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利厅系统
1995年底,自治区水利厅系统有县级以上直属工交企业4家。分别是: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新疆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新疆钢管厂、新疆风能公司。其中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局是199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新疆水利厅原第一、第二工程处的基础上组建的副厅级企业单位,负责承建新疆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1995年底在册职工总数为3 310人,其中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3人,拥有施工设备净值2 888万元,产值9 286.6万元。
水利厅直属流通企业有6家。分别是:新疆水利水电工贸集团总公司、新疆水利水电物资总公司、新疆新兴钢管公司、新疆水产总公司、新疆水利水电实业开发公司、新疆华水公司。其中新疆水利水电工贸集团总公司是199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厅级企业集团,主要经营范围有机电、轻化、建材、金属、电站成套设备、农副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维修,并有地边贸经营权,1995年销售额为6 000万元,纯利润为28.6万元。
水利厅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有1家,即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副厅级单位。其前身是1956年9月由燃料工业部西北勘测设计院赴新疆水利水电勘测队人员、兵团勘测大队电力设计人员及水利厅机电学习队人员组成的联合设计队。1976年12月经过进一步充实改组为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院内机构有专业研究、设计处、所8个,辅助生产单位4个,下属单位12个。1995年底,全院实有人员1 24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47人,高级职称的96人,中级职称的163人。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测单位,1990年通过了自治区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该院承担了新疆主要河流,包括两条国际河流的流域规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工民建工程和输变电工程的勘测设计,以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并组建有工程承包公司、岩土工程技术开发公司和工程咨询公司,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岩土工程监测和各项工程技术咨询。1995年产值达3 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