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3. 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也创造价值。理由是: (1)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称作劳务。劳务是一种用来交换的服务劳动的特殊产品,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有价值。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对象是物,劳务产品生产的劳动对象是人。劳务价值是指服务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在劳动对象——人中的凝结。(2) 这里的劳务价值论与庸俗经济学的劳务价值观是有原则区别的。庸俗经济学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都提供服务,这里却只承认劳动服务; 庸俗经济学衡量服务价值的尺度是主观心理感觉,这里的尺度却是消耗的劳动; 庸俗经济学劳务价值观的目的是为了反对劳动价值论,掩盖阶级关系,这里则是为了补充、发展和完善劳动价值理论。
另一种观点认为,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不创造价值。理由是: (1)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的货币收入所代表的物质产品,是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其价值也是物质生产部门创造并通过流通领域转移来的,而不是非物质生产部门本身创造的。(2)纯粹商业劳动,只完成商品形态变化,而商品形态变化是不创造价值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对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要作具体分析。既有创造价值的劳务,也有不创造价值的劳务。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劳务,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总劳动的一部分,是创造价值的; 而间接为生产服务的劳务,为商品流通需要的劳务和提供非物质资料消费的劳务,就不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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