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生态公益林的经营
对提供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主的多种效益的一般生态公益林的经营。除了重点公益林和商品林,其余天然林均可列为一般公益林。如自然保护区外围缓冲带的森林,斜、缓坡的用材林等。传统林业的各项经营措施均可按现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加以实施。一般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方式为: 对于其中的用材林,应严格掌握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并控制年采伐量的原则。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森林和立地特点,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的主伐方式。成熟林的采伐年龄决不允许降低。采伐应当严格控制伐区面积和提高作业质量,注意保留伐前更新的幼苗幼树,为此,必须认真做好伐区调查设计,并在伐区作业施工中,控制树倒方向,打净枝丫,拖拉机集材不下道,采用循环作业法等。这方面我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东北、内蒙古林区进行森林主伐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数据。无论采取哪种更新方式,采伐应在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