没有明确的界说,各人可有各人的说法。从而提出了三书说:即:(a)象形文字;(b)象意文字;(c)形声文字。象形、象意文字是上古时期的图画文字;形声文字是近古时期的声符文字。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中把象形、象意合并为象形,另立假借字一类,形声字不动。裘锡圭基本上同意陈说,只是把象形改为表意,并在假借中增加了“本有其字”的假借。就三书说与六书说的关系来讲,唐氏的象形包括六书说里的独体象形字和一部分指事字;象意包括合体象形字、会意字和指事字的大部分,形声即六书说的形声字。陈的象形大约包括了六书说的象形、指事、会意,假借指六书说的“本无其字”的假借,形声基本是六书说的形声,只是又据甲骨文而略有增益。 三书方志用语。清章学诚指志书中应包括的志、掌故、文征三部分。语出《方志立三书议》。“三书”中,“志”是主体,是志书中的著述部分,基本内容分列为外纪、年谱、考、传四类目。“掌故”是一方有关典章制度的原始记录,是作为档案而保存下来的一部分政事材料。“文征”是有关一邑“不能并入本志者”的奏议、征实、论说、诗赋、金石等“故事文章”和“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