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改革的政策
辽宁的土改工作是在全国建立统一的人民政权前后进行的。中共辽宁省委根据中共中央 《关于中国土地法大纲决议》、《中国土地法大纲》和东北行政委员会 《关于实行土地法大纲的决议》、《东北解放区实行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等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实行了土地改革。
辽宁在土改前和土改期间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组织宣传和政策准备工作。中共中央东北局认为,辽宁的土地改革,基本上是在全国解放区土改的基础上和中央土地会议后进行的,土改运动应有准备、有序地展开。辽宁根据中央关于土地改革的指导方针,按照东北行政委员会的部署,紧密结合本省实际,研究制订了土地改革政策规定,对全省的特殊土地问题、工商业者土地问题及各种不同阶层的土地问题等,大体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