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民国”民众服务社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民国”民众服务社 “中华民国”民众服务社1945年,国民党第六届二次全会通过“加强民众运动”案,确定各级党部筹设民众服务处。后国民党在各省(市) 县市设社会服务处。国民党政权迁台后,于1953年由当局续颁“各地社会服务机构统一实施办法”,限定省市各设一社,县市设一支社,区乡镇设一分社,在台北市设总社。 ☚ 中华民国民众团体活动中心 中华民国民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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