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
1949年4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电令:“长江以北原安徽地区业已全获解放,为统一该地区行政领导及适应支援解放战争与各项建设工作的需要,特决定成立皖北人民行政公署”。4月15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奉命成立1950年11月22日,政务院第五十九次会议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正式组成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委员会。下辖阜阳、宿县、滁县、巢湖、六安、安庆6专区,合肥、蚌埠2市,淮南矿区及直属肥西县。1952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时撤销。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是皖北区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华东军政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办公地址设在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