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概·文概》
清刘熙载著。《艺概》是刘氏著名的论艺著作,《文概》是其中的第一部分。它按照历史的顺序,品评历代散文名家的作品特点,所论尤为精当,如论庄子:“庄子文看似胡说乱说,骨里却尽有分数”;论司马迁:“太史公寓主意于客位,允称微妙”;论韩愈:“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盖惟善用古者能复古,以无所不包,故能无所不扫也”,从而比较准确地勾勒出古代散文发展的历史脉络。同时,它也表达了刘氏对散文创作的美学见解。他以心灵表现的文字为贵,要求“无论纪事纂言,其中皆须有表微意在”,“论事叙事,皆以穷尽事理为先”,体现了宋明心性之学对他的影响。他重视明心见性,也兼顾到文章与现实的关系,提出“文之道,时为大”,文应“与时为消息”。在这样的前提下,他又探讨了文章作法,语言技巧等问题。如“文之尚理法者,不大胜亦不大败;尚才气者,非大胜则大败”;“叙事要有法,然无识则法亦虚;论事要有识,然无法则识亦诲”,“辞之患,不外过与不及”,“孤质非文,浮艳亦非文也”,等等。他提出“文之为物尤言语之精者”,这个命题也很值得注意。在欣赏方面,他提出的“好各因人,书之本量初不以此加损焉”,是对审美主客体辩证关系的最好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