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ddha (War)战争。(1) 在古印度,战争被认为是“国王的本分”,在这个法则下宣布的战争叫“正义战争”。(2) 禁止使用张冠李戴的武器,使用火上加热的箭头违背正义战争。(3) 杀死下了战车的人、阉人、双手合十的人、蹲在地上的人、躲藏的人、睡着的人、裸体的人、手无寸铁的人、观战的人、同另外一个人打仗的人、武器断了的人、儿子或亲人阵亡的人、被击败的人、逃出战场的人、拒绝反击的人都是违背正正义战争的。(4) 如果一个逃出战场的勇士被敌人所杀,他会带走师父的罪。(5) 从战场逃跑的年轻人赢得的恩德会传给师父。(6) 士兵可以带走除战车、战马、大象、伞、财富、谷物、母牛、女人、武器、金银以外的任何战利品。(7)《吠陀经》规定,战争中俘获的贵重物品如金银、宝石等要交给国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