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商品供货额持续增长
北京郊区的出口商品供货额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区县外贸公司的调拨额;二是市外贸专业公司在郊区的直接收购额;三是郊区出口产品生产企业为市区工业部门加工出口产品的产值。到1992年以后,又包括生产企业的自营出口额。改革开放以前,北京郊区的出口商品生产规模小,数量少。70年代末,随着京郊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出口商品生产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1980年北京郊区出口商品供货额为1.09亿元,到1985年达到3.6亿元,比1980年增长2.3倍;1990年达到17.78亿元,比1985年增长3.9倍;1995年达到50.34亿元(其中,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额13.70亿元),比1990年增长1.8倍,同时有10个区县出口供货额超过亿元,其中仅乡镇企业产品出口,平谷县就达11.88亿元,顺义县9.38亿元,密云县4.99亿元,通县4.70亿元。郊区出口商品供货额占全市出口供货额的比重,1980年为6%,1985年为12.4%,1990年为33.2%。北京郊区成为全市出口创汇的一支重要力量。
表6-2-1 郊区出口供货情况
单位:万元
1980年 | 1985年 | 1990年 | 1995年 |
10 890.3 | 36 441.4 | 177 811.7 | 503 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