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后,全省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同时由于“统”和“分”的关系没有处理好,过分地强调了“分”的作用,忽视了“统”的职能,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承包初期,有的地方把大包干认为是“分田单干”,不仅把集体财产全部分光,少数地方甚至把一些效益好的集体企业也拆散了;各地承包期不尽统一,有的地方定得过短,只有3~5年,农民不敢放心投入;有的地方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或仅以简单的账簿代替,集体资产管理不善;少数地区推行“两田制”(口粮田和责任田)等,影响了农村土地政策的稳定。针对这些问题,1984年以后,省委及时提出了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引导各地正确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纠正存在问题,使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两个层次都相应得到了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