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司法部举行的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也是建国以来国家第一次举办法律职业的专业资格考试,带有试行和摸索经验的性质。1986年9月27日至28日在全国统一进行。由司法部组织统一命题。这次考试仅限于已在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顾问处(即后来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但没有律师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报名条件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未受过刑事处分或劳动教养处罚,年满21岁,已在司法行政系统或法律顾问处工作。考试科目有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宪法、法学基础理论、法制史等。全国共有29000多人报名,1100余人取得了律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