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文理 1. 文章条理 义既极乎性情,辞亦匠于文理。( 《宗经》) 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 《附会》) 按 《礼记·三年问》: “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孙希旦集解:“文,谓文章;理,谓条理。” 又 《世说新语·赏誉》: “殷中军与人书,道谢万文理转遒,成殊不易。” 又《宋书·颜延之传·庭诰》 “文理精出。” 《南史·萧子恪传》: “简文葬后,使 (子范) 制哀策,文理哀切。” 2. 礼仪 周监二代,文理弥盛。( 《章表》) 自商已下,文理允备。( 《颂赞》) 按《荀子·礼论》: “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 注: “文理,谓威仪。” 文理指礼法的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