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是否需要发行特区货币
7. 是否需要发行特区货币
设置经济特区后 一直存在着复杂的货币流通问题。流通中的货币,除法定的人民币和外汇券外,还有港币。三种货币同时流通,必然存在着三种价格,其中以港币计算的价格相对最低,其次是外汇券,价格最高的是人民币。显然,这是不正常的现象。是否需要发行特区货币,理论界有三种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主张发行采用自由浮动汇率的特区货币。国家规定特区货币是特区的法币,人民币从特区退出流通,并禁止任何外币流通。有的人还提出如下理由: (1)发行特区货币不是破坏国家货币的统一。历史上有先例,如英国的马恩岛,自己发行马恩镑,经济效益很好。(2) 发行特区货币,对于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外资、港资的吸引力; 对于消灭一货多价现象,稳定市场物价等都有好处。这是一种主流的思想。
另一种观点主张特区仍流通人民币,但要调整现行人民币的非贸易外汇牌价,使其接近购买力的比价。主要理由是: (1)如果发行特区货币,那就表明它和现行全国流通的人民币是两种不同的货币; 在一个国家内出现两种不统一的货币,在政治上、经济上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发行特区货币,实际上会被视为外汇,成为在全国流通的硬货币,人民币反而成为软货币而被排斥。(2)特区中现行非贸易外汇牌价和购买力比价的差距,可以通过价值规律自行调整和改善。
第三种观点主张用外汇券作为特区的流通货币,但只限于特区流通或国内某些市场(如友谊商店)流通,除此以外,不能让它自由流通。理由是: (1)特区的商品流通是特区货币流通的基础,目前特区工农业经济基础薄弱,商品生产能力低,不具备发行特区货币的条件,但发行外汇券还是可以的。(2)外汇券具有外币价值,在特区作为流通货币进行自由兑换,其兑换率可参照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率。(3) 更主要的是外汇券具有人民币的价值,是人民币的特殊代表,在特区流通的外汇券不但可以与外币发生关系,也可以与国内特殊市场(友谊商店)等流通的外汇券发生关系。
☚ 6. 特区市场和国内外市场的价格关系 8. 特区土地使用费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