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改复查
江西的土改区, 有30%的地区群众发动充分,斗争彻底; 50%的地区群众发动比较充分, 斗争比较彻底; 还有20%的地区群众基本上没有发动,地主阶级也基本上未被打倒。后二类地区的土改遗留问题,需要通过土改复查, 进一步发动群众, 有步骤、有计划地予以解决。1952年秋, 中共江西省委制定了土改复查计划, 要求全省土改复查在1952年秋冬间完成。
江西的土改复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的指示与省内实际, 依据两种情况, 分别采取不同的作法:
❶在土改搞得好和比较好的地区, 以民主运动为重点, 结合解决土改遗留问题; 对地主分类定案 (包括最后审核和划定阶级成分),对违法地主继续进行斗争,并建立管制制度;发扬民主,调整内部关系,解决侵犯中农利益的问题,解决村与村、姓与姓之间的纠纷;健全基层政权和农协、民兵、妇女、青年等组织;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分配山林、水面,调整土地,发放土地证等;宣布土改结束,转入生产;
❷在土改不彻底的地区,以查田、查阶级为重点,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打倒封建地主阶级,培养乡村干部,然后依次解决土改遗留的其他问题。
从1950年夏秋进行土改试点到1952年秋冬结束土改复查,经过2年多时间,江西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取得了伟大的成绩:
(1)广大农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打倒了千百年来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地主阶级,成了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并通过自己的组织形成了集体力量。
(2)废除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基本满足了农民对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的渴求。在土地改革中,全省依法没收、征收耕地100多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6.4%),有279万多户(占总农户的73.4%)、917万多人口的无地、少地农民(占总人口的64.5%)分得了土地,平均每户分得耕地0.36公顷,平均每人0.11公顷。此外,还有11万多头耕畜、118万多件主要农具,分给了无耕畜农具或少耕畜农具的农民。过去由地主阶级所把持的山林、鱼塘也全部分给了农民。一向为封建把头所垄断的湖、沼、河、港则全部收归国有。
(3)一大批土改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经过锻炼培养,成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干部。
(4)广大农民分得土地后,生产积极性高涨,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15.4亿元,比土改前的1949年增长53.1%,超过历史最高水平。1952年,粮食总产量达57.5亿千克,比1949年增长48.3%。其他农产品与1949年比较,棉花增加7.5倍(达1.363万吨),生猪增加29.3%(达到283.5万头),耕牛增加24.9%(达到184.5万头),油料、麻类、甘蔗等生产也都有很大的增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8.6万公顷,增加20多万公顷。土地改革的胜利,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并为以后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建立,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