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湖南省关于依率计征各类承包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湖南省关于依率计征各类承包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湖南省关于依率计征各类承包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94] 009号) 明确规定: 对实行利润包干或承包上交办法的行业和企业,不管承包或包干是否到期,均一律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所得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湘政办发[1994] 9号)也明确规定:“原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投入产出总承包的企业,其所得税照章征收,由财政返还”,“企业所得税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企业有困难的由财政给予照顾”。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1994年11月颁发该通知重申: 对各种形式的承包企业,不论是何部门批准,也不论是否承包到期,从1994年1月1日起,一律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率计征所得税,缴纳的税款与承包数有差额的,由企业向财政申请给予适当照顾。 ☚ 《湖南省转发、补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关于认真做好199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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