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改革的胜利
云南土地改革的胜利,是各族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一个极其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为云南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农业互助合作化,农业走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改革的胜利,使延续了几千年的农村封建剥削制度,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彻底崩溃了。封建统治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瓦解了。广大农民特别是受压迫剥削最深的贫苦农民,阶级觉悟大大提高,巩固了农村人民民主专政和新生的人民政权,巩固了工农联盟。在云南这个边疆、山区、多民族省份,经过土地改革,认真地艰苦地做了大量的民族工作,各少数民族内部关系得到很大改善,统治阶级长期压迫剥削和对少数民族的歧视造成的民族隔阂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实现了各民族的团结。各少数民族的觉悟有很大的提高,大量杀牲祭鬼,甚至砍人头祭谷等习俗,基本上消除了。争取和团结改造了一批土司、山官、头人和宗教民族上层人物,使他们向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靠近,赞同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走社会主义道路,边疆地区社会进一步稳定,边防进一步巩固。这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胜利。
土地改革的胜利,推翻了压在农民身上的大山,农民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经济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迸发出了巨大的生产积极性和爱国热情。土地改革农民得到的果实,据1953年初不完全的统计,全省共没收征收土地78.8万公顷(其中没收地主土地62.8万公顷,征收富农土地2.13万公顷,公田13万公顷),有679万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分得土地68.93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36.9%。土地改革前后对比,农村各阶层人均占有土地数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雇农从0.014公顷上升为0.153公顷,贫农从0.071公顷上升为0.143公顷,中农从0.13公顷上升为0.146公顷;富农则从0.29公顷下降为0.258公顷,地主从0.853公顷下降为0.107公顷。贫苦农民还分得房屋169万间,耕牛27万头,各种农具116万件,粮食6847万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