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发进程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在1985年对26个贫困县开展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于1986年发出了《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工作的指示》,号召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扶贫工作。并拟定了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要求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做到主要资源起步开发,自然优势初步发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元,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并有一部分农户先富裕起来。在此基础上,继续努力,到“八五”期末,实现两个稳定:
❶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粮食产量,使贫困地区的多数农户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础;
❷发展多种经营,进行资源开发,建立区域性支柱产业,使贫困农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围绕上述目标,全省各级各部门在“七五”期间采取了减轻负担、增加投入、科技扶贫、配套服务、部门承包、加强领导等强有力措施开展扶贫工作。经过上下各级特别是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的努力,使31个贫困县的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基本上实现了国务院要求解决大多数群众温饱的奋斗目标。贵州省的扶贫开发工作,按初期的设想,开发进程大致需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以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生存能力为主要目标,针对群众要求解决温饱问题的迫切愿望,主要集中力量解决贫困农户的温饱问题。
第二阶段: 以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在稳定和巩固地解决温饱成果的同时,与经济开发结合起来,发展商品生产,稳定增加群众收入来源。
第三阶段: 以壮大县级经济实力和实现群众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积极发展支柱产业和进行区域性经济开发,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大幅度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和群众的收入。
“七五”期间,全省31个贫困县为实现第一个阶段的任务,立足当地资源,面向千家万户,着重开发了同解决群众温饱和增加群众收入有直接关系的“种、养、加、采”项目;同时注意发展有利于振兴贫困地区经济,增强发展后劲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产业的选择上,注意从低层次产业入手,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先进技术,用于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能力。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已基本完成了预期的第一阶段的扶贫任务,并开始转入扶贫开发的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