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果树生产
新中国成立前,江苏果园荒芜,果树生产水平极其低下。新中国成立后,果树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到1952年底,全省果树栽培面积扩大到6 367公顷,比1949年增长31%,产量4.22万吨,比1949年增长27%。1961—1963年,全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对果树生产进行调整。至1963年底,全省果树面积由1960年的4.2万公顷下降到3万余公顷。1964—1978年,特别是10年动乱期间,果树生产惨遭洗劫,果园被迫毁果种粮,至1972年,全省果树面积仅存2. 6万公顷,1978年平均每公顷产量仅5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果树生产开始恢复。尤其是1985—1988年的4年间,全省果树面积平均每年以1.8万公顷的速度递增。1990年,全省果园面积达到10. 5万公顷,总产量49. 33万吨。到1995年底,全省果树面积达16万公顷,总产量达101.35万吨,总产值12. 5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26.3%、104.8%和14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