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优抚办法不断改善,“三难”问题得到缓解
目前, 全省多数地方以乡镇为单位平衡负担, 统一筹集优待金, 解决了村筹村付农民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 有30个县以县为单位统筹, 有的县还实行了优待金全民负担的办法; 一部分县乡采取把优待金纳入农业税附加的筹款办法, 从而有效地解决了 “筹款难” 的问题。宝鸡市在安排好优抚对象生活的同时,还多方筹集资金21万元, 在4个县扶持400户优抚对象发展生产, 取得了显著效果。汉中地区把解决“三难” 奔小康作为优抚工作的重点, 在全区开展“千户扶优奔小康工程”, 投资276万元, 重点帮扶4 174户优抚对象发展生产, 已有2 105户基本脱贫。铜川市集资32万元, 为780户农村优抚对象困难户修建住房3 400间。延安地区每年拿出30万元, 用于解决在乡退伍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难问题。这些办法, 都对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的问题, 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