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收入水平
新中国成立前,广大农民受地租和高利贷剥削,收不抵支,生活极为艰苦。民国17年(1928年)上海市真如区(近郊)60户农户调查,以种植蔬菜为主,全年总收入10 315元,平均每户171.92元,以4口之家计,人均不到43元。远郊以种植粮棉为主,农户收入更少。据同年江苏财政公报第四期载:“奉贤丰收之年平均每人岁入30元,如遇荒歉,仅及丰年之半”。崇明县有首民谣称:“春三二月吃糠糟,夏做长工人昏倒,秋为地主收花稻,寒冬腊月命难熬”。这是贫苦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广大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农、副、工各业都得到了很大发展,农民收入成倍增长。其发展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