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大众幸福党”事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大众幸福党”事件 “台湾大众幸福党”事件又称“罗东案”。1967年12月,因 “林水泉、颜尹谟事件” 牵连出来的另一“台独”案。该案中的陈泉福、林树枞、黄英武三人,曾参与颜尹谟等人组织的 “全国青年团结促进会” 的活动,同时又在宜兰罗东从事“台湾大众幸福党”的活动。台湾当局逮捕了陈泉福等人。黄恒心被判刑12年6个月,陈泉福、林树枞、廖正雄、黄英武各判12年,余正男被判10年6个月,林德川、刘炳煌、柯耀光各判10年,黄正难、黄茂男各判6年。被捕者还有简金木、黄桢义、陈启智、于盛世等人。 ☚ 台湾工业技术学院 台湾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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