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立了农业环保机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业环保管理体系 7.建立了农业环保机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业环保管理体系1986年经吉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到1990年吉林省共建各级农业环境监测站43个,其中省级站1个,市(地州)级站8个,县级站34个。现有工作人员205人,其中专职人员157人。省站于1990年投资建成具有一定标准的光谱室、气谱室、标准溶液室、常规化验室、天平室等6个化验室,除配置进口Z8100原子吸收光谱仪、气象色谱等仪器外,还配置了部分常规化验设备和化学试剂。全站已有68台(件)仪器、设备,开展了土壤、水、农作物等部分项目的测试工作。 开展了农业环境质量调查,编写出吉林省农业环境质量调查报告。该报告共有6万字、156个表,19张图,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对全省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恶化和农业环境发展趋势等做出了初步评价,为治理农业环境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决策提供了比较科学的依据。在此基础上,还开展了吉林省农畜产品质量调查,了解农田土壤、农用水及农作物遭受环境污染,对农畜产品质量状况的影响。通过对农作物、农畜产品及其污染源进行监测,向社会提供公正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数据。 开展了农业环保队伍的培训工作。由中国农学会和吉林省农业厅联合举办吉林省农业生态环保和能源继续教育培训班,聘请了全国著名专家、教授和学者,系统地讲授了农业生态、环保和能源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用技术,经考试合格者均由中国农学会颁发给证书。各市地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5次,培训了5 000人次,使吉林省农业环保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有所提高。 ☚ 6.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 二、农村能源 ☛ 00015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