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游业发展现状及资源开发前景
青海的旅游业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 成长和发展起来的。 1978—1982年是筹建阶段, 基本上是接待型的方式。 从1982年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和青海省中国旅行社之后,才转入经营型的接待方式。虽然时间不长,却经历了一条发展—下降—恢复—发展的曲折路子。1982—1997年,全省累计接待来自西欧、北美、日本、澳大利亚、东南亚及港、澳、台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旅游者20万人次,创汇2 000多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据不完全统计近1 100万人次,实现消费和回笼货币6亿多元。十几年来,国家为青海旅游业直接投资2 67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07万元,省投资370万元。地方自筹和其他渠道投资12 6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接待设施的建设。至1997年全省拥有三星级以下旅游涉外饭店14家,各类旅行社26家,旅游汽车公司(队)5家,从业人员近5 000人,已初步形成了游、行、住、吃、购、娱一条龙服务的产业体系。青海省列为国家级的旅游线路有两条:
❶西宁—格尔木—拉萨的世界屋脊汽车探险旅游线;
❷西宁—格尔木—敦煌的南丝绸之路旅游线。青海旅游部门开发区域和省内的旅游线路12条,将省内已开放利用的40多个景点联在一起。在旅游行业管理方面,旅游部门在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的同时,结合青海实际,制定了涉外旅游汽车、餐馆、商店管理办法,进行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和培训、星级饭店评审、复核和旅行社的复核审查等工作,基本建立了旅游市场管理体制,形成了行业规模。
青海的旅游资源经过十几年的开发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4个旅游区,即以西宁为中心的河湟旅游区、青海湖旅游区、青海南部旅游区和格尔木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