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效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42年,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项富民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农村劳动者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以及机械化、电气化程度提高,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农村社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增长。1992年全自治区农村劳动力人均创造的农业产值达到1 795元(90年不变价),比1950年增长1.88倍;平均每一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达到787.6公斤,比1950年提高46.2%;生产油料15.8公斤,提高82%;生产甘蔗1 272.8公斤,提高22.9倍;生产水产品21.1公斤,提高了近10倍;生产水果达到87.1公斤,比1952年的10.9公斤提高了近7倍。
改革开放14年来,广西农村实行并逐步完善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除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的粮食略减外,农业产值、油料、甘蔗、水果、水产品、肉类等主要农产品的劳均产量显著提高。1992年平均每一农村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提高42.9%,平均每年提高38.5元,比前28年(从1950—1978年)平均每年提高22.9元要高15.6元;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创造的当年价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2 721元,比1978年的477元增长4.7倍,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3.2%;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的粮食比1978年少100.3公斤;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的油料比1978年多1.3公斤,提高近10.0%;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肉类74公斤,比1980年的31公斤,增长1.4倍,平均每年增长6.4%;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的甘蔗,前28年平均每年提高6.5%,但近14年年平均提高幅度达到10.6%;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水果前26年(1952—1978年)只提高20.2%,年均增长速度不到0.7%;而近14年提高了5.6倍多,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4.5%;平均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的水产品前28年只提高3.3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仅5.8%,而近14年却提高1.51倍,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6.8%。农村经济繁荣,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1992年,广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732元,比1978年的120元,增长5.1倍。
劳动者文化素质不同,劳动效益有明显差异。据调查,劳动力文化素质越高,为社会创造的财富越多,收入水平也高。1992年广西农村平均每人的总收入和纯收入,按劳动力文化分组情况是:文盲、半文盲923元和647元,小学994元和689元,初中1 064元和737元,高中1 104元和759元,中专1 476元和1 025元,大学1 585元和1 301元,最低和最高相差662元和654元;纯收益率依次为文盲、半文盲70.1%,小学、初中69.3%,高中68.8%,中专69.5%和大学82.1%,最高文化程度比其他文化程度高12—13.3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