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过快增长,加强集团购买力控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过快增长,加强集团购买力控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过快增长和加强社会集团控购管理工作,结合湖南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控购办发出该通知,内容包括: ❶调整小汽车、大客车、摩托车的审批权限; ❷严格专项控制商品审批; ❸要加强对各种专用车辆的管理,单位不得以强调行业管理重要、特殊为由,不按规定配置专用车辆; ❹要严格控制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各级控办在严格专控商品审批的同时,要加强对控购调节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❺要加强指标管理。各级控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分析支出动向,发现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 ❻要严格控购纪律,各地对控购纪律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 ❼; 加强控购机构建设,稳定控购管理人员。该通知从1993年8月1日起执行。 ☚ 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款赃物票据管理办法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 00004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