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北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业务职能:
❶代厅拟定乡 (镇)林业工作站的有关政策、法规,编制全省林业工作站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总站实施;
❷指导协调基层林业站建设、业务咨询、技术服务和开展多种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
❸组织制定有关林业工作站的职责规范和标准,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
❹了解掌握基层林业站建设情况,组织基层林业站建设的检查验收;
❺负责全省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
❻负责组织林、果、桑、花卉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常规技术普及工作;
❼由厅委托的其他工作。编制人数: 30人,实有人数: 27人。
地址: 石家庄市仓安路副99号,邮编: 0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