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 全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较快的恢复与发展, 尤其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出现了全面、高速发展的崭新局面:
(1) 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1995年, 全区粮食总产量达225.6万吨, 分别比1949年、1978年增长3.17倍和35%; 棉花总产量7 244吨, 分别比1949年、1978年增长30倍和93.5%; 油料总产量4.61万吨, 分别比1949年、1978年增长6.6倍和4.2倍; 肉类总产量达到32.03万吨, 其中生猪存栏306.1万头;水产品总产量15万吨, 其中养殖产量11.6万吨, 分别比1949年、1978年增长137倍和3.4倍。
(2) 农业内部结构更趋合理。在农村经济中,二、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1995年, 全区二、三产业产值99.12亿元, 比1949年增长24倍, 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60%提高到74%。在农业内部, 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9.7%, 比1949年下降31个百分点; 在种植业中, 粮食作物产值比重下降了13.1个百分点, 1994年经济作物产值达到5 439万元, 比1949年增长36.6倍。
(3) 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到1995年, 全区共兴建蓄水工程3 784座, 堤防工程179座, 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58万公顷, 旱涝保收面积19.3万公顷。兴建农村水电站487个, 安装发电机组743台,装机容量165 495万千瓦, 年发电量达49 361千瓦时。同时, 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化肥施用量等都有大幅度提高。
(4) 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95年, 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 543元, 比1978年增长10.7倍, 年均递增14.96%。随着收入的增长, 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