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环境演变 一、农业环境演变辽宁省是我国经济开发较晚的省份之一,在很长时间内是一个具有蛮荒性的自然生态完整富集的地方。但是,自18世纪末、19世纪初以来,由于经济的大规模开发,人口迅速增加,导致自然资源遭到破坏,生态环境走向恶化。 历史上,辽宁东部的长白山支脉以东,到鸭绿江流域各县,一派原始森林景象,林木茂密、兽禽集聚。仅以西部山地为例,200年以前山上还生长着茂密的森林,据朝阳县记载,“山高林密,蔓草荒烟,平原一望,芦苇丛生……”,“陆春绿柳磐岩,夏天万卉齐放,秋天枫林似火,冬天松柏常青”。清朝中期为了改变地荒人稀的状况,增加田赋收入,颁发了招垦条例,奖励移民来此地开垦。18世纪,山东、河北、河南等地连年发生旱灾,当地破产和饥饿的农民大批移入辽宁。同时随着盛京驻防的八旗部队的调整和发展,不少被骗入八旗的满、锡伯、蒙古、赫哲等族的旗籍壮丁,连同其家属也被迁入辽宁各地,这样,开始了大规模的开发进程,通过毁林开荒,围湖造田,耕地面积迅速扩大。蛮荒之地的辽宁逐渐成为清代重要的粮食调出地区之一。但由于垦荒耕种,使森林植被受到破坏,生态环境开始恶化。在晚清的光绪末年,又一次大规模的开围垦荒,使森林植被进一步遭到破坏。旧中国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东北后,采用掠夺式生产,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杀野生动物,使森林植被遭到更严重的破坏,朝阳地区森林覆被率仅剩4.5%。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68.33公顷,占总面积的74%。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山地岩石裸露,荒山、耕地被冲得支离破碎,沟壑纵横,从此成为十年九旱的地区。经过这几次大的破坏,辽宁完整的原始森林植被系统不复存在,许多兽禽奔走逃亡,致使“大虎山”无老虎、“熊岳”不见熊。虎、豹、黑熊、黄羊、狼、紫貂、野猪、鹤雁、野鸭等数量明显减少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植树造林运动,森林覆盖率有显著增加,但分布不均。加上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发展经济与维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受急功近利和左的政策影响严重,还有农村人口的增长对环境的压力,在许多情况下治理的速度不足以补偿破坏的程度,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系统的进一步恶化,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林分结构劣化,耕地不断减少,水土流失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控制,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还任重道远。 ☚ 第七节 农业环境 二、农业环境现状 ☛
一、农业环境演变 一、农业环境演变清代中期以前, 黑龙江地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据文献记载, 中部和东部地区森林覆盖率很高, 直到20世纪初全省森林面积还达3 300万公顷, 森林覆被率在70%以上。1920年 《绥化县志》记: “公元1855年, 咸丰五年, 北团林子、呼兰、诺敏河等皆森林地。北部丘陵漫岗森林遍布, 树木参天, 郁郁葱葱。”《黑龙江省志稿》记: “巴彦苏苏 (今巴彦县), 垦前系草原密林, 是清朝皇室围场, 素有红松盖顶之称。”富锦县 “江河两岸、山间丘陵、平原、高地生长茂密森林, 草原林海, 鸟兽栖居。” 西部大片草原, 村屯稀疏, 开垦很少。自清代后期, 开禁放垦以来, 大片森林、草原被开发耕垦, 自然植被发生很大变化。民国初期, 《北安县志》记: “由于开垦, 民用, 原始森林已砍伐殆尽。” 1915年《呼兰府志》记: “开垦以来不及数十年, 腹地之木芟夷尽矣。”清末沙俄攫取修筑中东铁路特权, 西起满洲里, 东至绥芬河、牡丹江流域铁路沿线百里范围内森林被砍伐。还修建了一些林区铁路把采伐的大量木材运往俄国, 使森林资源遭受更加严重的破坏。据《哈尔滨铁路志》记载: “从1931年至1945年日本侵占黑龙江省的14年中, 掠走木材按蓄积计算达3.5亿立方米。” 与此同时, 日本侵略者为了控制以山林为依托的抗日联军队伍, 在大、小兴安岭及东部山区大肆放火烧毁山林, 并把各交通沿线及村屯周围树木砍光。经过俄、日帝国主义的掠夺破坏, 使主要产粮区的松嫩平原, 森林覆盖率下降到只有3.6%。富锦、呼兰、巴彦、富裕、安达、大庆、肇州、肇源等14个市县, 森林覆盖率已不足3%。 新中国成立后, 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提出 “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的方针。黑龙江省根据这一方针, 积极组织群众植树造林, 改良草原, 治理水土流失, 控制环境污染等, 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一些地区和部门, 在经济建设中, 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 致使农业环境继续恶化。在林区, 由于过量采伐, 乱砍滥伐, 毁林开荒和森林火灾等原因, 森林面积减少。全省森林总面积由建国初期的2000万公顷减少到1 380万公顷, 减少31%。农区在垦荒过程中, 缺乏整体规划, 把一些不宜开垦的草原牧地、林地也开垦起来, 造成对自然植被的严重破坏。兴建的大批厂矿工业, 不注意环境保护和建设, 排放的大量废水、废气、废物, 污染了农业环境,造成了严重后果。 ☚ 第五节 农业环境 二、农业环境现状 ☛
一、农业环境演变 一、农业环境演变青海省古代生态环境良好。 “川皆沃壤、 中有流水、羌多依水筑屋而居, 激流而畏”, “川长百里, 宗河行其中, 夹岸皆羌人居, 间以松篁, 宛如荆楚”。从明清至新中国成立前, 几经战乱、 盲目乱垦, 森林遭到毁灭性破坏。 使青海的农业生态环境陷入了干旱、 风沙、水土流失严重的困境。 新中国成立以后, 农业环境的演变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 第七节 农业环境 (一)初步恢复时期 ☛
一、农业环境演变 一、农业环境演变新中国成立以前,江苏农村经济属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农村特别是苏南农村的纺织业、碾米业、面粉业、榨油业、酿酒业、陶瓷业、编织业以及生产草席、花边等手工业都有所发展,有的已经进入机械、半机械生产,但由于总体规模比较小,环境自净能力比较强,对环境还未构成影响。当时农业环境问题主要来自自然灾害、乱砍滥伐、水土流失和战乱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新中国成立以后,农业环境的演变具有明显的阶段性。1949—1957年,江苏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医治了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同时,大兴水利,抗御自然灾害,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好的恢复和保护,呈现一派生机蓬勃的喜人景象。 1958—1965年,在“大跃进”、“大炼钢铁”运动中,许多地方违背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遍地开花大办工厂,又无控制污染的工程措施,加之管理混乱,从而造成烟雾弥漫、污水横流、渣滓遍地的局面,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同时,森林被大片砍伐,生物资源和地貌景观遭到破坏,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恶果。后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关停了一大批盲目开办的工厂,工业对环境的污染减轻,但许多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已是“既成事实”,对城乡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一时难以消除。 1966—1972年,社队工业刚刚兴起,城市工业污染开始向农村蔓延。同时,农业上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毁林、毁草、围湖造田等现象较为普遍,生态环境遭受严重影响。在无政府思潮影响下,对野生动植物资源滥捕滥采,不少珍稀动植物处于濒危状态。 1973—1979年,既是江苏农业环境污染加剧的时期,也是环境保护事业从起步到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城市工业污染继续蔓延,社队工业蓬勃发展,其中约有30%的社队工业产品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缺少劳动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和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70年代,化肥、农药、地膜等农用化学物质大量输入农田,造成农业自身污染。据统计,70年代化肥施用量是60年代的3. 3倍,化学农药是60年代的2.9倍。 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江苏在省计委设立了“三废”治理办公室。1976年,成立江苏省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成立江苏省环境保护局,全省各市、地区和县(市)也陆续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大多数乡镇还配备了专(兼)职环保员。同时,在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组织开展了以农作物污染调查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监测和以消烟除尘、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城乡“三废”治理工作,对减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起了积极作用。 1979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试行)》颁布后,江苏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全省各地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条例,加强了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在防治乡镇企业环境污染和农业自身污染,推广生态农业、防治水土流失、开发利用生物能源、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改良低产土壤、建立自然保护区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环境污染得到了遏制。 ☚ 第六节 农业环境 二、农业环境现状 ☛ 00029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