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休谟的货币信用学说
D·休谟(1711~1776年)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货币数量论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他的经济著作主要见于《政治论丛》(1752年出版),在这个《论丛》中包括了若干篇经济理论方面的文章,如《论货币》,《论利息》,《论商业》,《论贸易差额》。
货币数量论 16和17世纪金银的数量因美洲金银矿的发现,开采费用的下降而大量增加,于是大量金银流入欧洲,引起欧洲商品价格的上涨。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休谟认为: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并指出,商品的价格总是与货币的数量成比例。在这里,休谟没有分析一下金银本身的价值是否发生了变动。实际上,美洲金银矿发现之后,由于生产费用的降低,金银的价值也随之而减少了许多。当货币的金银价值变动,会使商品价格随之变动,从而在流通速度不变时才使得流通中的货币量随之变动、这才是欧洲物价变动的真正原因和物价与货币量彼此变动的正确关系。
休谟认为,商品价格或货币价值不是决定于一国国内商品和货币的绝对数量,而是决定于实际进入流通的货币数量和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他说,如果货币被锁在仓库里,对于价格来讲,犹如货币被消灭了一样;如果商品被囤积在仓库里,其结果也相类似。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和商品永远彼此不打交道,所以也就互不影响。他同时分析说,流通中货币量的增多,就犹如一个商人不想用数码较少的阿拉伯记数法,而改用数码较多的罗马记数法,在他的帐簿上所产生的变化一样。按照休谟的观点,货币只是一种代表劳动和商品的象征,一种评价和估计劳动和商品的方法。因此,一国中流通着的货币代表国内现有的所有商品。
在休谟那里,商品和货币在流通过程中形成一定的数量关系,这种关系就是流通中的一堆商品和流通中的一堆货币相等。和其他货币数量论者一样,休谟认为,在进入流通之前,商品没有价格、货币没有价值,只是在进入流通之后,通过一堆商品和一堆货币的比较,商品和货币才取得各自的价格和价值。他并提出,货币的价值主要是虚构的价值。如果商品增加,商品的价格就降低,或货币的价值就提高;如果货币增加,那末相反地,商品的价格就提高,货币的价值就降低。他说,正是流通中的货币与市场上的商品之间的比例决定着物价的贵贱。
利息理论 休谟的利息理论,主要是在《论利息》一文中论述的。关于利息的性质,休谟的观点实际上同马西一样,宣告利息只是利润的一部分,尽管休谟没有马西那样坚决。马西和休谟的这一论点,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马克思曾给以肯定评价说,直到18世纪中叶,利息只是总利润的一部分这个事实被马西认识,在他之后又被休谟发现,而且需要有这样一种发现。休谟由于把货币看作是商品的代表,因而他把货币借贷看成实际上是劳动和商品的借贷。他说,我们出利息借货币,借的实际上就是劳动和商品。在此,依然表现出他的名目主义货币见解。
休谟继马西之后,反对洛克关于自然利息率的高低取决于货币数量的见解,指出说,低利息率和货币数量多少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一个国家货币数量的多少对利息没有任何影响。他对利息率高低的原因作了具体分析。认为利息高有三方面的原因:
❶借贷需求大。
❷满足这种需求的财富少。
❸从商业中产生出来的利润高。这三个方面,正是商业和工业不够发达,而不是缺乏金银的充分证明。低利息则是表明相反的情况。概括起来说,休谟认为利息的高低是由借贷需求的大小,满足这种需求的财富的多少,从商业中产生出来的利润的高低三者决定的。其中,借贷需求的大小说的是借贷资本的需求方面,满足这种需求的财富的多少说的是借贷资本的供给方面。并且,休谟在这里没有仅仅用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来完全说明利息率水平,而是把从商业中产生出来的利润的高低作为说明利息率水平的最后依据。
休谟研究了低利息和低利润的关系。在分析了两者如何形成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说,研究低利息和低利润这两种情况中,究竟哪一个是原因,哪一个是结果,这是没有用处的。两者都是从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中产生的,并且彼此促进。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产生大量资本,因此,它既降低利息又降低利润;每当它降低利息的时候,总有利润的相应降低来促进它,反之也是一样,休谟的这一见解,具有积极意义的是他并不满足于马西关于利息率的高低同利润率的高低成比例的说法,而是试图进一步寻找利润率和利息率下降的原因。可是也存在着缺陷。他的这一见解再次表现出,他在利息只是利润的一部分这一重要论点上的观点是有些模糊的,至少不象马西那样明确。
休谟明确主张低利息,他把低利息同商业和工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看成是商业和工业发展的证明。与此同时,休谟认为利率高低具有反映国家经济状况的晴雨表作用,而低利息率是一个民族的繁荣状态的最可靠的标志。休谟主张低利息的见解,在借贷资本和职能资本的对立中显然代表了职能资本家的利益,反映了当时繁荣起来的工商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