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生产服务,搞好农田基本建设
1984年春, 据有关部门对统分结合状况的统计: 全省16.17万个基本核算单位中, 以统一经营为主的占0.71%;有统有分的占65.61%;基本没有统的占33.68%。这后一种情况, 合作组织(生产队)除督促完成国家农产品征购任务外, 基本上不管什么事, 谈不到什么“统”的功能。其实, 归入有统有分那一类的, 统一服务也不理想。
针对存在的这类问题, 各级都强调, 要教育基层干部改变撒手不管的现象, 因地制宜地尽可能为家庭经营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在上级的指导、督促和支持下, 有的地方通过完善承包合同, 管好用好农户上交的承包费, 开展力所能及的服务; 有的地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 抽出5%~15%的集体耕地作为“机动地”实行招标承包, 将所得收入用于生产服务等项开支; 乡村企业办得较好的地方,从企业利润中抽出一部分用于 “以工补农”, 搞好对农户的服务;有的地方根据实际的需要和承受能力, 采取集体出资和农户集资等办法, 开展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 等等。这样, 社区合作组织的生产服务工作, 才逐步地开展起来。
在实际需要的各项服务中, 有一项工作是绝大多数社区合作组织都能做到的, 那就是组织农民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由于国家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大量减少, 各级政府对农田基建放松领导, 在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对水利设施的人为破坏, 加上农民住宅建设和工业建设大规模占地, 从1982—1985年, 全省出现了农田基建 “下马”、水地面积下降的严重情况,有效灌溉面积从1981年的124.9万公顷下降到1985的117.9万公顷。鉴于此, 从1986年起, 各级政府大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乡村组织率领农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要措施之一, 就是从完善双层经营入手,在承包合同中确定农户必须承担的农田基建工日数,无偿地为集体提供劳动积累, 用于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有的还用于开展植树造林、筑路架桥等项建设。从全省看,农民每年投入的劳动积累, 都在1亿个工日以上, 1993年达到3.16亿个工日。这样,从1986年起就扭转了水地面积下降的状况。1990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恢复到126.3万公顷, 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1993年达到132万公顷, 占总耕地面积的38.16%。无灌溉设施的基本农田也发展到130多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