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运动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运动。运动中发现大量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中共中央于12月1日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952年1月1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元旦团拜会上号召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斗争。1952年3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的若干规定》。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三反”运动于1952年10月基本结束。运动中共查出贪污1000元以上的贪污分子10.5万人,有900余人受到法律制裁,其中40余人被判处死刑。 “三反”运动1951年底至1952年10月在国家机关、部队和国营企业等单位中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 “三反”运动movement against the“three evils”of corruption,waste and bureaucracy (1951—1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