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物”说
对于文学艺术源泉的一种解释。此说是中国古代哲人对于文学艺术源泉问题的一种解答,是一种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当时他们认为,文学艺术作品是由于人们对于社会生活有所感悟时,而创作出来的。战国时期的 《乐记》中便有这样的论点: 音乐的产生是 “本于人心之感于物也”,此处的 “物”,即是指社会生活。西晋文学家陆机、南朝 ·梁文学批评家刘勰、钟嵘等人,又进一步发挥了这个观点,如陆机在其《文赋》中这样说: “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 刘勰在 《文心雕龙 ·时诗》 中这样写道: “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钟嵘在《诗品 ·序》 中云: “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这里都是在说文学艺术是以 “感物”为其源泉的。这种观点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一直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此种观点对于解释文学艺术源泉的问题,做了一个侧面的解答,可算作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