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外贸管理体制
1978年以前,安徽省的外贸管理体制与全国的外贸管理体制一样,是在完全计划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基本方式是:执行国家收购、调拨、出口计划,即省经贸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经贸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省各进出口公司执行各自总公司的计划;省里根据国家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的收购、调拨、出口计划。收购调拨计划由省计划部门和省经贸部门联合下达,省各地市和各进出口企业执行。出口计划由省经贸委下达,各进出口企业执行。地(市)、县外贸企业的财务分别与省内一个分公司挂钩;各个分公司的财务分别与国家总公司挂钩;各总公司的财务与经贸部门挂钩;国家经贸部门的财务与国家财政部挂钩。全国统一经营,统负盈亏,盈利通过上述渠道上缴国家财政部,亏损也由国家财政部按此渠道拨补。省进出口企业的人事,分别由省经贸主管部门管理;地(市)、县外贸部门和企业的人事分别由各地(市)、县管理;财务与省经贸部门挂钩的地(市)、县外贸部门、单位,省各类进出口企业的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等由省经贸部门管理。这种体制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弊端甚多。由外贸部门集中经营,统得过多、过死,影响各方面积极性的发挥;形成产销脱节、工贸脱节,生产企业的自主权很少,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生产,提高商品质量;国家统负盈亏,不能促使企业关心经济效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安徽省外贸管理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主要是下放对外贸易经营权,变集中经营为分散经营,调动各方面发展出口业务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技贸结合的试点,促进出口的发展。1985年,省经贸委决定,地(市)、县外贸企业与省各类进出口企业脱钩,与本地(市)、县经贸主管部门直接挂钩;各地、市经贸主管部门的财务与省经贸委挂钩;省经贸委的财务与国家经贸部挂钩。
1987年,国家经贸部推行以条条为主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由此安徽省进出口企业承包经营方式是:省各进出口公司分别向对口的总公司(广告、外运、基地、包装4个分公司除外)承包出口创汇、出口成本和人民币亏损补贴3项指标,根据完成任务的好坏进行奖罚,仍由国家级总公司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基于对外贸易出现的新形势,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行对外贸易承包责任制。为此,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和暂行规定》等重要文件,初步拟定了安徽外贸体制改革的基本方案,其主要内容是:
全面推行“双轨”承包经营责任制,即凡与总公司财务脱钩和原属地方财政的省进出口公司,均应承包5项指标:(1)出口总额;(2)出口收汇基数;(3)上缴外汇额度基数;(4)出口收汇基数内人民币补贴基数;(5)收购总额(计划价,下同)。出口收汇基数、上缴外汇额度基数、出口收汇基数内人民币补贴基数均以1988年计划为准,一定5年不变;出口总额、收购总额和主要出口商品收购量1年一定。凡与总公司财务不脱钩的公司(广告、外运、包装、基地)只承包出口总额和收购总额。同时,各行署、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承包三项指标:(1)出口创汇额;(2)收购总额;(3)上缴利润总额。其中:出口创汇额、收购额和主要出口商品收购计划,1年一定。上缴利润总额以1988年计划为基数一定3年不变,完不成供货任务的,从其留成外汇中扣缴,完不成利润上缴的,要按基数补齐。
下放对外贸易经营权,合肥、蚌埠、芜湖、安庆、马鞍山、铜陵六市外贸企业凡具备经营条件,报经批准后,给予进出口经营权;在沿江地区选择几个出口资源较好的县,报经批准后,给予进出口经营权;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具备经营条件的,报经批准后,给予进出口经营权;工贸、农贸、技贸、商贸联营的企业,可申报进出口经营权或以外贸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允许“三资”企业经营三类出口商品。
建立外汇调剂中心,各类企业所得留成外汇均实行有偿使用,先付人民币后用外汇,所有外汇均可进入调剂中心,根据外汇供求状况,调剂价格可实行浮动。
下放利用外资、引进技术项目的审批权,500万美元以下的利用外资、引进技术项目(不包括独资项目),在自己能落实资金、平衡外汇和解决原材料的条件下,各地、市可自行审批。同时,省各有关部门的进口审查、合同审批、发放登记、物资分配和贷款权限等要配套下放,以保证各地有效地行使审批权。
建立出口生产发展基金和农副产品风险基金,基金来源于外贸企业积累的企业基金、政府掌握的留成外汇有偿所得的人民币收入以及经批准在国外贷款或发行债券等。
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所有对外经贸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执行经济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经营、任免中层干部、调配人员、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实行奖惩等。
进入90年代后,安徽省人政府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的改革,积极推进大外贸发展战略,在计划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