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九歌》男女相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九歌》男女相恋 《九歌》男女相恋最早涉及这一问题的是朱熹,其《楚辞集注》云:“蛮荆陋俗,词既鄙俚,而其阴阳人鬼之间,又或不能无亵慢淫荒之杂。”其《楚辞辩证》又云:“楚俗祠祭之歌……或以阴巫下阳神,或以阳主接阴鬼,则其辞之亵慢淫荒,当有不可道者。”尽管屈原“更定其词”时已“去其泰甚”,但仍保留了这方面的内容。据杨白桦《楚辞选析》,首先主张神巫相爱说的是戴震《屈原赋注》。当代学者对此研究,主要有六种说法:一、人神恋爱说。苏雪林《楚辞九歌与河神祭典的关系》认为,《九歌》“所歌咏的是人与神的恋爱”,几乎把全部《九歌》说成是人神恋爱、巫觋为媒之辞(《蠹鱼生活》,真美善书店,1929年版)。詹安泰《屈原》、杨白桦《楚辞选析》采用此说。曹大中甚至认为《九歌》十一篇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神相恋的文学系统,将天神五篇分为第一阶段,地祗四篇为第二阶段,人鬼一篇为第三阶段。认为三个阶段反映了屈原与怀王感情关系的变化,由尊隆敬畏到初恋,由婚恋到遗弃,又由怨愤到崇高的期望(《论〈九歌〉人神相恋的文学系统》,1990年第五期《湖南师大学报》)。二、八对配偶神说。闻一多《〈九歌〉的结构》将《九歌》分成三组,第三组为:“东君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河伯山鬼——八篇(恋歌)”(1980年第四期《中国社会科学》引)。姜亮夫《屈原赋今译》云:“除《东皇太一》与《国殇》两篇外,都是一对对的神人。东君与云中君配,河伯与山鬼配、大司命与少司命配,二湘配,天神不可配,国殇既曰殇,无配是很自然的事。”(北京出版社,1987年11月版)梅桐生《楚辞入门》亦采此说。三、采用人神相恋说,又指定“二湘”为配偶神。如游国恩《屈原》、马茂元《楚辞选》均持此说。四、五篇言情说。丁冰《屈原》认为,《九歌》中仅“二湘”、“二司命”、《山鬼》五篇写神神相恋、神人相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5月版)。五、神神相恋说。萧兵认为,《九歌》中七篇言情,即《山鬼》、“二湘”、“二司命”、《云中君》、《河伯》,仅有《山鬼》一篇有神人恋爱的“痕迹构造”,而其它多是“神神之恋”(《楚辞的文化破译》)。金开诚认为,《九歌》中“谈情说爱”的男女爱情诗有四篇,即“二湘”、《河伯》、《山鬼》,但不是神人相恋、神巫相爱,而是地祗与地祗之间的爱情:“二湘”相爱、河伯与其女伴相爱、山鬼与其男友相爱。(《文史》第十七辑)六、男神女巫相爱说。林河《〈九歌〉与沅湘民俗》提出,《九歌》中没有女神(湘夫人是神的妻子而不是神),《九歌》是以绝色女巫取悦男神的祀神词;《九歌》除《东皇太一》、《国殇》、《礼魂》外,都是女巫与神灵的情歌对唱(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7月版)。 ☚ 《九歌》写作目的 《九辩》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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