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章句詳説】
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朱子曰:名篇本是取時中之中,然所以能時中者,蓋有那未發之中在。所以先説未發之中,然後説君子之時中。○北溪陳氏曰:中和之中專主未發而言,中庸之中含二義,有在心之中,有在事物之中,所以文公必合内外而言,謂‘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可謂確而盡矣。○雲峯胡氏曰:朱子釋語孟‘中’字,但曰‘無過不及’,蓋以用言;中庸有未發之中與時中,故添‘不偏不倚’四字,蓋兼體用言,以釋名篇之義。○新安陳氏曰:‘不偏不倚’,未發之中,以心論者也,中之體也;‘無過不及’,時中之中,以事論者也,中之用也。○東陽許氏曰:程子謂‘不偏之謂中’,兼舉動静;朱子‘不偏不倚’,則專指未發者。庸,平常也。朱子曰:庸是依本分,不為怪異之事。堯、舜、孔子只是庸,夷齊不是庸。○按:以其平而不孤危,故能常久而不易,所以朱子就程子‘不易’之説又補一個平字。○北溪陳氏曰:非於中之外復有所謂庸,只是這中底便是日用平常道理。○此十六字本書名下注,而大全時移置於此,今從之,且加圈於下而别之。○子程子‘孟子’以上叔子,‘於密’以上伯子,‘其味’以下叔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朱子曰:‘中’只是恰好道理,是亘古今不可變易底,故更著庸字。緊要在正字、定字上。此篇乃孔門傳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序文‘失其真’句,蓋本於此。故筆之於書,以授孟子。新安陳氏曰:於七篇中觀其議論淵源所自,則可知其以此授孟子。其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復去聲。合為一理。朱子曰:‘始言一理’,指‘天命’‘謂性’;‘末復合為一理’,指‘上天之載’。始合而開,其開也有漸;末開而合,其合也亦有漸。中散為萬事,是中庸所説許多事,中間無些子罅隙,句句是實。○按:二理字,指此書首末兩‘天’字。天者,理之所從出,是萬物萬事之理一原總會處也。天有以理言者,此兩‘天’字之類是也;又有以氣言者,如‘昭昭’之天、‘浩浩’之天之類是也。放之則彌六合,天地四方。卷上聲。之則退藏於密,四字出易繫辭。○雲峯胡氏曰:中庸,全體大用之書。首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是由體之一而達於用之殊;末復合為一理,是由用之殊而歸於體之一。‘放之則彌六合’,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心之用也;‘卷之則退藏於密’,寂然不動,心之體也。此乃孔門傳授心法,故於心之體用備焉。其味無窮,皆實學也。善讀者玩索山客反。而有得焉,則終身用之,有不能盡者矣。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脩道之謂教。
命,猶令也。性,即理也。朱子曰:在心唤做性,在事唤做理。○北溪陳氏曰:理是汎言天地間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受於天而為我所有,故謂之性。○按:公共之理,即所謂‘一原’也。在天謂之理,在物謂之性,在事還以原名命之曰理。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尤庵曰:此注一用太極圖説,所謂天者亦理而已。○雲峯胡氏曰:程子曰‘萬物各具一理’、‘萬理同出一原’,所謂一原者,即此一天字。○按:此天字純以理言,是理天也;陽字以天之氣言,是氣天也。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東陽許氏曰:氣是載理之具,故先言‘氣以成形’,後言‘理亦賦焉’。○按:世之主氣先之論者,必以此二句為口實,殊不察其上句以天字冠之於‘陰陽五行、萬物’之上也。所謂天者,非以理言者耶?此與‘天生烝民,有物有則’語同,即朱子所雅言者,‘有是理然後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之説也。猶命令也。若天使之也。於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程子曰:天所賦為命,物所受為性。○朱子曰:五行,乃五常也。健順乃陰陽二字。○按:‘五行乃五常’者,謂在氣為五行,在理為五常也;‘健順乃陰陽’者,謂在氣為陰陽,在理為健順也。○朱子曰:合而言之則曰健順,分而言之則曰仁義禮智。仁禮健而義智順也。○東陽許氏曰:錯而言之,則五常各有健順。義斷智明,非健乎?仁主於愛、禮不逾節,非順乎?○西山真氏曰:自昔言性者,曰五常而已,朱子乃益之以健順。○東陽許氏曰:人物之生,雖皆出於天理,而氣有通塞之不同。氣通者為人而得人之理,氣塞者為物亦得物之理。○尤庵曰:章句概言物同得此性之意,而或問始詳言偏全之理。合而觀之,其義乃盡。○又曰:天下萬物無不配屬於五行者。謂‘五行之理賦於人而為五性’則可也,因以為‘凡配五行者皆有仁義禮智信之性’則不可。今味之甘者皆屬土,遂以蜜為具信之性,可乎?○農巖曰:人物雖同得一理以生,然不能無偏全之殊,氣有通塞,而理隨以偏全耳。故朱子於孟子論之曰:‘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以全哉。’即此一語,剖判甚明。此所云,非謂萬物之性與人更無差别也。○巍巖曰:天命、五常、太極、本然,初非有彼此、本末、偏全、大小之異也。五常若是氣,而論於異體,則此當無説;若是理,則天地萬物同此一原矣。論其氣質,則非惟犬之性非牛之性也,跖之性非舜之性也;語其本然,則不惟跖之性即舜之性也,物之性即人之性也。○南塘曰:性有三層之異,太極,超形器而稱之,此人與物皆同之性也,第二十二章章句‘人物之性,亦我之性’是也;五常,因氣質而名之,此人與物不同,而人則皆同之性也,孟子注‘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而全’是也;善惡,雜氣質而言之,此人人皆不同之性也,論語‘性相近’是也。○按:書首之‘天’字可以當太極之性。蓋此只當謂之理,而不當謂之性。然古人或有以性言者,故今亦從而謂之性。凡古人論人物性同處,皆當以太極之性看也。○此注雖並論人物之性,而又必以‘各得、各循、各有’之語區而别之,此各字蓋從易‘各正性命’來。字書云:各,異辭也。且此注本主乎人而言之,物則只是夾帶説耳,觀於注末申論處只舉人而不復及物者,有可知也。○此注,驟看之有似於謂物亦全得七性者,故朱門人有疑而問之者,而朱子答云:‘如牛之性順,馬之性健,即健順之性;虎狼之仁,蜂[1]蟻之義,即五常之性。但只稟得來少,不似人稟得來全。’此在語類‘中庸門’燾録可考。此説實章句之注脚,而為其再轉説,與孟子‘生之謂性’注之三轉説正相類耳。朱子之章句也,而朱子又從而分析之,如此丁寧,而後人或欲混人物而一之,何哉?但此章句方主人説而帶及物,故其文勢不得不如此,而無暇乎分偏全耳。餘有愚所嘗編考亭人物性考,可參看。○雲峯胡氏曰:孟子‘性善’之論,自子思此首一句來。○退溪曰:學者用工,莫切於身心,故大學言心;教者論道,莫先於性理,故中庸言性。率,循也。朱子曰:此率字不是用力字。○北溪陳氏曰:猶隨也。道,猶路也。大全曰:孟子曰‘道若大路然’,本此以釋道字。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須看‘各得其、各循其’之二‘其’字。則其日用事物之間,以此物字觀之,則可知上下三‘物’字之為夾帶説耳。莫不各有當行之路,朱子曰:猶四海九州,百千萬人當行之路。是則所謂道也。朱子曰:循人之性,則為人之道;循牛馬之性,則為牛馬之道。若不循其性,使馬耕牛馳,則失其性,非牛馬之道。○陳氏曰:如隨草木之性,則桑麻可衣,穀粟可食。凡物皆有自然之理。脩,品節之也。雙峯饒氏曰:裁制之以為品節也。○之字如為字意讀。性道性與道。雖同,而氣稟或異,氣質之性。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照書名之‘中’字。聖人因人物之所當行者而品節之,以為法於天下,則謂之教,若禮樂刑政之屬是也。朱子曰:修道謂教,專就人事上言。就物上亦有品節,‘昆蟲未蟄,不以火田’之類。使萬物各得其所,亦所謂教也。○按:是亦教人上事耳,非教物也,如以牛耕、以馬乘皆是也。○新安陳氏曰:此章命、性、道、教,皆當兼人物而言,而必以人為主。然苟不兼及於物,則道理便該不盡。只以後章證之,‘盡己之性’、‘盡人之性’,必説到‘盡物之性’可見矣。蓋人此以下是申論,而不復及物。知己之有性,而不知其出於天;大全曰:就性上移上一級,説己性原於天命。知事之有道,而不知其由於性;大全曰:又就道上移上一級,説道由於己之性。知聖人之有教,而不知其因吾之所固有者裁之也。大全曰:又就教上移歸一步,説因吾之所固有之道而裁之。故子思於此首發明之,而董子所謂‘道之大原出於天’,亦此意也。大全曰:董仲舒策中此語大意亦可謂知道之原,故引以為證。○即萬理同出一原之意也。引以證性出於天。○朱子曰:此三句乃天地萬物之大本大根,萬化皆從此出。○三山陳氏曰:此章乃中庸之綱領,此三句又一章之綱領。○王氏曰:此書皆言道之體用,第一句天是體,性是用;第二句性是體,道是用;第三句道是體,教是用。○雙峯饒氏曰:性、道、教,道字重。中庸一書,大抵説道,所以下文便説‘道也者’,如‘君子之道’、‘聖人之道’,皆提起道字説,以此見重在道字。○按:非惟次節摘出道字再言而已,下節又特言‘達道’,至二十章又提‘修道’二字。蓋此三者之中,其下手用力處在乎修道,故為之歸其重。此子思吃緊為人之意。○新安陳氏曰:道字上包性字,下包教字。○又曰:朱子此總斷之語。元本云:‘蓋人之所以為人,道之所以為道,聖人之所以為教,原其所自,無一不本於天而備於我。學者知之,則其於學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矣。故子思於此首發明之,讀者所宜深體而默識也。’他本多依元本,惟祝氏附録從定本耳。定本發子思之意無復餘藴,故今一遵定本云。○雲峯胡氏曰:開端雖不露出中字,‘天命謂性’即未發之中,因率性之道而品節之,即時中之中也。
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離,去聲。
道者,日用事物當行之理,上節既訓之,此重訓之,以見其非二道。皆性之德而具於心,照上注,由於性而云‘性之德’;心者性之宅,故並及心。○大全曰:上句言道之用,下句言道之體。無物不有,言物以該事。○大全曰:言道之大,横説。無時不然,此句正襯‘須臾’字。○大全曰:言道之久,直説。所以不可須臾離也。此可字主人而言。若其可離,此可字主道而言,尤當深味之。蓋跖蹻雖惡,其性善之理則常不離其身,雖欲頃刻離之而不可得矣。則豈率性之謂哉。照上節。○新安陳氏曰:元本作‘則為外物,而非道矣’,兩句宜兼存之,云‘若其可離,則為外物,而非道矣,豈率性之謂哉’,如此尤為明備。○按:‘非道’與‘豈率性’語涉重複,若去‘而非道’三字而合之,則似得矣。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大全曰:‘敬’謂戒慎,‘畏’謂恐懼。雖不見聞,朱子曰:其字是説己。○雲峯胡氏曰:‘不睹不聞’四字,正是釋‘須臾’二字。○按:‘不睹不聞’,猶言無睹無聞。諺釋作不能睹不能聞之意,恐合更詳。亦不敢忽,朱子曰:君子所以戒慎不睹、恐懼不聞,則不敢以須臾離也。○又曰:戒懼不可説得太重,只是略略收拾來,便在這裏,伊川所謂‘道個敬字,也不大段用得力’。所不睹不聞,不是閉耳合眼時,只是萬事皆未萌芽,自家便先戒懼,防於未然,所以養其未發。○潛室陳氏曰:不可謂目無睹,耳無聞,一齊都放下,須常自惺惺地也。○雲峯胡氏曰:當看常字與亦字。所以存天理之本然,北溪陳氏曰:未感物時,渾是天理。而不使離於須臾之頃也。補此二句,以見戒懼之為須臾不離道也。○雙峯饒氏曰:不睹不聞,正在事物既往、思慮未萌二者之間。看上文‘道不可須臾離’,則此‘不睹不聞’在事物既往之後;看下文‘喜怒哀樂未發’,則此‘不睹不聞’又在思慮未萌之前。故須看此二句,方説得上下文意貫串。緊要在‘須臾之頃’四字,於此見得子思所以發‘須臾’兩字之意。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見,音現。
隱,暗處也。以地言。微,細事也。以事言。獨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也。雲峯胡氏曰:獨字正是説隱、微二字。○朱子曰:這獨也不只是獨自時,如與衆人對坐,自必中發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獨處。○按:‘己所獨知之地’,所包甚廣,而要之皆不出於其方寸中耳。言幽暗之中,細微之事,此二句不可讀作一串事。迹雖未形而幾則已動,雲峯胡氏曰:大學章句曰‘審其幾’,此曰‘幾則已動’,一幾字是吃緊為人處。人雖不知應‘迹未形’。而己獨知之,應‘幾已動’。則是天下之事言事以該地。無有著見明顯而過於此者。‘此’字指隱、微二字。○雙峯饒氏曰:此又對上文而言。隱暗之地雖人所不睹,微密之事雖人所不聞,然其幾既動,則必將呈露於外而不可掩,昭晰於中而不可欺。其形見明顯,莫有甚於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懼,大全曰:指上文一節。而於此指獨。尤加謹焉,大全曰:指此一節。○陳氏曰:平時已常戒懼,至此又當十分加謹。○雲峯胡氏曰:當看常字與尤字。所以遏人欲於將萌,與上注‘存天理’句相照對。○新安陳氏曰:未發之前,私欲不萌,只是存天理而已。幾動之初,天理人欲由此而分,此處加謹,則人欲將萌動,便從而遏絶之。而不使其指人欲。潛滋暗長上聲。於隱微之中,此微字與上文二微字似微異。以至離道之遠也。補此二句,以見謹獨之為須臾不離道也。○朱子曰:‘道不可離’,是説不可不存養;‘是故’以下,是教人做存養工夫;‘莫見、莫顯’,是説不可不省察;‘故’以下是教人察私意起處防之,只看兩‘故’字可見。○又曰:存養是静工夫,省察是動工夫。○又曰:‘戒、懼’兩句,是結上文‘不可須臾離’之意。下文又提起説無不戒懼之中,隱微之間,念慮之萌,尤不可忽,故又欲於其獨而謹之,又結上文隱微意。前後段分兩節工夫,則致中、致和方各有著落,而‘天地位、萬物育’亦各有歸著。○又曰:戒懼所以涵養於未發之前,以全其體;謹獨所以省察於已發之時,以審其幾。○潛室陳氏曰:戒懼是自家不睹不聞之時,謹獨是衆人不睹不聞之際。○雲峯胡氏曰:戒懼是静而敬,慎獨是動而敬。君子之心常存此敬。○雙峯饒氏曰:詳言之則曰‘戒慎、恐懼’,約言之只是慎之一字。○尤庵曰:專言則戒懼包慎獨,偏言則戒懼屬静,而慎獨屬動。朱子所謂‘常存戒懼’、‘全體戒懼’,是專言者也;所謂‘自戒懼而約之’、‘自謹獨而精之’者,分動静而言也。退溪所謂‘戒懼專在未發’,沙溪所謂‘兼動静’,各是一説也。○勿軒熊氏曰:大學言慎獨,子思傳授,蓋本於此。○雙峯饒氏曰:大學只言慎獨,不言戒懼,初學之士且令於動處做工夫。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樂,音洛。中節之中,去聲。
喜怒哀樂,情也。其未發,則性也,尤庵與朴景初書曰:來諭謂‘中也者,理氣純粹而寂然不動之謂也’,竊謂於‘中’不必下‘理氣’二字。中者,狀性之德也。性雖非舍氣獨立之物,然聖賢言性,每於氣中拈出理一邊而言。今便以氣並言,恐未安。○又曰:來諭所謂‘未發者雜糅,則所發者不和’,此説大誤。未發之時,何嘗有雜糅者乎?故程子曰:‘未發時何嘗有不善?’朱子於趙致道‘天命之性,亦甚汙雜’之説以為得之,栗谷以牛溪所謂‘未發亦有不善之苗脈’者為千萬不是。此真可謂不易之定論矣。○按:尤翁此書以善惡之大體論之,下段朱子説以性情之大分斷之,語各有當,而朱子説尤精矣。至若朴説中‘雜糅’二字果誤,尤翁駁之是矣。○巍巖曰:未發時氣不用事,所謂清濁粹駁者,無情意,無造作,湛然純一,善而已矣。此處正好單指其本然之理,何必兼指氣而為言乎?○南塘曰:雖則湛然虚明,其氣稟本色之清濁美惡則未嘗無也。○朱子曰:喜怒哀樂未發之時只是渾然,所謂氣質之性亦在其中。至於喜怒哀樂,卻只是情也。○按:朱子之意,蓋以為已發則非復性,而乃是情也。於此一語,有可以斷‘未發氣質’之案矣。而以此注言之,則‘氣質之性’四字當屬諸性也,下也,不當屬諸情也,下也。若曰‘氣質之性即情也’云爾,則程張又何為舍情字而必創説出‘氣質之性’乎?性之為物,果是已發之名耶?蓋人於未發時,非忽為枯木死灰,則不可謂氣遂無也,只可曰氣不用事矣;又不可謂九竅四肢百體之氣皆不用事也,只可曰心之氣不用事矣。彼不用事之氣,獨非氣乎?且未發時心之氣雖不用事,而亦可著‘涵養’二字。涵養是係理邊事乎,抑是氣邊事乎?朱子嘗曰:‘至静之時,但有能知覺者,而未有所知覺也。’故程子以為‘静中有物則可’。能字與物字,是係理邊事乎,抑是氣邊事乎?且單指、兼指,無時不可,故雖矢石酣戰之中,亦可單指理曰‘本然之性’,非必於未發之時始可單指也;雖泥塑静坐之中,亦可兼指氣曰‘氣質之性’,非可於已發之時始乃兼指也。無所偏倚,照篇題。○以中之體言,故只取‘不偏不倚’。故謂之中。朱子曰:未發之中,只是汎論衆人亦有此,與聖人一般。○始説出中字,而庸字尚未説出。發皆中節,北溪陳氏曰:節,限制也,其人心[2]之準的乎!情之正也,無所乖戾,北溪陳氏曰:與是理不相咈戾。故謂之和。雙峯饒氏曰:譬之四時,三時得宜,一時失宜,亦不得謂之和。大本者,天命之性,大全曰:推本於‘天命之〔謂〕性’一句。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體也。達道者,循性之謂,大全曰:推本於‘率性之謂道’一句。天下古今所共由,道之用也。此言性情之德,大全曰:中為性之德,和為情之德。以明道不可離之意。補此句,以見中和之為須臾不離道也。○雲峯胡氏曰:上文説君子主敬之功,見人心之於道不可離;此説在人性情之德,又見道之在人心,本不可離也。○朱子曰:中和是承上兩節説,欲學者於此識得心也。○北溪陳氏曰:須有戒懼工夫,方存得未發之中;須有謹獨工夫,方有已發之和。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致,推而極之也。位者,安其所也。如易所云‘天地定位’也。育者,遂其生也。自戒懼照前節。而約之,以至於至静之中,未發。無所偏倚,而其守不失,則極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謹獨照前節。而精之,以至於應物之處,發。無所差謬,靡幼反。而無適不然,則極其和而萬物育矣。黄氏曰:‘無所偏倚、無少差謬’,是横致;‘其守不失、無適不然’,是直致。○雲峯胡氏曰:‘精之、約之’,只是釋一‘致’字。約之則存養之功益密,精之則省察之功益嚴。○新安陳氏曰:收斂近裏貴乎約,審察幾微貴乎精。○東陽許氏曰:致中和,是戒懼慎獨,推行積累,至乎極處,則有位育之效驗。○朱子曰:中和位育,便是形和氣和,而天地之和應。如人君,喜而賞,怒而罰,哀鰥寡,樂育材,這便是萬物育。如一個[3]之士,有此理便有此事,尊卑上下之大分,即吾身之天地也;應變曲折之萬端,即吾身之萬物也。○雙峯饒氏曰:所居位有高下,則力之所至有廣狹。如為一家之主,則能使一家之天地位、萬物育。○西山真氏曰:洪範所謂肅、乂、晢、謀、聖,而雨、暘、燠、寒、風之‘時、若’應之。蓋天地萬物本吾一體,雲峯胡氏曰:此八字,是從‘天命之性’説來,性一而已。○按:同受理為性,同受氣為形,故曰一體。即孟子‘萬物皆備於我’及西銘‘物吾與也’之意。吾之心正,大全曰:致中。則天地之心亦正矣,大全曰:天地位。吾之氣順,大全曰:致和。則天地之氣亦順矣。大全曰:天地氣順,則萬物育。故其效驗至於如此。此學問之極功,聖人之能事,二字出易繫辭。初非有待於外,大全曰:不出吾性之外。而修道之教照首節。亦在其中矣。陳氏曰:致中即天命之性,致和即率性之道,位育則修道之教亦在其中。是其一體一用照上注。雖有動静之殊,然必其體立而後用有以行,則其實亦非有兩事也。新安陳氏曰:體静用動,分言也;體立而後用行,合言也。故於此合而言之,概言曰‘致中和’。以結上文上節。之意。蓋字以下是申論也。
右第一章。子思述所傳之意照篇題。以立言:章下注其連書者有四,是章句本事也,所以别子思之立言更端也。讀法小注王氏四大支之説本於此。首明道之本原出於天照上注。而不可易,照篇題。○大全曰:首三句。○新安陳氏曰:三句發從古聖賢之所未發。其實體備於己而不可離,大全曰:‘道不可離’二句。次言存養省悉井反。察之要,照上注‘存天理、遏人欲’。○大全曰:‘戒懼’、‘慎獨’二節。○按:‘大本、達道’一節,亦當屬存養省察事。○新安陳氏曰:曾子只就意之動處言慎獨,前一截静時工夫未之言;子思先言戒懼,方言慎獨,動静交致其力,言益加密。終言聖神功化之極。大全曰:‘中和、位、育’三句。○新安陳氏曰:自古多言中之用,子思先言未發之體。○黄氏曰:此章字數不多,而義理本原、工夫次第與夫效驗之大,無不該備。蓋欲學者於此反求諸身而自得之,以去上聲。夫音扶。外誘之私,新安陳氏曰:慎獨以遏人欲。而充其本然之善,新安陳氏曰:致大本之中、達道之和。楊氏所謂一篇之體要是也。陳氏曰:總括一篇之義。○南塘曰:此曰‘一篇之體要’,卒章章下注曰‘一篇之要’,首尾相應。其下十章,蓋子思引夫子之言,以終此章之義。十一章合為一大章。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尤庵曰:此章,夫子訓説之始也;第三十章,夫子德行之始也,故皆稱仲尼,以見他章所謂‘子曰’者皆仲尼也。○朱子曰:若曰‘孔子’,則外之之辭;若曰‘夫子’,則當時衆人相呼之通稱。古人不諱字,儀禮祭祀皆稱其祖為伯某甫。○按:仲尼,親之之辭;子,尊之之辭。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中庸’二字義,篇題則為書名之中庸而訓之,此注則為經文之中庸而訓之,意各有當,不厭其重複也。但於此合而訓之,微有歸重於‘中’底意。至下節注云‘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則遂以‘中’而該‘庸’,蓋從經文之意也。經文凡言中庸,皆只取中義。○‘不倚’與‘過不及’,皆見後章;‘不偏’則中立之意,‘平’則居易之意,‘常’則悠久之意,亦皆見書中。○朱子曰:中有二義,‘不偏不倚’,程子所謂‘在中’之義,猶立而不近四旁,心之體也;‘無過不及’,程子所謂‘中之道’,猶行而不先不後,事之中也。故於未發之大本則取‘不偏不倚’之名,於已發而時中則取‘無過不及’之義。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也。新安陳氏曰:提掇篇首一句以為綱領,乃天命所賦當然之理,所謂極至之德也。唯君子為能體之,新安陳氏曰:以身當而力行之,如‘仁以為己任’之意。○‘君子中庸’之諺讀,有君子之身即是中庸之嫌,而無君子躬行中庸之意,當以栗谷之讀為正。此句之體字,下注之為字,當熟看。小人反是。南塘曰:蔡氏以此二句為孔子之言,下四句為子思之釋。此説非是。○若如蔡説,則朱子何為而不表出耶!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
王肅字子雍魏東海人。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子叔子。亦以為然。與上節不容異同故也。今從之。先補反字。○君子之所以為猶行也。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添‘之德’字。而又能隨時以處上聲。中也。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兩‘者’字易兩‘也’字。以其有小人之心,添‘之心’字。而又無所忌憚也。朱子曰:為善者,君子之德;為惡者,小人之心。當看‘而’字。二‘又’字不用亦可,但恐讀者不覺,故特下此字,要得分明。○新安陳氏曰:朱子就兩‘而’字上咀嚼出意味來。蓋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雙峯饒氏曰:庸不在中之外。○‘無定’與‘有常’,嫌於相反,故此又合而一之,以見‘中’之可該‘庸’也。君子知其指中。在我,故能戒謹不睹、恐懼不聞,照上章。而無時不中。小人不知有此,指中。則肆欲肆其欲。妄行,而無所忌憚矣。蓋字以下,是申論也。○新安陳氏曰,‘前六句已正解此節文義’,‘此又推其本,而以知此理為重’。
右第二章。 此下自此以下。十章,皆論中庸皆孔子之言。以釋首章之義。按:章句四章連書大書以外,諸章皆雙行連書。而大全時特空二字大書,次行又低一字,是不悖於章句之意,所以見其統屬於此一支之首章也。後皆放此。文雖不屬,音燭。而意實相承也。變和言庸者,游氏曰:‘以性情言之,則曰中和;以德行去聲。言之,則曰中庸。’游説止此。是也。黄氏曰:性情天生底,人人一般;德行人做底,人人不同。○雙峯饒氏曰:‘中庸’以事理言道之準的,子思作中庸,只為發明此二字。‘中和’是中庸之根本,蓋推其所自來耳。○將言‘中庸’,而先言‘中和’以起之。‘中和’與‘中庸’,微有賓主之分。然中庸之中,尤庵曰:中庸之中字。○下中字,不可讀如裏義。實兼中和之義。大全曰:兼已發、未發二義。○按:中庸之中字,兼‘不偏不倚’之體與‘無過不及’之和而言,故足以兼中和。若曰中庸兼中和,則庸不足以兼和,而反見該於中。乃知此中字既能該庸,而又能兼和耳。○陳氏曰:中和是分體用、動静相對説,中庸是兼德性、行事相合説。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鮮,上聲。下同。
過則失中,不及則未至,以中之用言,故只取無過不及。故惟中庸之德為至。依論語補德字。蓋中庸皆以德行言。○北溪陳氏曰:至者,天下之理無以加之謂。然亦人所同得,初無難事,取書首性字意補此二句。但世教衰,民不興行,去聲。故鮮能之,今已久矣。雲峯胡氏曰:兼知行言。○當與論語注參看。論語雍也。無能字。格庵趙氏曰:此無‘之為德也’四字,故下句有能字。論語是夫子本文,此是子思櫽栝。○按:不以德字冠之,則下句須有能字以承之,然後文義乃成。蓋論語以有此德言之,此以能知能行此德言之,故語有不同。○雲峯胡氏曰:民氣質偏,故鮮能知能行。須看下章鮮能、不能、能之、能盡、為能、孰能,許多能字,則此添一能字,固有旨哉。
右第三章。 雙峯饒氏曰:此章言中庸,非特小人反之,衆人亦鮮能之,以起下章之意。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知者之知,去聲。
道者,天理之當然,中而已矣。補中字。○雲峯胡氏曰:首章釋道字,為下文‘不可須臾離’而言也;此釋道字,為下文‘過、不及’而言也。然事物當然之理,即天理之當然,性之德具於心,亦中而已。特具於心者是不偏不倚之中,此是無過不及之中。章句錙銖不差。○雙峯饒氏曰:‘我知之矣’,緣天下人皆不知,此夫子所以有此歎。‘行’不是説人去行道,是説道之[4]流行於天下;‘明’不是説人自知此道,是説道自著明於天下。人多差看了。知去聲。愚賢不肖之過不及,則生稟之異氣質之不齊。而失其中也。此章無中字,故再提中字。知去聲。者知之過,既以道為不足行;朱子曰:如佛老皆是。愚者不及知,又不知所以行,下知字,或是求字傳寫之誤。○三山陳氏曰:淺陋之人,蔽於一曲而暗於天理。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倒釋以便文。下‘不明’同。○由人不知,故道不行。賢者行之過,既以道為不足知;三山陳氏曰:如晨門、荷蓧之徒。不肖者不及行,又不求所以知,三山陳氏曰:卑汙之人,安於故常而溺於物欲。此道之所以常不明也。由人不行,故道不明。○朱子曰:不明、不行,此正交互説。○雙峯饒氏曰:賢合屬行,知合屬明。夫子卻交互説者,何也?如此則人皆曉得。○又曰:後章夫婦之愚能知能行,以夫婦之事言,此以道之全體言。○雲峯胡氏曰:此章分道之不行、不明,而下章即舜之知言道之所以行,即回之賢言道之所以明。兼後面欲説知仁勇,此章為此三者發端。○東陽許氏曰:下乃結之曰‘鮮能知味’,是又總於知。
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道不可離,去聲。○新安陳氏曰:又提此句以為頭腦。人衆人。自不察,朱子曰:以飲食譬日用,味譬理。○晏氏曰:‘鮮能知味’,以喻不能知道。末專言‘知味’,以見明道為先。惟不明,故不行也。○承上節末‘不明’而專言知。○大學‘不知〔其〕味’以不存言,此以不察言。當參看。是以有過不及之弊。新安陳氏曰:繳上前一節。
右第四章。 雙峯饒氏曰:此章承上二章,明小人所以反中庸與衆人所以鮮能中庸者,皆以氣質之有偏,以起下六章之意。然專以過不及為言,似言中而不及庸。蓋中即所以為庸,非有二也。
○子曰:‘道其不行矣夫!’夫,音扶。
由不明,雙峯饒氏曰:承上章‘知味’之‘知’而言。○照上章,補‘不明’字。故不行。
右第五章。 此章承上章而舉其不行之端,以起下章之意。三山陳氏曰:必如下章舜之事,則知而行矣。此一句自為一章,子思取夫子之言比而從之,承上以起下。○按:此不與上章合為一章,而乃别為章者,以有‘子曰’二字更端故也。此書之例,一章中無兩‘子曰’,故‘九經’章之下‘子曰’,注斷以為衍文。若‘自用’章,則子思以己言間之,故再言‘子曰’。此章‘子曰’若作衍文,則自當合於上而為一章,然其為承上文則均,節與章又何擇焉!
○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知,去聲。與,平聲。好,去聲。
舜之所以為大知者,‘舜其大知也與’,‘其斯以為舜乎’,贊歎呼應之辭。以其不自用二字見後章。而取諸人也。出孟子公孫丑。○朱子曰:合天下之知為一人之知,而不自用其知。○‘不自用、取諸人’,蓋釋‘好問’二字。邇言者,淺近之言,猶必察焉,程子曰:造道深後,雖聞常人言語,莫非至理。○如孔子聞孺子之歌。其無遺善善言。可知。添此句。然於其言之未善者添然字,以接續上下文意。○承上句而補言字。則隱而不宣,其善者則播而不匿,其廣大光明又如此,朱子曰:求善之心,廣大光明。○新安陳氏曰:‘隱惡’見其廣大能容,‘揚善’見其光明不蔽。則人孰不樂音洛。告以善哉。此二句申論‘隱、揚’,而歸重於善。兩端,謂衆論不同之極致。朱子曰:都是善一邊底,惡底已自隱而不宣了。蓋凡物皆有兩端,如小大厚薄之類,於善善言。之中承上句而補善字,亦如上句注之承上言字耳。又執其兩端,葉氏曰:非如世俗説是非善惡之兩端。而量度入聲。以取中,然後用之,雙峯饒氏曰:‘執’是執其言,‘用’亦是用其言。○朱子曰:兩端只是起止二字,自極厚至極薄,擇其説之是者而用之。若但摺極厚、極薄之中間,則是‘子莫執中’矣。蓋極厚説是,則用極厚説;極薄説是,則用極薄説;中説是,則用中説。或問半摺之説,誠有病。○又曰:孔子竭兩端,是自精至粗都與他説,無一毫之不盡。則其擇之審照下章。而行之至矣。應上章。○此申論‘執、用’。○雲峯胡氏曰:‘擇之審’,舜之精也;‘行之至’,舜之一也。然非在我之權度即孟子注所云‘本然之權度’。精切不差,何以與去聲。此。此承上文‘擇之審’而釋‘其斯以為舜乎’一句之意。此知如字。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行也。照前章而申論之。○黄氏曰:必知如大舜,而後可以望斯道之行。○雲峯胡氏曰:知仁勇,學者入德之事。下章回之仁、子路之勇,皆學者事。舜之知,聖人事,姑借以為言。故章句於回與由則曰‘擇’曰‘守’,於舜則曰‘擇之審而行之至’,不以守言也。然此章是學者用力之始,正當以聖人自期,將顔淵‘舜何人’之語以通看此‘舜’、‘回’二章。
右第六章。 大全曰:此章言知之事。
○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予知之知,去聲。罟,音古。擭,胡化反。阱,才性反。辟,與避同。期,居之反。
罟,網也;擭,機檻也;有機之檻也。陷阱,坑音鏗。坎也,皆所以揜取禽獸者也。格庵趙氏曰:譬禍機所伏。擇乎中庸,辨别彼列反。衆理,以求所謂中庸,即上章好去聲。問用中之事也。期月,匝作答反。一月也。新安陳氏曰:周一月也。○與論語‘期月’不同。言知禍驅而納之,此蓋非欺其不見也。而不知辟,以況比也。能擇而不能守,雲峯胡氏曰:借知禍而不知辟之人,以況能擇而不能守之人。上章言聖人,下章言賢人,此章兩‘人’字,衆人也。皆不得為知去聲。也。此句釋兩‘予知’句,蓋合而倒釋之,以便於文。○仁壽李氏曰:擇而不守,終非己物;能擇能守,然後可以言知。○雙峯饒氏曰:此章雖引起下章仁守之説,然仍舊重在知字。○新安陳氏曰:此章如詩之興,借上一事譬喻,以引起下一事也。
右第七章。 承上章大知去聲。而言,又舉不明照前章。之端,以起下章也。雲峯胡氏曰:結上章能擇之知,起下章能守之仁。
○子曰:‘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回孔子弟子顔淵名。拳拳,奉捧通。持之貌。服,猶著陟略反,下同。也。膺,胸也。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間,並‘不失’二字在其中。言能守也。雙峯饒氏曰:每得一善則不失,不是只守一善。○‘仁能守’,見論語衛靈公。顔子一作‘淵’。蓋真知之,先補此句。故能擇能守如此,程子曰:擇之在知,守之在仁,斷之在勇。此行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明也。照前章而申論之,與‘大知’注末句相應。○黄氏曰:必賢如顔子,而後可以望斯道之明。○朱子曰:‘大知’章行底意多,此章知底意多。○雲峯胡氏曰:舜達而在上,道所以行也;顔淵窮而在下,學所以傳也。
右第八章。 新安陳氏曰:此章言仁之事。
○子曰:‘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禄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均,平治也。三者亦知去聲。仁勇之事,陳氏曰:‘可均’似知,‘可辭’似仁,‘可蹈’似勇。天下之至難也,然皆倚於一偏,朱子曰:‘賢者過之’之事,就其所長處著力做去。故資之近北溪陳氏曰:明敏、廉潔、勇敢。而力能勉者皆足以能之。至於中庸,雖若易去聲。下並同。能,比三者若易能。然非義精仁熟而無一毫人欲之私者,北溪陳氏曰:學問篤至。不能及也。朱子曰:三者做得恰好處,便是中庸。○雲峯胡氏曰:管仲、荷蓧、召忽,於中庸不可能也。三者難而易,中庸易而難,再收上文,以示丁寧之意。此民之所以鮮上聲。能也。照前章而申釋之。
右第九章。 亦承上章照五章、七章而言‘亦’。以起下章。辭爵承上之仁,蹈刃起下之勇。
○子路問强。
子路孔子弟子仲由也。子路好去聲。勇,見論語公冶長。故問强。
子曰:‘南方之强與?北方之强與?抑而强與?與平聲。
抑,語辭。轉語辭。而,汝也。新安王氏曰:夫子設三端問之。○新安陳氏曰:汝之强,學者之强也。下文四‘强哉’,照應結束此句。○三句重在下句,蓋‘抑而强’非謂其所已能也,乃勉其所未至也。觀末節注‘所當’二字可見也。若論其所已能,則北方之强正子路之事而所自負者也。此問必在其初年。○此一章之大指,下文乃詳言之。
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
寬柔以教,謂含容寬。巽順柔。以誨人之不及也。不及於己也,非必謂不及於中也。不報無道,謂横去聲。逆之來,横逆,出孟子離婁。直受之而不報也。雙峯饒氏曰:此亦未是中道。若中道,則無道當報,亦只以直報。南方風氣柔弱,故以含忍之力勝人為强,雙峯饒氏曰:陽體剛,陰體柔,而南柔北剛,何也?陽主發生,故其用柔;陰主肅殺,故其用剛。以含忍勝人,所謂柔能勝剛也。○按:以天氣言,則南陽而北陰;以山川言,則南淺薄而北深厚,故人之性亦如之。○三山陳氏曰:既曰寬柔,何强之云?蓋守其氣質而不變,是亦强也。○如孟施舍之勇。君子之道也。朱子曰:此雖未是理義之勇[5],然近理也。○按:此及下節居字,非必謂居其地,蓋謂守而有之也。故注於君子以道釋之,於强者以事釋之。○雲峯胡氏曰:此‘君子’是汎説,下文‘君子和而不流’是説成德之君子。如論語首節‘君子’説成德,後章‘君子不重’是汎説。○詳言一。
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
衽,而審反。席也。金,戈兵之屬。革,甲胄直又反。之屬。大全曰:‘衽金革’,如云枕戈。○按:小注倪氏説有違於章句之意。北方風氣剛勁,故以果敢之力勝人為强,如北宫黝之勇。○經文兩‘强’之間著‘而’字者,蓋以强居强,是重强,故爾。强者之事也。雲峯胡氏曰:‘道、事’二字下得有輕重。然南方豈無果敢者,北方豈無含忍者,亦舉其風氣之大概而言耳。南北之强,氣質之偏也;下文四者之强,學問之正,所以變化其氣質者也。○三‘强與’,言汝問何强也;二‘强也’,言其强只如此耳,汝之問必不出此;四‘强哉’則歎美也,汝之問未必及此。○詳言二。
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矯!中立而不倚,强哉矯!國有道,不變塞焉,强哉矯!國無道,至死不變,强哉矯!’
此四者,汝之所當强也。新安陳氏曰:此乃中庸之道,應‘抑而强與’一句。○至此乃釋‘抑而强與’一句,而仍作總提。矯,强貌。詩泮水。曰‘矯矯虎臣’是也。朱子曰:‘强哉矯’,贊歎之辭。倚,偏著直略反。也。朱子曰:惠‘和而不流’,夷‘中立不倚’。塞,未達也。國有道,不變未達之所守;國無道,不變平生之所守也。添二‘守’字。○陳氏曰:達而在上,不變未達時所守,是‘富貴不能淫’;窮而在下,不變平生所守,是‘貧賤不能移’。○雙峯饒氏曰:四者亦有次第,下一件難似上一件。‘遯世’‘不悔’,‘惟聖者能之’。○雲峯胡氏曰:流、倚、變字,皆與强字相反。三‘不’字有骨力,是之謂自强。此指四事。則所謂中庸之不可能者,照上章。非有以自勝其人欲之私,雲峯胡氏曰:南北勝人,囿於風氣之中;君子自勝,出乎風氣之外。不能擇而守也。照前章。○此三句,合釋四事之意。君子之强,孰大於是。合釋四‘强哉矯’之意。夫子以是告子路者,所以抑其血氣一作‘氣血’。之剛,南北之剛。而進之以德義之勇也。如曾子之大勇。○此二句補言外之正意。至此而南北之强遂為賓,而‘抑而强’為主矣。○詳言三。
右第十章。 大全曰:此章言勇之事。○藍田吕氏曰:此章言强之中。
○子曰:‘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
素,按漢書藝文志。當作索,山客反。蓋字之誤也。先正素字。索隱行怪,言深求隱僻之理,朱子曰:如鄒衍推五德之事。而過為詭古委反。異之行去聲。也。三山陳氏曰:如於陵仲子、申屠狄、尾生之徒。然以其足以欺世而盜名,故後世或有稱述之者。此知之過而不擇乎善,朱子曰:索隱。○格庵趙氏曰:求知乎人之所不能知。行之過而不用其中,朱子曰:行怪。○格庵趙氏曰:求行乎人之所不能行。不當强而强者也,此三句,照上諸章而言。聖人吾。豈為之哉!南塘曰:朱子晩年,中庸‘索隱’之説改於七十之時。
君子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吾弗能已矣。
遵道而行,遵,猶循也。則能擇乎善矣;照前章。半塗而廢,‘道’以道理言,‘塗’以道路言。雖然,論語‘道聽塗説’□已如此云。則力之不足也。見論語雍也。○雙峯饒氏曰:正冉求之畫。此其知雖足以及之,見論語衛靈公。而行有不逮,雙峯饒氏曰:仁不足以守之。當强而不强者也。照上章。○與上注相應。○不及者,猶不失規矩,故以君子稱之。亦如‘南强’之為‘君子’耳。○雲峯胡氏曰:此‘君子’亦是汎説。下文‘君子(倚)〔依〕乎中庸’是説成德。已,止也。聖人吾。於此,非勉焉而不敢廢,蓋至誠無息,四字見後章。自有所不能止也。朱子曰:知處不親切,故守得不安穩,所以半塗而廢。‘吾(不)〔弗〕能已’者,只是見到了,自住不得耳。
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
不為索隱行怪,承前節。則依乎中庸而已。依,猶遵也。○‘而已’字讀如‘耳’字之勢。下‘而已’同。不能半塗而廢,承上節。是以遯世不見知而不悔也。悔,謂以‘依乎中庸’為悔也。○陳氏曰:不見知而或悔,則將半塗而廢矣。○朱子曰:此兩句結上文意,‘依乎中庸’便是‘吾弗為’之意,‘遯世’‘不悔’便是‘吾弗能已’之意。○程子曰:‘索隱行怪’,過者也;‘半塗而廢’,不及者也;‘不見知’‘不悔’,中者也。此中庸之成德,君子。知去聲。之盡、仁之至、不賴勇而裕如者,新安陳氏曰:‘依乎中庸’,知仁兼盡;‘不見知’‘不悔’,不待勇而裕如。○蔡氏曰:‘索隱行怪、半塗而廢’,再辨知仁勇,而此總結之。○此云‘勇’者,即上注之‘强’。正吾夫子之事,而猶不自居也。不曰吾而曰聖者,是不居也。故曰‘唯聖者能之’而已。聖字始見於此。蓋此章二‘君子’,其淺深高下與上章二‘君子’同,而‘依乎中庸’之君子尤有大於‘强哉’之君子,故下文直以聖者當之。饒氏乃就君子、聖者又分高下,以‘依乎中庸’屬君子事,‘遯世不悔’屬聖者事。蓋驟看章句上下二‘而已’字,而不詳察其中間概而言之之意耳。依乎中庸則自能遯世不悔,非二事也。且此諸章方論中庸之為至,不應於其末又忽抑中庸二字耳。○雲峯胡氏曰:第五章為知仁勇開端,則言知愚之過不及;此章結之,則言聖者之中庸,首尾相應。前此説‘鮮能、不能’,此結之曰‘聖者能之’,又以見中庸非終不可能也。
右第十一章。 子思所引夫子之言,以明首章之義者照首章章下注。止此。此章以上為第一大支,論中庸。蓋此篇大旨,以知去聲。下同。仁勇三達德三山潘氏曰:皆此性之德也。中庸之道,即率性之謂者也。為入道之門。故於篇首近首。即以大舜、顔淵、子路之事明之。舜,知也;顔淵,仁也;子路,勇也。三者廢其一,則無以造音糙。道而成德矣。雲峯胡氏曰:自第二章至此,大要欲人由知仁勇以合乎中。○雙峯饒氏曰:以上十章,論道以中庸為主,而氣質有過不及之偏。餘見音現。第二十章。‘三達德’章。
○君子之道費而隱。費,符味反。
費,用之廣也。説文曰:費,散財用也。○而字,諺釋作然字意,蓋取於下二節注之然字耳。隱,體之微也。朱子曰:道兼體用、該費隱而言也。形而下者甚廣,其形而上者實行乎其間,而無物不具,無處不有,故曰費;就其中形而上者,有非視聽所及,故曰隱。○農巖曰:費,理之用;隱,理之體。○‘君子’字、‘道’字,皆承上章而言。○雙峯饒氏曰:首章由體以推用,故先‘中’而後‘和’;此章由用以推體,故先‘費’而後‘隱’。蓋中間十章極論中庸之事,皆道之用故也。○陳氏曰:此章就費隱上説,申明首章道不可離之意。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與,去聲。
君子之道,近自夫婦‘夫婦之愚’,猶言愚夫愚婦。居室之間,‘居室’出孟子萬章。○‘居室’釋‘與知、(與)〔能〕行’。遠而至於聖人天地之所不能盡,釋‘所不能、有所憾’。其大無外,其小無内,楚辭曰:其小無内,其大無垠。○朱子曰:‘莫能載’是無外,‘莫能破’是無内。無内則是至小,無可下手處,更不容破了。○上句‘天下’指地意較多,下句‘天下’指人意較多。可謂費矣。然其理之所以然,則隱而莫之見也。補此三句,以應上節。○新安陳氏曰:全段皆是説費在不言之表,而不可見者為隱。○勿軒熊氏曰:大處有費隱,小處亦有費隱。蓋可知可能者,道中之一事,陳氏曰:就日用間一事上論,如事親事長之類。及其至朱子曰:道之盡處。而聖人不知不能。則舉全體而言,聖人固有所不能盡也。朱子曰:不知、不能,是没緊要底事,他大本大根處元無欠缼。侯氏曰:‘聖人所不知,如孔子問禮家語觀周篇曰:問禮於老聃。問官之類;問官於郯子,見左昭十七年。所不能,如孔子不得位、朱子曰:中庸明説‘大德必得其位’,孔子有大德而不得其位。堯舜病博施去聲。之類。’出論語雍也。愚謂人所憾胡暗反。諺音誤。於天地,如覆載生成之偏,新安陳氏曰:天覆而生物,地載而成物。以天地之無私,而生成之物或有偏而不均者。及寒暑災祥之不得其正者。新安陳氏曰:作善降祥,作不善降災,正也。○蓋字以下是申論也。○雙峯饒氏曰:此章‘夫婦’至‘天地’,先語小而後語大;‘峻極於天’、‘威儀三千’章,先語大而後語小。
詩云:‘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言其上下察也。鳶,余專反。
詩大雅旱麓音鹿。之篇。鳶,鴟處脂反。類。戾,至也。察,著也。子思引此詩以明化育流行,化育之氣流行。上下昭著,新安陳氏曰:鳶飛天,見此理之著於上;魚躍淵,見此理之著於下。○朱子曰:‘言其上下察也’一句只是解上面。詩之意本不為此,中庸借此兩句形容道體。道體隨處發見,人見得如此,若鳶魚初不自知。○新安陳氏曰:詩人此二句,興體也。子思借以言此理之昭著,非興也,亦非比喻也。此察字對首句隱字,體之隱者於此物上昭著。○蛟峯方氏曰:天下萬物皆如此,何(必)〔獨〕鳶魚。○雲峯胡氏曰:鳶率鳶之性必飛,魚率魚之性必躍。莫非此理之用,隨物理具。所謂費也。然其所以然者,則非見聞所及,所謂隱也。補此四句,以應首節。○與上注相照應。○朱子曰:其飛、其躍,氣使之然;所以飛、所以躍者,理也。言許多費而不言隱者,隱在費之中。故程子伯子。曰:‘此一節,子思吃緊為去聲。人處,活潑潑地。’程子説止此。○朱子曰:活潑潑地,俚俗常談。吃緊為人處,是要人就此瞥地便見個天理全體。活只是不滯於一隅。○言‘吃緊為人處’,乃在‘活潑潑’之地也。本云‘吃緊為人處,與“必有事焉而勿正〔心〕[6]”之意同,活潑潑地’,今去其中間一句而引用耳。○新安陳氏曰:鳶飛魚躍,天機自動。○雲峯胡氏曰:道體每於動處見,本自活潑潑地。鳶飛魚躍,道之自然,本無一毫私意;勿忘勿助,學者體道之自然,亦著不得一毫私意。讀者宜一作‘其’。致思焉。新安陳氏曰:引程子説,引而不發,使學者致思。○故字以下是申論也。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結上文。新安陳氏曰:‘造端’‘夫婦’,結夫婦‘與知、能行’,及‘語小、莫能破’數句;‘察乎天地’,結聖人不能知行,及語大莫能載,包到鳶魚上下察處,該括盡矣。人苟知‘道造端乎夫婦’,則見道之不可離,而男女居室之間有不敢忽者矣。○造端,猶作始也;察乎天地,即‘上下察’也。
右第十二章。子思之言,蓋以申明首章道不可離去聲。之意也。雙峯饒氏曰:‘道不可須臾離’,是無時不然;‘君子之道費而隱’,是無物不有。此章論道之費隱、大小,以為下八[7]章之綱領。其下八章,雜引孔子之言以明之。九章合為一大章。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
道者,率性而已,照首章。固衆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照上章。故常不遠於人。雙峯饒氏曰:‘道不遠人’,以道言也。‘人’指衆人。若為道者,朱子曰:‘為’如‘為仁由己’之‘為’。○雙峯饒氏曰:‘人之為道’,以學道者言也。‘人’指為道之人。厭其卑近以為不足為,釋下人字。此人字汎指人事。而反務為高遠難行之事,釋遠字。則非所以為道矣。朱子曰:‘為’如‘克己復禮為仁’之‘為’。○按:此節二‘為道’,以文勢及注意觀之,未見其有異也。注中凡有五‘為’字,除其第二者以外,其義皆同。但小注朱子此説‘為’字如‘鬼神之為德’、‘為物不貳’之‘為’字,而與注意微異。許氏又自此一轉,遂用第二者之義訓以‘謂’。而諺解用之,恐合更詳。○朱子曰:此三句是一章之綱,下三節只是解此三句,然緊要處又在‘道不遠人’一句。○陳氏曰:三句語脈,猶‘道不可離、可離非道’之謂。○雲峯胡氏曰:上章言性無不在,其廣大如此;此章言率性只在人倫日用之間,其篤實又如此。
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睨,研計反。
詩豳風伐柯之篇。柯,斧柄。則,法也。睨,邪視也。言人執柯伐木以為柯者,彼柯將為者。長短之法,添‘長短’字。在此柯耳。所執者。然猶有彼此之别,彼列反。下同。○添此句。○詩以為不遠,而夫子微反之以為遠,故注著然字於其間。故伐者視之猶以為遠也。‘猶以為遠’,諺釋有未瑩。若以人治人,則所以為人之道,各在當人之身,初無彼此之别。此句照‘柯’。○先汎論。故君子之治人也,添‘治人’字。即以其人之道,添道字。○朱子曰:天命之性,人人各具。還治其人之身。添身字。○小注袁氏説‘我治人’者,誤矣。○朱子曰:我自治其身亦然。其人能改,即止不治。添‘其人’字、‘不治’字,以‘即’釋‘而’。蓋責之以其所能知能行,又照上章。非欲其遠人以為道也。雲峯胡氏曰:一提不遠人以為道。張子所謂‘以衆人朱子曰:不是説不好底人。○潛室陳氏曰:‘天生烝民、凡厥庶民’之謂。望人則易去聲。從’是也。蓋字以下是申論也。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
盡己之心為忠,推己及人為恕。違,去也,如春秋傳左哀二十七年。‘齊師違穀地名。七里’之‘違’。言自此至彼,相去不遠,非背音佩。而去之之謂也。恐人看作背去之義,故特明之。道,即其不遠人者是也。大全曰:此章以‘道不遠人’為綱領,故章句節節提掇。施諸己自施也。或曰:人來施也。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忠恕之事也。朱子曰:此只是恕,如何作忠恕説?忠恕兩個離不得,方忠時,未見得恕;及至恕時,忠行乎其間。○東陽許氏曰:經以兩句總言‘忠恕’,而章句亦曰‘忠恕之事’。○北溪陳氏曰:忠是就心説,恕是就接物處説。○朱子曰:論語説聖人之忠恕,中庸説學者之忠恕。○雙峯饒氏曰:意子思得其傳於曾子,而於此發明之。○按:以論語注朱子意求之,語庸‘忠恕’未見其有異,更詳之。以己之心度入聲。人之心,未嘗不同,則道之不遠於人者可見。故己之所不欲則勿以施之一無之字。於人,亦不遠人以為道之事。雲峯胡氏曰:二提不遠人以為道。○黄氏曰:此即己之身而得待人之道。張子所謂‘以愛己之心愛人則盡仁’是也。與上注末相照,下注末同。○潛室陳氏曰:此因恕而言仁耳。恕是求仁之事,故張子以仁言。○朱子曰:忠恕已是道,如何云‘違道不遠’?仁是道,忠恕正是學者下工夫處。○雙峯饒氏曰:道是天理,忠恕是人事。○亦字以下是申論也。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子、臣、弟、友四字絶句。
朱子曰:‘未能一焉’固是謙辭,然亦可見聖人之心有未嘗滿處。求,猶責也。道不遠人,照首節。凡己之所以責人者,合釋四‘所求’。皆道之所當然也,合釋三事一施。故反之以自責而自修焉。合釋四‘未能’。○孔子為司寇時雖嘗有家臣,然三歲而孤,且無弟,此四事蓋概言自謙不自滿之意耳。所求所施之朋友,只是一人。○黄氏曰:此即人之身而得治己之道。○與大學‘絜矩’之事相表裏。○雲峯胡氏曰:前四語是責己,‘庸德’以下是勉人。庸,平常也。此則不配以中字,恐讀者求他義,故又特訓之。○此下三大支中,二十七章一提‘中庸’,此單提‘庸’,而三十一章單提‘中’。行者,踐其實。謹者,擇其可。德不足本文蒙上德字,故注添德字。下句言字同。而勉,則行益力;言有餘而訒,‘言訒’出論語顔淵。則謹益至。‘不足、有餘’之諺讀恐未盡,豈注中二‘而’字有此意歟?更思之。○二‘不敢’之諺釋亦似未瑩。謹之至添三字以蒙上句。下‘行之力’同。則言顧行矣,行之力則行顧言矣。本文下二‘行’字,與上一‘行’字同。朱子於‘行前定、行同倫’之下皆著音曰‘去聲’,而於此無之,其作平聲讀可知,而諺解因小注而致誤耳。‘言顧行,行顧言’,言言時顧所行,行時顧所言云。慥慥,音糙。篤實貌。言君子之言行所言、所行。如此,添此句以承上句。豈不慥慥乎,贊美之也。農巖曰:與‘曷不肅雍’相似。凡此皆不遠人以為道之事。雲峯胡氏曰:三提不遠人以為道。○三山陳氏曰:此章語若雜出,而意脈貫通,反復於人己之間者,詳盡而有序,其歸不過致謹於言行耳。○南軒張氏曰:言行上做工夫,此乃實下手處。張子所謂‘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是也。雙峯饒氏曰:上節恕之事,此節忠之事,所以為恕之本。○朱氏伸曰:言未能者,欲先盡己也。○雲峯胡氏曰:以責人之心責己,發己自盡之忠也。○凡字以下是申論也。
右第十三章。 ‘道不遠人’者,夫婦所能;‘丘未能一’者,聖人所不能,皆費也。而其所以然者,則至隱存焉。雙峯饒氏曰:此章實承上章。上章説道如此費,恐人以闊遠求道,故此説‘道不遠人’;上章明道之體用,此明學者入道之方。下章放倣同。此。當通下七章看,蓋無一事一物非費者,亦無有費而無隱者耳。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
素,猶見音現。下同。在也。猶言方今也,非謂本來也。言君子但因猶隨也。見在所居之位猶地也。而為其所當為,為其所當為,則非苟行也。無慕乎其外之心也。‘無’字釋於‘心’字。○大全曰:此二句,一章之綱,下文分應之。
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難,去聲。
此言素其位而行也。詳言一。○北溪陳氏曰:‘素富貴’,如舜之袗衣鼓琴;‘素貧賤’,如舜之飯糗茹草;‘素患難’,如孔子之於匡。無所往而不自得,惟為吾之所當為而已。○雙峯饒氏曰:‘素夷狄’,謂適然陷於夷狄,如蘇武、洪忠宣事。入字闊,四者特舉其概。四者之中,只有富貴是順境,三者皆逆境。○倪氏曰:君子居易俟命,能視順逆為一也。○按:所遇之地則隨變,而吾所以處之者當然之道,則不可變也。
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援,平聲。
此言不願乎其外也。詳言二。○陳氏曰:陵忽、攀援。○按:皆謂侵犯也。○‘無怨’是己之無怨,非謂人不怨己也。下文‘不尤人’三字,申此‘無怨’二字之義,而並及於‘不怨天’,蓋取用論語之文耳。○雙峯饒氏曰:上言四事,下文只説富貴、貧賤。人之處世,不富貴則貧賤,如夷狄、患難不常有之。
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易,去聲。
易,平地也。大全曰:與‘險’對。居易,素位而行也。俟命,不願乎外也。結上文。○潛室陳氏曰:‘居易俟命’,學者事;‘樂天知命’,聖人事。徼,音驕。諺音誤。求也。幸,謂所不當得而得者。‘當’字與首節注‘當’字相照。○因論君子,而並及小人。○朱氏伸曰:易,中庸也;險,反中庸也。
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正,音征。鵠,工毒反。
畫音話。布曰正,棲皮曰鵠,皆侯之中,射之的也。大全曰:大射皮侯而設鵠,賓射布侯而設正。○雙峯饒氏曰:‘正’是鴊字,小而飛疾,最難射,所以取為的。鵠,取革置於中;正,則畫於布以為的。子思引此孔子之言,以結上文之意。陳氏曰:射不中,只自責。以證‘正己而不求於人’,亦‘不願乎其外’之意也。
右第十四章。 子思之言也。凡章首無‘子曰’字者放倣同。此。雙峯饒氏曰:上章‘道不遠人’,是就身上説。此就位上説,比身放開一步。然位是此身所居之地,猶未甚遠。下章言卑近以至於高遠,迤邐放開去。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
辟,譬同。此音訓也。○新安陳氏曰:承上章,言道無不在,而進道則有序也。
詩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宜爾室家,樂爾妻帑。’好,去聲。耽,詩作‘湛’,亦音耽。樂,音洛。
‘亦音耽’,指湛字。詩小雅常棣之篇。鼓瑟琴,和也。翕,亦合也。耽,亦樂也。帑,孥通。子孫也。詩之本義主乎兄弟而言,此章所引之意則以妻子、兄弟、父母皆作自邇之事,故諺讀與詩不同云。
子曰:‘父母其順矣乎!’
夫子誦此詩而贊之曰:人能和於妻子、宜於兄弟如此,承上節。則父母其安樂音洛。之矣。雙峯饒氏曰:室家宜、妻孥樂,皆下面事;父母順,是上面事。欲上面順,須下面和始得。○按:饒氏以高卑言,注中‘則’字蓋有此意。若以遠邇言,則莫邇於父母,而兄弟妻次之。注中‘則’字又當以‘者’字意看,謂如此者父母必其已安矣。雖然,皆當以邇看。子思引詩及此語,以明行遠自邇、登高自卑之意。承首節而並釋上下節。○新安陳氏曰:引詩及夫子語,蓋偶指一事而言,非以自邇自卑之義為止於此也。
右第十五章。 雙峯饒氏曰:此上三章皆近裏就實,學者所當用功。○東陽許氏曰:此章專言行道必自近及遠。○按:此章並言遠邇高卑,而微有重在於遠邇底意。○莫邇於父母,莫遠於鬼神。故父母之下,以鬼神承之。上下章文似斷落而意實相承,且後節諸孝字實與此相照應。
○子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
程子叔子。曰:‘鬼神,天地之功用,朱子曰:如寒來暑往,春生夏長。而造化之迹也。’朱子曰:風雨霜露,日月晝夜。張子曰:‘鬼神者,二氣陰陽。之良能也。’‘良能’出孟子盡心。○朱子曰:往來屈伸乃理之自然,非有安排措置。謂之陰陽亦可也,必謂之鬼神者,以其良能功用而言也。○又曰:‘造化迹’之説渾淪,不如‘二氣良能’之説分明,便見有個陰陽在。○雙峯饒氏曰:‘造化之迹’指其屈伸而言,‘二氣良能’指其能屈能伸者而言。程子不説他靈處,張子説得精。愚謂以二氣言,朱子曰:陰陽對待。則鬼者陰之靈也,神者陽之靈也。朱子曰:如氣之呼吸為魂,魂即神也,屬乎陽;耳目口鼻之類為魄,魄即鬼也,屬乎陰。○北溪陳氏曰:靈只是自然屈伸往來恁地活爾。以一氣言,新安陳氏曰:陰陽流行。則至來也。而伸者為神,反而歸者為鬼,朱子曰:生是神,死是鬼。春夏為神,秋冬為鬼。人之語為神,默為鬼;動為神,静為鬼;呼為神,吸為鬼。其實一物而已。朱子曰:二氣之分,實一氣之運。為德,猶言性情功效。朱子曰:性情是二氣之良能,功效是天地之功用。鬼神之德,言鬼神實然之理。○又曰:視不見、聽不聞,是性情;‘體物、齊明’,是功效。○蛟峯方氏曰:性情言其體,功效言其用。○此節總提,而下四節極言其盛。○尤庵曰:‘中庸之為德’,中庸即其德也;鬼神只是氣之屈伸,其德則誠也。語同意異。
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
鬼神無形與聲,然物之終始,莫非陰陽合散之所為,添二句。○新安陳氏曰:陰陽之合為物之始,陰陽之散為物之終。是其為物之體,而物一有‘之’字。所不能遺也。朱子曰:萬物之體即鬼神之德,猶云即氣而不可離也,可離則無物矣。‘不可遺’,猶云無闕遺滲漏。○按:‘不可遺’之可字微似齟齬,故注以能字易之。其言體物,為體於物。猶易乾文言。所謂‘幹事’。為幹於事。○本文物字蓋兼事字意。○雲峯胡氏曰:築非幹易傾,幹字釋體字最有力。此是就鬼神之顯處以示人,然其顯也必有所以顯者,末斷之曰:‘微之顯,誠之不可揜如此。’
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齊,側皆反。
齊之為言齊如字。下二字同。也,所以齊不齊大全曰:齊其不齊之思慮。而致其齊也。出禮記祭統。明,猶潔也。大全曰:明潔其心。○陳氏曰:‘齊明’是肅於内,‘盛服’是肅於外。洋洋,流動充滿之意。能使人雙峯饒氏曰:使字最好看,見得他靈處。○雲峯胡氏曰:鬼神未嘗使之,而若有使之者。畏敬奉承,齊明承祀。而發見音現。昭著如在。○二‘其’字指人。如此,雲峯胡氏曰:鬼神精爽,直與人之齊明相接。乃其體物而不可遺之驗也。照上節。○新安陳氏曰:體物不遺以上所説鬼神所包甚闊,使人齊明以下就無所不包之鬼神中提出所當祭祀之鬼神來説,見得鬼神隨祭而隨在,所謂‘體物而不可遺’者,豈不可驗於此哉。○東陽許氏曰:‘如在’是於祭祀時見體物不可遺處,所以章句言‘乃其體物不可遺之驗’。前言鬼神之全,此所謂‘承祭祀’者,如天神、地祇、人鬼及諸祀亦皆鬼神,是從全體中指出祭祀者,使人因此識其大者。○朱子曰:祭祀是就其親切著見者言之,欲人將風雷山澤與廟中祭享者會之為一也。○按:此下四章多言祭祀,皆此意也。孔子曰:‘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焄音熏。蒿音薅。悽愴。初亮反。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出禮記祭義。○百物之精,即神之著也。正謂此爾。朱子曰:鬼神之露光景是‘昭明’,其氣蒸上感觸人者是‘焄蒿’,使人精神凛然竦然是‘悽愴’。○又曰:此章首尾皆主二氣屈伸言,而中間‘洋洋如在’,此乃人物之死氣,似與前後意不合,何也?死便是屈,感召得來便是伸。祖宗氣只存在子孫身上,祭祀時這氣自然又伸。此便是神之著也。
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度,待洛反。射,音亦,詩作‘斁’。
詩大雅抑之篇。格,來也。矧,況也。射,厭也,言厭怠而不敬也。思,語辭。並指三‘思’字。○陳氏曰:神明之來,視不見,聽不聞,皆不可得而測度,矧可厭斁而不敬乎。○此節申上節‘齊明承祀’之意。
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揜如此夫。’夫,音扶。
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大全曰:此誠字指鬼神之實理而言。○朱子曰:鬼神只是氣之屈伸,其德則天命之實理,所謂誠也。言鬼神是實有者也。陰陽合散,無非實者,理之微。故其發見音現。之不可揜如此。理之顯。○照上注‘著’字。○陳氏曰:此理雖隱微而甚顯,以陰陽之往來屈伸皆是真實而無妄。‘詩云’三句,視不見、聽不聞意;微之顯、誠不揜,説‘如在’意。○延平李氏曰:微顯之理於承祭祀時為言者,此時鬼神之理昭然易見,令學者有入頭處耳。○雙峯饒氏曰:誠字方見於此,為此後言誠張本也。後章誠字即此章誠字。此章誠字是費之所以然處,以理言也;後章誠字是以貫衆費而有諸己處,以德言也,皆所謂隱也。○雲峯胡氏曰:誠者,中庸一書之樞紐。六經言誠,自商書始。書但言鬼神享人之誠,而中庸直言鬼神之誠,其旨微矣。知鬼神之誠,則知後世淫祀之幻妄者非誠矣。鬼神者,造化陰陽之氣,誠即造化陰陽之理。實有是理,則實有是氣。其體甚微,其用甚顯。視不見、聽不聞,微也,所謂隱也;體物不遺,顯也,所謂費也。前言君子之道,以人道言,人道其用也,故先言費;此言鬼神之德,以天道言,天道其體也,故先言微。○新安陳氏曰:末二句又該貫章首五句去,雖因祭祀而發,不止為祭祀言也。微字與誠字對,顯字與‘不可揜’對。自其妙言之曰微,自其實言之曰誠。○按:此節下句只是申上句之意。
右第十六章。 不見不聞,隱也。體物如在,則亦費矣。以‘體物如在’之費視諸前章之費,其微著又有間,故下‘亦’字。○雙峯饒氏曰:前章詳於費而不及隱,引而不發之意也;此章推隱而達於費,以發前章未發之意也。此前三章,以其費之小者而言。此後三章,以其費之大者而言。二‘其’字,指‘費隱’章‘道’字。○新安陳氏曰:前章之身位與家,比後章之大關天下萬世,則為小耳。此一章,兼費隱、包大小一作‘小大’。而言。胡氏曰:此章以鬼神之微顯明道之費隱,而貫前後六章之旨。○新安陳氏曰:體物不遺,總而言之,所該甚大。即一物言之,兹非小歟?天子祭天地,大也。士庶所祭,又非小歟?○此章説鬼神以引起一誠字。
○子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與,平聲。
子孫,謂虞思、見左哀元年。陳胡公見左襄二十五年。之屬。大全曰:舜子孫不止乎此,故以‘之屬’二字該之。○宣氏曰:孟子論舜之孝,言孝之始,指事親之實也;中庸言孝之終,發明其功用之大也。○饗其祖先,保其子孫。○雲峯胡氏曰:前言父母之順在於宜兄弟、樂妻孥,不過目前之事,費之小者;此言孝之大在於宗廟饗、子孫保,則極其流澤之遠,費之大者。○舜以知則為大知,以孝則為大孝,以德則為大德,孟子所稱‘大舜有大焉’是也。故此書與顔淵、子路及文、武、周公對説之,以見其大。至後章仲尼‘祖述、憲章’,則又集其大成矣。
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壽。
舜年百有十歲。書舜典曰: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摘出德字而云‘大德’,比‘大孝’所包廣。‘位’指天子,‘禄’指富有,‘名’指聖人,皆照上節而言。
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
材,質也。篤,厚也。朱子曰:因其材而加厚。○雲峯胡氏曰:有德者天必厚其福,不德者天必厚其毒。○按:篤字似只蒙培字,蓋此節主言培而帶及覆耳。栽者,材也,大德也;培之,篤也,位禄名壽也。小材則小篤,大材則大篤。栽,植也。氣至而滋息為培,借人培壅之事而言,故用‘為’字。氣反而游散則覆。音福。○朱子曰:物若種在土中,自然生氣湊泊。若已傾倒,則生氣無所附著。○雙峯饒氏曰:只將‘天之生物’喻天之眷聖人。
詩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禄於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
詩大雅假樂音洛。之篇。假,當依此作‘嘉’。憲,當依詩作‘顯’。申,重去聲。也。雲峯胡氏曰:專為‘栽者培之’而引詩也。○雙峯饒氏曰:‘嘉樂、令德’是材,‘受禄、保佑’是培。○東陽許氏曰:可嘉可樂之君子,其令善之德昭著,宜於人民,故受天禄而為天下之主矣,又保之佑之,命之申之。其所以反覆眷顧者如此,重明上文大德必得四者之一節也。○按:四者之一,即禄也。申之,謂申命之。
故大德者必受命。’
者字指其人而言。受命者,受天命為天子也。並照上節。○名壽饗禄固重,而聖人之大實是位,故以是終之。○新安陳氏曰:必者,決然之辭。六‘必’字皆是常理之必然者。此一句總結上文意。○東陽許氏曰:首節言舜之事實,次節汎言理之必然,三節言善惡之應所必至,引詩證有德之應如此,故以‘大德’‘受命’結之。○雲峯胡氏曰:前言居易俟命,學者事,費之小也;此言大德受命,聖人事,費之大也。○陳氏曰:孔子不得禄位,僅得中壽,理之不得其常也。
右第十七章。 此由庸行之常,照前節。○大全曰:孝也。推之以極其至,新安陳氏曰:大孝也。‘德為聖人’以下皆是推極其至。見音現。道之用廣也。費。而其所以然者,則為體微矣。隱。後二章亦此意。皆以孝論費隱。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為父,以武王為子,父作之,子述之。
此言文王之事。先總提。書武成。言‘王季其勤王家’,蓋其所作亦積功累上聲。仁之事也。父作子述,亦當活看。蓋王季有作,則文王述之;文王有作,則武王述之。○海陵胡氏曰:舜禹父則瞽鯀堯舜子則朱均,所以惟文王為無憂。
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廟饗之,子孫保之。大,音泰,下同。
此言武王之事。先總提。纘,作管反。繼也。大王王季之父也。書武成。云:‘大王肇基王迹。’詩閟宫。云:‘至於大王,此句檃栝。實始翦商。’緒,業也。戎衣,甲胄之屬。‘壹戎衣’,武成周書。文,句。言一一作‘壹’。著陟略反。戎衣添著字。以伐紂也。朱子曰:‘身不失天下之顯名’與‘必得其名’,分數有等級,只看武未盡善處便見。○按:下四事一與舜同,但其上不言‘德為聖人’,此可見也。
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追王’之‘王’,去聲。
此言周公之事。先總提。末,猶老也。追王,蓋推文武之意,以‘推’釋‘成’,以‘意’釋‘德’。以及乎王迹之所起也。照上注。○山陰陸氏曰:經不言追王文王者,以上言‘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之意,文王與焉故也。○新安王氏曰:武王初定天下,追王及於文考。至周公因文王之孝、武王之志,追王上及大王、王季。○雲峯胡氏曰:周公追王之禮,特以義起,古所無也,所以中庸特表而出之。先公,組音祖。紺古暗反。○大全曰:即公叔祖類大王父也。以上上聲。至后稷也。十二公。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又推大王、王季之意,以及於無窮也。新安陳氏曰:直至於后稷。制為禮法,斯禮,指祀禮。以及天下,使葬用死者之爵,祭用生者之禄。添爵、禄字。喪服新安陳氏曰:上言葬祭禮,此言喪服禮。自期音朞。以下,去聲。諸侯絶,大夫降,朱子曰:夏商而上,只是親親長長,到周又添得貴貴底禮,立為定制。然諸侯大夫尊同,則亦不絶不降;姊妹侄在諸侯者,亦不絶不降。○藍田吕氏曰:祖父母,正統之期也,雖天子諸侯莫敢降;世叔、父母、衆子、昆弟、昆弟之子,旁期也,天子諸侯絶,而大夫降服九月。○按:雖降而猶服,故概言‘達’。而父母之喪上下同之,新安陳氏曰:末二句只是申明上二句‘父母之喪’即‘三年之喪’,朱子謂‘中庸之意只是主父母而言,未必及其他’者也。○按:夫子恐人闊看三年之喪,故下句又申明之。○朱子曰:入繼之君,為所生父母只齊衰,不杖期。○按:為本生父母之禮,亦貴賤一也,通心喪為三年。推己以及人也。通指‘斯禮’以下。○雲峯胡氏曰:須看章句推字與及字。推文武之意,以及大王;推大王之意,以及后稷;又推此及諸侯、大夫、士、庶人,此周公所以謂之達孝也。此章之末數達字,所以有下章之首一達字。○按:禘祭又推后稷之意,及於帝嚳也。
右第十八章。 陳氏曰:此章言文、武、周公能盡中庸之道。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
達,通也。恐人看作貴達之義,故此特訓之。承上章述、纘、成、追,皆孝之事。○雙峯饒氏曰:承三‘達’字。而言武王、周公之孝,乃天下之人通謂之孝,西山真氏曰:無異辭。猶孟子公孫丑下。之言‘達尊’也。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上章言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繼志述事之大者也。所以為達孝。○上者字似指人言,如聖者、大德者之類。而諺解從其下者字之例,皆作孝之道釋之,如道也者、中也者之類。更詳之。○二‘人’字,指先王。○新安陳氏曰:成就祖父欲為之志,遵述祖父已為之事。下文又以其所制祭祀之禮,通於上下者言之。照上章‘斯禮’以下而下又字。○此注承上而總下。
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
祖廟: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適音的。士二,官師一。見禮記王制及祭法。○適士,元士也。○大全曰:官師,諸有司之長。○新安(陳)〔王〕氏[8]曰:先王先公有廟有祧,廟則有司修除,祧則守祧黝堊。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藏於宗廟,故謂之宗器。若周之赤刀、大訓、大全曰:文武之訓。天球、音求。河圖之屬也。見書顧命。裳衣,先祖之遺衣服,祭則設之以授尸也。大全曰:使神依焉。時食,四時之食,四‘其’字皆指先王。其時食,謂先王生時所食之時食。各有其物,如春行羔、豚、大全曰:行,用也。膳、膏、香之類是也。見周禮‘庖人’及禮記内則。○格庵趙氏曰:以奉人者薦神,蓋以生事之也。香,謂牛膏也,調膳之物,各以物之所便而和之。
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昭,如字。為,去聲。
宗廟之次,左為昭,右為穆,而子孫亦以為序。有事於太廟,則子姓、子孫。兄弟、羣昭、羣穆咸在而不失其倫焉。格庵趙氏曰:左昭、右穆,死者之昭穆也;羣昭、羣穆,生者之昭穆也。○新安陳氏曰:文王穆,武王昭。‘子孫亦以為序’,祭統所謂‘昭與昭齒,穆與穆齒’是也。○按:序昭穆,主子孫而言,若廟中昭穆,則不待祭時而已序矣,但子孫之昭穆亦依祖先之昭穆為序,故注先言祖先昭穆云。爵,公、侯、卿、大夫也。事,宗祝有司之職事也。新安陳氏曰:宗伯、宗人、大祝、小祝,並見周禮。次序與祭之職事,所以辨其人之賢也。○按:辨其賢否也。旅,衆也。酬,導飲也。先自飲而後導人使飲也。旅酬之禮,賓弟子、賓之弟子。兄弟之子主人之兄弟之子。各舉觶音至。於其長上聲。下同。而衆相酬。見儀禮特牲及少牢。○大全曰:祭將畢時,行衆相酬之禮。○朱子曰:以次至於沃盥者。蓋宗廟之中以有事為榮,故逮及賤者,使亦得以申其敬也。申敬釋為字。○上,即長也。燕毛,祭畢而燕,東陽許氏曰:助祭、異姓之臣皆退,獨燕同姓。則以毛髮之色别彼列反。長幼,為坐次也。齒,年數也。東陽許氏曰:五事,禮意至為周密。○雲峯胡氏曰:亦通上下而言。○新安陳氏曰:‘達尊三’亦見於祭禮中,貴、賢、齒。
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踐,猶履也。其,指先王也。所尊所親,先王之祖考、尊。子孫、親。臣庶也。臣庶則愛之。‘愛其所親’,蓋互文也,猶言親其所親,愛其所愛也。始死謂之死,既葬則曰反而亡焉,四字出禮記檀弓。○反,指反哭。皆指先王也。死與亡者。○陳氏曰:事死如生,居喪時事;事亡如存,葬祭時事。此結上文兩節,皆繼志述事之意也。雙峯饒氏曰:‘踐其位’三句是善述事,‘敬所尊’二句是善繼志。○新安陳氏曰:善繼述如此,所以為‘孝之至’。○變‘達’言‘至’,尤見其親切。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郊,祭[9]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新安陳氏曰:宜云‘所以祀上帝后土也’,今不然,乃省文。○按:文不及而意已該,謂之省文。禘,天子宗廟之大祭,追祭太祖大全曰:始祖。○后稷。之所自出帝嚳。於太廟,而以太祖配之也。嘗,秋祭也。四時皆祭,祀禴嘗烝。舉其一耳。一以該三。禮必有義,對舉之,互文也。‘禮’與‘義’對舉為言者,用互文法也。一字兩用之,謂之互文。示,與視同。視諸掌,言易去聲。見也。‘示諸’之‘諸’,‘祀乎’之‘乎’,皆不必深泥看。此與論語八佾。文意大同小異,記有詳略耳。雲峯胡氏曰:上文‘孝之至’已結‘達孝’二字,此又别是一意。○雙峯饒氏曰:仁孝誠敬,治天下之本,一祭祀之間而治天下之道具於此。
右第十九章。 大全曰:此申言武王、周公能盡中庸之道。○按:禮樂制作之事,武王、周公為盛,故特申言之。而以治國結之,以起下章治國之九經。
○哀公問政。
哀公魯君,名蔣。子兩反。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
方,版也。策,簡也。葉氏少藴曰:木曰方,竹曰策。策大而方小,策以衆聯,方一而已。見儀禮聘禮及既夕。息,猶滅也。有是君,有是臣,‘是君、是臣’釋‘其人’,‘其人’謂賢人。則有是政矣。因言存舉而並及亡息,故注不復釋亡息。○此章諺讀與論語對君言處不同,恐未安。
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夫音扶。
敏,速也。蒲盧,沈括字存中錢唐人。以為蒲葦是也。朱子曰:舊説蒲盧為蜾蠃,無所考。以人立政,二字出書立政。猶以地種樹,植也,通草木穀菜而言。其成速矣,而蒲葦又易去聲。下同。生之物,其成尤速也。舉最敏者以證之。言人存政舉,承上節。其易如此。顧氏曰:猶孟子以置郵喻德之速。
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此承上文‘人道敏政’而言也。先總提。為政在人,家語哀公問篇。作‘為政在於得人’,語意尤備。人,謂賢臣。身,指君身。前節人字通言君臣,此節人、身又分君臣言。道者,天下之達道。見後節。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所謂‘元者善之長上聲。也’。見易乾文言。言人君為政添‘人君’字。在於得人,而取人之則法也。又在修身。能仁[10]其身,新安陳氏曰:三字包括‘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八字。○朱子曰:道是統言義理公共之名,仁是直指人心親切之妙。則有君有臣,而政無不舉矣。二句補言外意。○新安陳氏曰:繳結上文,照應前注。○新安倪氏曰:此仁字兼心之德、愛之理而言,下節仁字以愛之理言。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殺,去聲。
人,指人身人之身。而言。添身字。具此生理,人身中具此生理。此當與孟子‘仁也者,人也’及‘仁,人心也’注參看。夫仁,理也,人與心與身則氣也。三處本文有嫌於以理為氣,故注皆以人之生之理釋之。自然二字或屬上句讀。便有惻怛慈愛之意,釋‘親親’。○朱子曰:是偏言之仁。深體味之可見。西山真氏曰:人之所以為人,以其有此仁也。有此仁,而後命之曰人,不然則非人矣。○雙峯饒氏曰:若不仁,便是自絶其生理。宜者,分别彼列反。事理,各有所宜也。禮,則節文斯二者而已。此句見孟子離婁。○朱子曰:在父子如此,在宗族如彼,殺也;有事之者,有友之者,等也。○北溪陳氏曰:‘節’則無過,‘文’則無不及。○此云仁義禮,下云知仁勇,仁無所不在也。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鄭氏曰:‘此句在下,誤重平聲。在此。’下節語勢如後‘獲上’節,故傳寫者誤以此冠之。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為政在人,取人以身,故不可以不修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故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大全曰:以親親之仁事親。欲盡親親之仁,必由尊賢之義,故又當知人。程子曰:所親非其人,辱身危親。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皆天理也,禮者,天理之節文。故又當知天。此節總括上諸節,故注中四‘故’字之上皆用上文。○朱子曰:此節卻是倒看,‘知天’是起頭處。○按:此與大學‘八目’之逆推同。下‘明善’節放此。○三山陳氏曰:‘禮所生也’以上,推其理之所由生;‘不可不修身’以下,繹其義之所以貫。○雙峯饒氏曰:大意不過兩節而已。為政之本在於仁,為仁之端在於智,故兩節各以‘故’字承之,蓋為下明善誠身張本。明善,智也;誠身,仁也。○又曰:後面九經,修身、尊賢、親親三者為綱。○此節二‘知’字,所以起下節‘達德’之‘知’也。○雲峯胡氏曰:‘知天’之‘天’字,即是天命之性。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知,去聲。
達道者,天下古今所共由之路。雲峯胡氏曰:率性之道。即書皋陶謨。所謂‘五典’,雲峯胡氏曰:書‘五教、五典’,未嘗列五者之目,至此而列其目言之。孟子滕文公。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此方承上‘人君為政’而言,故先舉君臣。夫婦有别,彼列反。長上聲。幼有序,長幼闊,昆弟專。朋友有信’是也。五者物也,其則是道也。孟子之説蓋出於此,而益為詳備。知,所以知如字。此也;大全曰:‘此’字指五達道。仁,所以體此也;大全曰:以身體而躬行之。勇,所以强此也。即前章四‘强哉’之‘强’。謂之達德者,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也。德者,得也。一則誠而已矣。此及後節‘行之者一也’,皆指誠也。下節兩個‘一也’,只是前章‘貴賤一也’之義也。達道雖人所共由,然無是三德,則無以行之;達德雖人所同得,然一有不誠,則人欲間去聲。之,而德非其德矣。添二‘然’字,以接續其意為一串事。○蔡氏曰:達道本於達德,達德又本於誠。○自五而約之為三,又自三而約之為一,須看二‘所以’字。程子當考。曰:所謂誠者,止是誠實此三者。三者之外,更别無誠。朱子曰:誠是行此三者真實的心。
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强,上聲。
知之者之所知,行之者之所行,謂達道也。以其分去聲,界分也。而言,則所以知者知去聲。也,所以行者仁也,所以至於知之成功知之與成功。而一者勇也;大全曰:知之透徹,行之成功,便是勇。以其等而言,高下。則生知安行者,知去聲。也;大全曰:如舜之大知。學知利行者,仁也;大全曰:如顔子之克復。困知勉行者,勇也。如子路之勇。○北溪陳氏曰:生知安行,就知上放重;學知利行,以行處為重。○按:‘困知勉行’亦於行處重。○朱子曰:論語‘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與此説知仁意思自别。生知安行,仁在知中;學知利行,仁在知外。蓋人性雖無不善,而氣稟有不同者。照首節注。故聞道知。○二字出論語里仁。有蚤莫,去聲。行道有難易,去聲。然能自强不息,勇。○四字出易乾大象。則其至一也。陳氏曰:及已知處則一般,及其行之成功則一般。至此為能復其本然之初矣。吕氏曰:所入之塗雖異,而所至之域則同,此所以為中庸。照中庸。若乃企生知安行之資為不可幾及,欲企而旋自畫。輕困知勉行謂不能有成,不屑為。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照前章。○蓋字以下所論二條,皆微歸其重於勇上。
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好、‘近乎知’之‘知’,並去聲。
謂好字與‘近乎知’之知字。‘子曰’二字衍文。其説在章下。○此六字本在音訓‘好近’上,而依大全本移置於此。○此言未及乎達德而求以入德之事。入於達德。○總提以為釋。○西山真氏曰:以不若人為恥。○雲峯胡氏曰:以其近者言之,誘人之進也。通上文三知為知,去聲。三行為仁,通字釋於此,謂通看也。則此三近者,勇之次也。非專言勇,故以次言之。○通字以下所論,亦微歸重於勇。吕氏曰:‘愚者自是而不求,不求知。自私者徇人欲而忘返,雙峯饒氏曰:仁者無私欲。懦者甘為人下而不辭。先反説。故好學非知,去聲。然足以破愚;力行非仁,然足以忘私;知恥非勇,然足以起懦。’東陽許氏曰:三‘非’字貼三‘近’字説。○按:非字太抑,有遜於注中‘未及’字與‘次’字耳。
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斯三者,指三近而言。人者,對己之稱。天下國家,則盡乎人矣。言此以結上文修身之意,兩處‘修身’。起下文九經之端也。上下之樞紐。○雲峯胡氏曰:此章當一部大學。大學以修身為本,功效至於治平。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羣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
經,常也。三山陳氏曰:可以常行而不變。○倪氏曰:即所謂庸也。體,謂設假設。以身處上聲。其地而察其心也。下二節變羣臣言士,蓋三士也。子,如父母之愛其子也。雲峯胡氏曰:羣臣相去疏遠,庶民尤遠。體字、子字,皆心誠求之者也。柔遠人,所謂無忘賓旅者也。見孟子告子。○三山陳氏曰:‘遠人’非四夷,乃商賈賓旅。若謂四夷,不應在諸侯之上。○與書之‘柔遠’不同,當與論語‘遠人’參看。此列九經之目也。吕氏曰:‘天下國家之本在身,出孟子離婁。故修身為九經之本。猶首也。〔然〕必親師取友,然後修身之道進,故尊賢次之。三山陳氏曰:不臣之者也。道之所進,上進字長意多,下進字行意多。莫先其家,故親親次之。前節先言‘親親’,此先言‘尊賢’。○程子曰:道孰先於親親?然不能尊賢,則不知親親之道。由家以及朝音潮。廷,故敬大臣、體羣臣次之。由朝廷以及其國,故子庶民、來百工次之。來,猶招也。由其國以及天下,故柔遠人、懷諸侯次之。懷之以思也。諺釋更商。○陳氏曰:‘敬、體’從‘尊賢’來,‘子、來、柔、懷’從‘親親’來,而‘親親、尊賢’又從‘修身’來。此九經之序也。’視羣臣猶吾四體,視百姓猶吾子,此視臣視民之别彼列反。也。臣近而民遠。○朱子曰:吕説體字與章句雖小不同,然大意自好,不欲廢也。
修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羣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
此言九經之效也。先總提。○先言效後言事者,蓋為中人以下‘困知勉行’者誘進之意也。道立,謂道成於己而可為民表,所謂‘皇建其有極’見書洪範。是也。不惑,謂不疑於理。新安陳氏曰:以師資講明。不眩,謂不迷於事。敬大臣則信任專,而小臣不得以間去聲。之,故臨事而不眩也。‘報禮’謂報其使臣以禮者。○陳氏曰:‘報禮重’,君視臣如手足,臣視君如腹心也;‘百姓勸’,君待民如子,則民愛君如父母,庶民子來是也。來百工朱子曰:百工聚。則通功易事,出孟子滕文公。農末相資,‘末’指工商末業。故財用足。雙峯饒氏曰:財是貨財,用是器用。柔遠人,則天下之旅皆悦而願出於其塗,出孟子公孫丑。故四方歸。懷諸侯,則德之所施去聲。者博,而威之所制者廣矣,威生於惠。故曰‘天下畏之’。因此節一‘勸’字而下節遂説六‘勸’字。
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禄,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禄,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絶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齊,側皆反。去,上聲。遠、好、惡、斂,並去聲。省,悉井反。既,許氣反。稟,彼錦、力錦二反。稱,去聲。朝,音潮。
按:今音‘彼錦’則為稟字,‘力錦’則為廩字,而此著二音,想朱子時二音通用。此言九經之事也。先總提。○北溪陳氏曰:‘齊明’以一其内,‘盛服’以肅其外。○按:前章‘齊明盛服’專,此‘齊明盛服’闊。○雲峯胡氏曰:‘齊明盛服’,静而敬也;‘非禮不動’,動而敬也。○按:‘盛服’與於修身之一事,人之衣冠所係,顧不重耶!○讒、色、貨,皆妨賢者也。○交相親之,故不曰勸親,而必曰‘勸親親也’。三‘其’字指上節諸父昆弟。官盛任使,謂官屬衆盛,大臣之僚屬。足任使令平聲。也,蓋大臣不當親細事,故所以優優待。之者如此。官盛。忠信重禄,謂待之誠忠信。而養之厚,蓋以身體之,此節變‘體’言‘勸’,而注復取體字言之。而知其所賴乎上者如此也。‘此’指‘待’與‘養’。既,讀曰餼。餼稟,稍去聲。食也。‘稍食’出周禮‘内宰’。○大全曰:吏,廩禄也。稍者,出物有漸之謂。稱事,如周禮‘槀古老反。人’夏官。職,曰‘考其弓弩,以上下其食’是也。往則為去聲。之授節以送之,朱子曰:如漢之出入關者用繻。來則豐其委去聲。積音恣。以迎之。周禮‘遺人’注曰:委積謂牢米薪芻。○亂者治之,危者持之。是未至於絶廢者也。朝,謂諸侯見音現。於天子。聘,謂諸侯使大夫來獻。貢獻。王制禮記。‘比毗至反。年大全曰:每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厚往薄來,謂燕賜厚而納貢薄。與‘送往迎來’之‘往來’又不同,上以人言,此以物言。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
一者,誠也。一有不誠,一有,猶或有也。則是九者皆為虚文矣,此九經之實也。須看端、目、效、事、實、屬六字。○三山潘氏曰:三德行之者一,所以實其德;九經行之者一,所以實其事。○新安陳氏曰:中庸一書,‘誠’為樞紐。誠之名已見於‘鬼神’章,誠之意已兩見於‘三德’、‘九經’。‘誠之不可揜’,以實理言;〔兩〕[11]‘行之者一’,皆以實心言。○按:‘鬼神’章誠字只如過去説之,此文章家所謂伏案也。至此章,則費極而將歸於隱,散極而將還於合,故章末始專説出誠字。而先再言‘一也’以矜重其事,然後説之,而猶與獲、信、順、明四字相比言之。至其下節‘誠者’云云,然後全章與全書都委輸於誠一字上。此處正好熟看。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跲,其劫反。行,去聲。
凡事,指達道達德九經之屬。以‘凡事’二字總括上諸節。○陳氏曰:下‘事前定’一句,乃指其事而言之也。豫,諺音誤。素定也。物不素具,不可以應卒。跲,躓音致。也。疚,病也。新安陳氏曰:四‘前定’字,所以申明上豫字也。○朱子曰:‘道前定’一句,又連那上三事都包在裏面,是有個妙用,千變萬化而不窮之謂。○按:‘道’謂道之當行者。此承上文,言凡事皆欲先立乎誠,孟子告子曰:先立乎其大者。○雲峯胡氏曰:以‘先立’二字釋‘前定’,與上二‘行’字相應。○新安陳氏曰:非以豫與前定為誠,乃是所當豫、所當前定者,謂先立乎誠也。如下文下節。所推是也。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此又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先總提。○雲峯胡氏曰:見得上文‘九經’是在上者。中庸之道,通上下皆當行也,故上言尊賢,此言信友;上言親親,此言順親;上言修身,此言誠身。○‘推言素定’與上注‘如下文所推’相為呼應。○‘獲於上’,謂得其君之信任也。反諸身不誠,謂反求諸身而所存所發,新安陳氏曰:指心而言静而涵養時、動而應接時。未能真實而無妄也。不明乎善,謂不能察於人心天命之本然,大全曰:此又推本,從天命謂性之源頭處來。○按:人心之天命,即性也。而真知至善之所在也。‘至善’出大學。○陳氏曰:此一節又推明誠不可不前定之意,緊要在明善。○雲峯胡氏曰:上曰知天,下曰明善,三德必以知為先。○雙峯饒氏曰:前言‘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此曰‘身不誠,不順乎親’。以入德之本言,則修身必先事親;以成德之效言,則身誠然後親順。○朱子曰:誠身即大學誠意,明善即大學致知。○按:子思以此及下節授孟子,是切要之心法也。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並去聲。從,七容反。
此承上文誠身而言。先總提。誠者,真實無妄之謂,與‘誠之’作對,而又特訓之。天理之本然也。誠之者,二‘者’字,以道言,非以人言。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欲其’二字釋‘之’字,即孟子所云‘思誠’也。人事之當然也。聖人之德,渾上聲。然天理。朱子曰:與天為一。真實無妄,不待思勉從知行之序而先言思,下二處同。而從容中道,則亦天之道也。添此句。未至於聖,則不能無人欲之私,而其為德不能皆實。故未能不思而得,添此句。則必擇善,然後可以明善;添此句,以照上節。○東陽許氏曰:擇善是格物,明善是知至。未能不勉而中,添此句。則必固執,然一作‘而’。後可以誠身,添此句,以照上節。○北溪陳氏曰:力行之功。此則所謂人之道也。添此句。○雙峯饒氏曰:論誠者則先仁而後知,以成德之序言也;論誠之者則先知而後仁,以入德之序言也。不思而得,生知也;不勉而中,安行也。擇善,學知以下之事;固執,利行以下之事也。此四句又以合於前節而論之。○大全曰:兩‘以下’字,該困知勉行在其中。○雲峯胡氏曰:前章‘誠之不可揜’,是以天道言誠;上文‘誠身’,是以人道言誠。所以於此總兩者言之曰‘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也’。此以上皆言知仁勇,學者入德之事;此以下兼言仁知勇,聖人成德之事。論語知不惑、仁不憂,勇不懼,學之序也,此以上見之;仁不憂,知不惑,勇不懼,德之序也,此以下見之。下章盡性,仁也;前知,知也;無息,勇也;博厚,仁也;高明,知也;悠久,勇也。○誠者不待學問,故下節只申誠之者之説。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此誠之之目也。承上節,先總提。學、問、思、辨,所以擇善而為知,去聲。學而知也。篤行,所以固執而為仁,二‘為’字如‘為政’之‘為’。或曰如‘為德’之‘為’,更詳之。利而行也。取上兩節而釋之。程子叔子。曰:‘五者廢其一,非學也。’朱子曰:五者無先後,有緩急。○陳氏曰:‘擇善’用功多,‘固執’只有篤行一件工夫,真能知之,則行處功自易。
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君子之學,舉學以該問、思、辨、行。不為則已,為則必要其成,朱子曰:此段應上面‘博學’五句。反説起,如云‘有不戰,戰必勝矣’。故常百倍其功。人一問一思而能之,己則當百問百思,以必能為期。‘能之’之‘之’較虚,‘百之、千之’之‘之’較實,是用力處。‘人一’以下,申上文之意。此困而知,勉而行者也,勇之事也。‘此’字以下,又以合於前節而論之,亦微有歸重於勇底意。○此章以勇終之,是激進之意也。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强。’
‘此道’指上節事。○雲峯胡氏曰:所以能之在乎勇。○新安陳氏曰:‘人一能之’以下,子思吃緊為氣質昏弱者言,‘果能此道’一句尤警策。明者擇善之功,强者固執之效。取前節而釋之。○此節又以知勇言,而勇為之終。吕氏曰:‘君子所以學者,為去聲。能變化氣質而已。德勝氣質,則愚者可進於明,柔者可進於强;不能勝之,則雖有志於學,亦愚不能明,柔不能立而已矣。蓋均善而無惡者,性也,人所同也;物不與焉。昏明强弱之稟不齊者,才也,人所異也。誠之者所以反其同復其初。而變其異也。夫音扶。以不美之質,求變而美,非百倍其功,不足以致之。致其美。今以鹵音魯。莽莫古、莫後二反。滅裂之學,鹵莽滅裂,出莊子則陽篇。○大全曰:鹵莽,不用心也。滅裂,輕薄也。或作或輟,以欲以。變其不美之質,及不能變,則曰天質不美,非學所能變。是果於自棄,二字出孟子離婁。其為不仁甚矣。’新安陳氏曰:成己仁也。○朱子曰:某年十五六時,見吕與叔解此段,痛快讀之,未嘗不竦然警厲奮發人[12]。
右第二十章。 此引孔子之言,以繼大舜、文、武、周公之緒,猶統也。明其所傳之一致,陳氏曰:此説孔子能盡中庸之道,引此以明道統之傳。舉而措之,出易繫辭。亦猶是爾。一作‘耳’。○‘是’字指四聖。○新安陳氏曰:論語末篇,歷敍聖人之下,以答子張問政繼之。此章正此意也。蓋包費隱,兼小大,雲峯胡氏曰:十六章則兼費隱而言,不言小大而包小大於其中;此章則兼小大而言,不言費隱而包費隱在其中。兼字、包字,各有攸當。以終十二章之意。此以上至十二章為第二大支,論費隱。章内語誠始詳,而所謂誠者,實此篇之樞紐女九反。也。大全曰:如户之有樞,衣之有紐也。○謂其要也。‘樞紐’又有用於承上接下之譬處云。○九經,中散之極也;誠字,末合之漸也。又按:孔子家語亦載此章,一作‘事’。而其文尤詳。‘成功一也’之下,有‘公曰:子之言美矣!至矣!寡人實固,固陋。不足以成之也’,故其下復去聲。以‘子曰’起答辭。今無此問辭,而猶有‘子曰’二字,蓋子思删其繁文以附於篇,而所删有不盡者,删其下三‘子曰’,而未及删此‘子曰’耳。今當為衍文也。‘博學之’以下,家語無之,意彼有闕文,抑此或子思所補也歟?諺讀之不取對君言者,蓋為此耳。(旦)〔但〕此章不稱孔子而稱子,哀公有聽受而無問難,蓋以師道處孔子也,亦如洪範諺讀之意耳。雖然,栗谷諺解則用臣對君之例矣。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自,由也。德無不實誠。而明無不照者,聖人之德。添此句。所性二字出孟子盡心。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後能實其善者,誠。賢人之學。添此句。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並照上章而釋之。○朱子曰:性是性之也,教是學(知)〔之〕[13]也。與首章天命謂性、修道謂教義不同。○雲峯胡氏曰:此‘性’即天命之性,但天命之性,人物所同,此則聖人所獨;此‘教’即修道之教,但修道之教是聖人事,此則學者事。○勿軒熊氏曰:首章言性、道、教,道字前章備言,此但言性與教。‘誠明’,生知安行之事,先仁而後知;‘明誠’,學知利行之事,先知而後仁。○雙峯饒氏曰:‘誠明’指誠者,‘明誠’指誠之者。誠則無不明矣,明則可以至於誠矣。陳氏曰:下二句結上意。○按:本文‘誠則明’,‘明則誠’,概而互言之。而注以‘無不’字、‘可以至’字别而言之,是已能、將能之分也。○朱子曰:‘誠明’合而為一,‘明誠’分而為二。○三山陳氏曰:及其成功一也。
右第二十一章。子思承上章夫子天道、人道之意而立言也。陳氏曰:此章兼天道、人道而言。○朱子曰:中庸言天道處皆自然無節次,言人道處皆有下工夫節次。○潛室陳氏曰:纔不費力處便是天道,著力處便是人道。自此以下十二章,皆子思之言,其歸極贊仲尼之德,以擬於天而後止,故不復引夫子之言,只二十七章再引而已。以反覆音福。推明此章之意。十二章合為一大章。○雙峯饒氏曰:上章分説天道、人道,此章説‘誠則明、明則誠’,合天人而一之。下章言天道,‘致曲’章言人道,而末合之曰‘唯天下至誠為能化’。此下又分别天道、人道。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天下至誠,朱子曰:極至之至,如至道、至德之比。謂聖人之德之實,天下之人。莫能加也。盡其性者德無不實,故無人欲之私,而天命之在我者,察之由之,巨細精粗,無毫髮之不盡也。新安陳氏曰:章句又推本‘天命謂性’一句而言。‘察之’生知,‘由之’安行,借孟子‘察於人倫、由仁義行’之‘察、由’二字用之。○朱子曰:‘盡性’就行上説,孟子盡心就知上説。人物之性,亦我之性,此性字以一原在天之理而言,下云‘形氣不同而有異’者始説在物之性,即人物異體、本然一定之性也。下章注‘人之性無不同’是也。但以所賦形氣不同正生、横生。而有異耳。此下又以下章注‘氣則有異’一句通看,然後人與人異者,氣質之性可以分矣。能盡之者,謂知之無不明而處上聲。之無不當去聲。也。朱子曰:‘盡人性’如‘黎民於變時雍’,‘盡物性’如‘鳥獸魚鼈咸若’。贊,猶助也。朱子曰:裁成輔相。○雲峯胡氏曰:天地能賦人物以性,不能使人物各盡其性,聖人能盡之。○雙峯饒氏曰:此與首章一般,至誠盡性是致中和,贊化育是位育。○能‘贊天地之化育’,則是能盡天地之性矣。○陳氏曰:堯舜足以當之。與天地參,謂與天地並立而一無而字。為三也。既為之位天地,又自占一位於其間,以維持天地。此自誠而明者之事也。此句照上章。○東陽許氏曰:兩章性字不同,前如孟子‘性之’之‘性’,是帶用説,此乃指性之體而言。
右第二十二章。 言天道也。
○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能化。
其次,通大賢以下,凡誠有未至者而言也。致,推致也。極也。曲,一偏也。猶一端也,一事也。非偏倚之偏。形者,積中而發外。大全曰:形見。著,則又加顯矣。明,則又有光輝發越之盛也。皆主誠而言。動者,誠能動物。明之極則必動。○王氏曰:孟子曰‘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蓋發明子思言[14]也。變者,物從而變。化,則有不知其所以然者。孟子盡心曰:民日遷善而不知為之者。○北溪陳氏曰:形著至變化,以致曲之效言。○新安陳氏曰:形、著、明是一類,皆誠之全體呈露於大用者也;動、變、化是一類,化者動變之妙。○東陽許氏曰:形、著、明就己上説,動、變、化就物上説。○朱子曰:‘動’是方感動他;‘變’則改其舊俗,尚有痕迹在;‘化’則無復痕迹。○又曰:孟子‘明則動’矣,未變也;顔子‘動則變’矣,未化也。蓋人之性無不同,性善。而氣則有異,氣質不齊之性。故惟聖人能舉其性之全體而盡之。承上章。其次則必自其善端發見音現。之偏,而悉推致之,朱子曰:非是止就其發見一處推致之也,孟子謂擴充其四端是也。或仁或義,或孝或悌,有偏重處,是一偏之善也,因其明而推之。以各造音糙。其極也。新安陳氏曰:當看悉字、各字。曲無不致,則德無不實,新安陳氏曰:解‘曲能有誠’一句,承‘致曲’而言。○按:本文蒙上句而省‘致’字。○朱子曰:就一偏之善能一一推之致乎其極,則能貫通乎全體矣。而形、著、動、變之功,省‘明’字以便於文。自不能已。積而至於能化,摘出‘而’一釋兩‘化’字,以歸重焉。則其至誠之妙,亦不異於聖人矣。應上盡性之聖人。○新安陳氏曰:上章是聖人之‘至誠’,此章是大賢‘致曲’。有誠之極,亦同乎聖人之至誠。○按:上章以‘至誠’冠之,此則以‘至誠’殿之,其高下之分數可見。須看注中‘亦’字。蓋有誠者始事也,至誠者極功也,由人道以至於天道者也。○程子曰:此湯武所以聖也。○朱子曰:曾子卻是致曲,至一貫時則渾全矣。○按:曾子以孝推致。
右第二十三章。 言人道也。
○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禍福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見,音現。
禎祥者,福之兆;妖孽者,禍之萌。説文曰:衣服歌謡草木之怪謂之妖,禽獸蟲蝗之怪謂之蠥。○大全曰:兆,眹;萌,芽。幾之先見者。蓍,所以筮;龜,所以卜。四體,謂動作威儀之間,‘動作威儀’出左成十三年。如執玉高卑,其容俯仰之類。見左定十四年。凡此皆理之先見者也。善不善,是禍福之幾。然唯誠之至極,而無一毫私僞留於心目之間者,格庵趙氏曰:無一毫之不實。乃能有以察其幾焉。‘至誠之道,可以前知’,‘至誠如神’,上下呼應,只是一義,故注合而釋之於末。神,謂鬼神。大全曰:興國本無此四字。○新安陳氏曰:能知幾如神明,蓋以理知之,非如術數揣測之知也。○雲峯胡氏曰:十六章言誠者鬼神之所以為鬼神,此則言聖人之所以如鬼神。兩章文不相屬,而意實相承。
右第二十四章。 言天道也。
○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道也’之‘道’,音導。
言誠者物之所以自成,照下注,添物字。○朱子曰:有是實理,則有是天,有是地。凡物都是如此。○雲峯胡氏曰:此本下文‘誠者物之終始’。而道者人之所當自行也。添人字。○以行釋下道字。○雲峯胡氏曰:此性字即是天命之性,道字是率性之道。○按:‘率性’是物亦能自率也,此則並以人之處物言,當通修道之教看。○此以上分言物與人,以正釋本文;此下又取下節‘不誠’以下意,專主人之處物而論之。誠以心言,本也;道以理言,用也。雲峯胡氏曰:此專為人之所當自行者而言。‘誠以心言’,本下文‘不誠無物’、‘誠之為貴’。汎指在物者,則以物之所以自成者為本,而以人之所當自行者為用;專指在人者,如下文章句末所謂,則以心之誠為本,而道之行為用。○按:以物之自成者為本,則此心字當作性字。而今作心,可知其主人而言耳。注中此一段最難看,蓋此章論人道,故注於人之實心行道上常為重,此及下節之下一半皆是也。
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
天下之物,皆實理之所為,故必得是理,然後有是物。所得之理既盡,窮盡。則是物亦盡澌盡。而無有矣。大全曰:兩‘盡’字釋終字。○朱子曰:‘誠者物之終始’,汎説。故人之心添人、心字,當與上注言心字處參看。一有不實,則雖有所為亦如無有。如字。○朱子曰:視不見,聽不聞,雖謂之無耳目可也。○又曰:視不明則不能見是物,聽不聰則不能聞是物。○按:‘無物’,以在己、在物兩義言之方備。如心不實,則無己心,亦無萬物,然當以在己者為主。而君子必以誠為貴也。朱子曰:‘不誠無物’,以在人者言之。○按:‘誠之為貴’,只是申‘不誠無物’之意耳。○北溪陳氏曰:上一誠字以物之實理言,下二誠字以人之實心言。○此以上正釋本文,此下又照上節下句及取下節之意,以人之心作一物而論之。蓋人之心能無不實,乃為有以自成,而道之在我者亦無不行矣。朱子曰:‘誠者物之終始’,是解‘誠者自成’一句;‘不誠無物’,是説‘自道’句。蓋人則有不誠,理無不誠者。恁地看,覺得前後文意相屬。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任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知,去聲。
此節專就人實心行道上説。性者心之理也。誠雖所以成己,然既有以自成,照首節。則自然及物,而道亦行於彼物。矣。照首節‘自道’而下亦字。仁者體之存,知者用之發。朱子曰:克己為仁,知周萬物。○譚氏曰:誠之體為仁,誠之用為知。○新安陳氏曰:仁也,知也,實理之條目也。○朱子曰:知居仁先者,以好學言,入德之知也;知居仁後者,以成物言,成德之知也。○又曰:子貢言‘學不厭、教不倦’主於知,子思之言主於行。各就其所重,而有賓主之分。是皆指仁知。吾性之固有,而無内外之殊。雙峯饒氏曰:己與物雖有内外之殊,而仁知之德則具於己性分之内,乃合内外而為一底道理。○新安陳氏曰:道豈徒自道而已。○譚氏曰:誠之實理可據曰德,誠之實理可由曰道。○顧氏曰:分言則曰‘成己,仁也;成物,知也’,合言則曰‘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合者兼總之意。既得於己,則見音現。於事者,添此二句。以時措之,而皆得其宜也。本文之勢似短,故添而字。○雲峯胡氏曰:‘時’即時中之時,‘性之德’是未發之中,‘時措之宜’是發而合乎時中。
右第二十五章。 言人道也。
○故至誠無息。
雲峯胡氏曰:二十章至二十五章,言誠莫詳。此章承上章‘至誠’之功用,以‘故’字先之。既無虚假,自無間去聲。斷。徒玩反。○東陽許氏曰:惟至誠,所以無息。○按:‘至誠’則自能‘無息’,非以‘無息’訓‘誠’也。○新安陳氏曰:自此三節言聖人之道。○雙峯饒氏曰:人之誠有至不至,聖人誠之至,故可説至誠;天地只是誠,無至不至。
不息則久,久則徵,
朱子曰:‘不息’只如言無息。久,常於中也。徵,驗於外也。添‘中、外’字。○北溪陳氏曰:見面盎背[15]之類,是徵驗處。
徵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
此皆以其驗於外者言之。鄭氏所謂‘至誠之德,朱子曰:聖人功業。著於四方’者是也。先總斷。存諸中者既久,大全曰:接上文説來。則驗於外者益悠遠而無窮矣。‘無窮’二字釋‘悠遠’。○此兼横豎言,而横意較多,以上文‘四方’字而可見也。悠遠,故其積也廣博而深厚;博厚,故其發也高大而光明。以二‘故’字釋二‘則’字。○添‘積、發’字。
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
悠久,即悠遠,兼内外而言之也。潛室陳氏曰:不息則久,是誠積於内;徵則悠遠,是誠積於外。變文為‘悠久’,則是兼上文内外而言。○此兼横豎言,而豎意較多,是所謂庸也。本以悠遠致高厚,倒言以便文。而高厚又悠久也。雙峯饒氏曰:上文推其無息之效,故其序如此;此指其成德而言,故先厚、高而後悠久。此言聖人與天地同用。新安陳氏曰:自此三節,言聖人配天地之道。
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
龜山楊氏曰:配,合也。○新安陳氏曰:‘悠久’,即博厚高明之悠久;‘無疆’,即天地之無疆。此言聖人與天地同體。與上注末句相照。○陳氏曰:‘同用’以功言,‘同體’以德言。
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見,音現。
‘如此者’,指上節。見,猶示也。不見而章,陳氏曰:不待有所示,而功用自然章著。以配地而言也;不動而變,以配天而言也;東陽許氏曰:天未嘗有意變化萬物。無為而成,以無疆而言也。合上節而釋之。○雲峯胡氏曰:曰‘無疆’,曰‘無為而成’,皆指悠久之成功而言。○雙峯饒氏曰:‘悠久’是貫天地而言,‘不見、不動’便是‘無為’。不見而章,‘品物流亨[16]’;不動而變,‘雲行雨施’;無為而成,‘各正性命’。
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
此以下,復去聲。以天地明至誠無息之功用。先總提。○與上注‘天地同用、同體’句相應。○新安陳氏曰:觀此及下文兩提起‘天地之道’,可見上文皆是説聖人之道。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一言,一字也。此‘一言’當與‘九經’章兩‘行之者一也’參看。不過曰誠而已。補此句。不貳,所以誠也。誠故不息,以‘故’釋‘則’。○補此句。而生物之多,添‘多’字,蓋從後節四‘多’字來。有莫知其所以然者。新安陳氏曰:‘生物不測’,下‘今夫’節詳之。
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言天地之道,誠一不貳,新安陳氏曰:接上文説來。故能各極其盛,正釋此節。而有下文生物之功。
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無窮也,日月星辰繫焉,萬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廣厚,載華嶽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萬物載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廣大,草木生之,禽獸居之,寶藏興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測,黿鼉、蛟龍、魚鼈生焉,貨財殖焉。夫,音扶。華、藏,並去聲。泄,私列反。卷,平聲。勺,市若反。黿,音元。鼉,湯何反。
昭昭,猶耿耿,小明也。此指其一處而言之。朱子曰:管中所見之天。及其無窮,猶十二章‘及其至也’之意,蓋舉全體而言也。‘指一處、舉全體’,言天以該地、山、水,即注末‘然’字下意也。○‘覆焉、載焉’,言見覆見載也。○四圭為撮。振,收也。大全曰:如‘玉振’之‘振’。卷,區也。域也。○寶藏,藏中可儲之寶也。勺,諺音誤。此四條,皆以發明由其不貳不息承上文。以致盛大而能生物之意。正釋此節。然天、地、山、川,實非由積累上聲。而後大,惟水近似於積累,而海水則亦與天、地、山皆一時成了。讀者不以辭害意出孟子萬章。可也。‘然’字以下是辨論也。
詩云:‘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於,音烏。乎,音呼。
詩周頌維天之命篇。於,歎辭。穆,深遠也。新安陳氏曰:天命之流行,深遠難測。不顯,猶言豈不顯也。純,純一不雜也。引此以明至誠無息之意。結首節。○黄氏曰:誠便是‘維天之命’,不息便是‘於穆不已’。程子當考。曰:‘天道不已,文王純於天道,亦不已。栗谷曰:下曰字釋於‘不已’。○沙溪曰:釋於‘文也’。○按:沙溪説似長。‘純亦不已’,言文王之純,即天之不已也。既引詩而釋之,又以此四字結之,以歸主於聖人,以起下章耳。且為天也,為文也,上下文勢恐亦不可異同看。諺解之意蓋亦然耳。○新安陳氏曰:深意在‘所以’字。揭‘不已’字、‘純’字,總之曰‘純亦不已’,下一‘亦’字妙。‘所以為文’,非把謚來詠狀,是‘文不在兹’之‘文’,‘道之顯者謂之文’。此言聖人之道合乎天地之道,言天以包地,借一文王以證羣聖人。純則無二無雜,不已則無間去聲。斷徒玩反。先後。’雲峯胡氏曰:上言聖人之‘無息’,而於天地之道曰‘不貳’;此言天命之‘不已’,而於聖人之德則曰‘純’,互而言之也。
右第二十六章。 言天道也。
○大哉聖人之道!
包下文兩節而言。雙峯饒氏曰:道即率性之謂。
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於天。
峻,高大也。此言道之極於至大而無外也。陳氏曰:言道體之大,流動充滿乎天地之間。○雙峯饒氏曰:‘發育’以道之功用言,‘峻極’以道之體段言。陰陽五行之氣之所充塞,即陰陽五行之理之所充塞也。道之大用全體有如此,即前章‘語大莫能載’之意也。○此節言道之綱。
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
優優,充足有餘之意。此節‘大’字,恐當如‘多’字、‘廣’字義讀之。禮儀,經禮也;威儀,曲禮也。‘經禮、曲禮’,見禮記禮器。○朱子曰:大節有三百條,如儀禮中冠禮始加、再加;小目有三千條,如坐如尸、立如齊之類。此言道之入於至小而無間去聲。也。朱子曰:言道體之大,散於禮儀之末。○雙峯饒氏曰:即前章‘語小莫能破’之意也。不合衆小,則無以成其大。雖指至小而言,其實乃所以形容其大也,安得不以‘優優大哉’發之耶!○此節言道之目。
待其人而後行。
總結上兩節。‘其人’即首節之聖人。
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此蓋古語,故以‘故曰’字冠之。至德,謂其人;至道,指上兩節而言也。一無‘也’字。○朱子曰:發育、峻極,三千、三百。凝,聚也,成也。雙峯饒氏曰:德者,得是道於己也。○此節申上節意。○朱子曰:道非德不凝,故下文遂言修德事。
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
尊者,恭敬奉捧通。持之意。德性者,吾所受於天之正理。程子曰:性善也。道,由也。猶行也,用也。此二‘道’字當音導,而章句不著,豈欲蒙於上‘自道’章歟?温,猶燖似廉、似林二反。温之温,按:論語注云:‘温,尋繹也。’當參看。謂故前日。學之矣,復去聲。時習之也。‘學習’出論語學而。敦,加厚也。朱子曰:‘厚’是資質樸實,‘敦’是培其本根。○按:‘敦厚以’之‘以’字,亦上四‘而’字之義也。諺解既釋‘而’義,而又釋‘以’義,豈因小注雲峯説與語類廣録而有此歟?雖然,章句無此意。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極乎道體之大也。黄氏曰:‘存心’則一念全,萬理具。○朱子曰:所以充其發育、峻極之大。道問學,所以致知而盡乎道體之細也。黄氏曰:逐物皆當理會。○朱子曰:所以盡其三千、三百之小。二者修德凝道之大端也。承上章。○朱子曰:‘尊德性而道問學’一句是綱領,下五句上截皆是大綱工夫,下截皆是細密工夫。‘致廣大、極高明、温故、敦厚’,此是‘尊德性’;‘盡精微、道中庸、知新、崇禮’,此是‘道問學’。君子之學既能尊德性以全其大,便須道問學以盡於小。不以一毫私意自蔽,朱子曰:‘致廣大’謂心胸開闊,無此疆彼界之殊。不以一毫私欲自累,朱子曰:‘極高明’謂無人欲累己。纔汩於人欲便卑汙矣。涵泳乎其所已知。温故。敦篤乎其所已能,敦厚。錯釋以篇文。此皆存心之屬也。析理則不使有毫釐之差,盡精微。處上聲。事則不使有過不及之謬,朱子曰:‘道中庸’是學底事。理義則日知其所未知,知新。節文則日謹其所未謹,崇禮。此皆致知之屬也。須看二‘屬’字。言屬則未必直為其事耳。蓋非存心無以致知,重在存心。而存心者又不可以不致知。重在致知。○雲峯胡氏曰:‘存心’未便説到力行處,不過是存其心體之本然耳。若致知工夫,其中卻自兼行而言。○按:‘道中庸、崇禮’是兼行而言者也。故此五句,大小相資,首尾相應,東陽許氏曰:大言上五截,小言下五截;首言上一句,尾言下四句。○朱子曰:有上一截而無下一截,只管渾淪,則茫然無覺;有下一截而無上一截,只管要纖悉皆知,則又空無所寄。○按:‘尊德性、道問學’,闕一不可。而陸氏之學只有‘尊德性’而無‘道問學’,所以其弊不可言也。聖賢通指。所示入德之方,莫詳於此,學者宜盡心焉。蓋字以下是申論也。
是故居上不驕,為下不倍,國有道其言足以興,國無道其默足以容。詩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其此之謂與!倍,與背同。與,平聲。
興,謂興起在位也。朱子曰:‘居上’至‘以容’,言小大精粗一齊理會貫徹後,盛德之效自然如此。‘不倍’謂忠於上,‘興’如‘興賢、興能’之‘興’。詩大雅烝民之篇。新安陳氏曰:引詩以證‘無道、默容’。子思其亦有感於所逢之時,而有是言歟?○朱子曰:‘明哲’只是曉天下事理,順理而行,自然災害不及其身。今人以邪心讀詩,謂明哲是見幾知微,先占便宜。如揚雄説‘明哲煌煌,旁燭無疆。遜於不虞,以保天命’,他被這幾句誤。然明哲保身亦只是常法,若到舍生取義處,又不如此論。○此節以行言。
右第二十七章。 言人道也。雙峯饒氏曰:一篇中論問學之道,詳備無有過於此章者。
○子曰:‘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災及其身者也。’好,去聲。災,古災字。
以上孔子之言,子思引之。先總提。反,復也。朱子曰:有位無德而作禮樂,所謂愚自用;有德無位而作禮樂,所謂賤自專;居周世,欲用夏殷禮,所謂居今世反古道。道即議禮、制度、考文之事。○東陽許氏曰:‘生乎’以下是通説上二句,‘反古道’即是改作,必獲罪於上。○陳氏曰:‘自用、自專’,皆非明哲保身之道。承上章末意而引此。
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
此以下子思之言。先總提。○‘天子’謂位德兼之者。禮,親疏貴賤相接之體也。禮記禮器曰:禮也者,猶體也。○大全曰:制,作也。度,品制。法也。文,書名。六書文字之名。○朱子曰:書名是字名。易得差,所以每歲使大行人之屬巡行,考過是正與不正。○雙峯饒氏曰:此節不及愚者,何也?此章為在下位者言,故於賤者特詳。
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行,去聲。
今,子思自謂當時也。軌,轍迹之度。八尺。○書文即上節之文也。倫,次序之體。朱子曰:等威節文,貴賤尊卑相接之體。三皆同,言天下一統也。朱子曰:古語謂閉門造車,出門合轍。○新安陳氏曰:‘同軌’應‘制度’,‘同文’應‘考文’,‘同倫’應‘議禮’。
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
鄭氏曰:‘言作禮樂者,必聖人德。在天子之位。’此書近末特歸重於仲尼。而自此以下二章,先言其無位、從周之事,而反覆感歎,以引起‘祖述’章。然則此章内,愚賤、德位雖常對説,其中實自有賓主之分云。
子曰:‘吾説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
此又引孔子之言,先總提。杞夏之後。徵,證也。宋殷之後。三代之禮,孔子皆嘗學之而能言其意,添意字。○説、學二字是互文也。但夏禮既不可考證,殷禮雖存,又非當世之法,添此句。○朱子曰:杞都無了,如春秋傳中宋猶有些商禮在。○按:宋之商頌,亦其一也。○雲峯胡氏曰:論語曰‘宋不足徵’,而此曰‘有宋存’,豈非以宋去殷未遠,文籍猶有存歟?惟周禮乃時王之制,雲峯胡氏曰:即十八、十九章周公所制之禮。今日所用。孔子既不得位,照上節而添此四字。則從周而已。朱子曰:特以當時所用而不得不從耳,非以為盡當從周。若答顔子為邦之問,乃其素志耳。○雲峯胡氏曰:此孔子之時中。○此節子思蓋合論語‘文獻’、‘郁郁’二章而櫽栝用之耳。
右第二十八章。 承上章為下不倍而言,亦人道也。
○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王,去聲。
吕氏曰:‘三重,謂議禮、制度、考文。惟天子得以行之。承上章。○係天子,故言重。則國諸侯之國。不異政,家大夫之家。不殊俗,添二句。而人通指。得寡過矣。’補人字。
上焉者雖善無徵,無徵不信,不信民弗從;下焉者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
上焉者,謂時王以前,蛟峯方氏曰:上以時言。如夏商之禮照上章。雖善,而皆不可考。下焉者,謂聖人在下,蛟峯方氏曰:下以位言。如孔子照上章。雖善於禮,二‘善’字微不同。而不在尊位也。三山陳氏曰:‘無徵’,駭而不信;‘不尊’,玩而不信。
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徵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
謬,諺音誤。此君子,指王天下者而言。其道,即議禮、制度、考文之事也。承首節。本諸身,有其德也。照上章。徵諸庶民,驗其所信從也。照上節。○‘三王’照上章末節。建,立也,立於此而參於彼也。立於兩間,而參為三才。天地者,道也。朱子曰:天地之道。鬼神者,造化之迹也。朱子曰:只是合鬼神之理。○按:十六章注備矣,故此用省文法。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所謂‘聖人復去聲。起,不易吾言’者也。見孟子滕文公。○朱子曰:第一、第二句,以人己對言;第三、第六句,以已往、方來對言;第四、第五句,以隱顯對言。○東陽許氏曰:‘本諸身’一句是致力處,下五節皆徵驗爾。
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
知天知人,知其理也。朱子曰:雖只舉二句,其實是總結上四句之義。
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近之則不厭。
動,兼言行如字。而言;道,兼法則而言。上句總起,如前章‘尊德性’句。法,法度也;則,準則也。陳氏曰:遠者悦其德之被,故有企慕之意;近者習其行之常,故無厭斁之心。○二‘之’字不必泥看。○雲峯胡氏曰:上文言‘質、俟’,要其終也;(故)〔此〕[17]申言徵庶民之意,原其始也。
詩曰:‘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庶幾夙夜,以永終譽!’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惡,去聲。射,音妬,詩作‘斁’。
詩周頌振鷺之篇。射,厭也。按:此與十六章射字,義同而音異,何也?蓋斁有二音故也。所謂此者,指本諸身以下六事而言。陳氏曰:‘在彼無惡’應遠有望,‘在此無射’應近不厭,‘庶幾、終譽’應‘世為天下道’(二)〔三〕[18]句意。‘蚤有譽’以總結‘終譽’意。‘永終譽’要其終而言,‘蚤有譽’由其始而言。○雲峯胡氏曰:‘無惡、射’,‘永終譽’,徵諸庶民也;‘庶幾夙夜’,本諸身也。
右第二十九章。 承上章‘居上不驕’而言,亦人道也。此章總收書中舜、文、武、周公之事,而以‘百世聖人’句引起仲尼。故下章之首特以‘仲尼’二字揭之,於是一書之重都歸於此,以集羣聖之大成。有如前章一誠字之總括諸德,而天下之至誠莫如仲尼。子思之善述,豈不在兹歟?當時門人之所未能形容者,一一模寫以惠後人,讀者宜審察之也。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
祖述者,遠宗其道;北溪陳氏曰:堯舜,人道之極。憲章者,近守其法。北溪陳氏曰:三代法度,至周而備。○添道、法字。律天時者,法其自然之運。北溪陳氏曰:四時之運,如不時不食,迅烈必變。襲因也。水土者,因其一定之理。朱子曰:因土地之宜,所謂‘安土敦乎仁’。○北溪陳氏曰:如居魯逢掖,居宋章甫。○律、襲是與天地合其德。皆兼内外該本末而言也。潛室陳氏曰:細底道理為本為内,粗底道理為末為外。○雙峯饒氏曰:上二句言學之貫古今,下二句言學之該穹壤。○廣平游氏曰:中庸之道,至仲尼而集大成,故此書之末以仲尼明之。
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辟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辟,音譬。幬,徒報反。
下辟字,並包其下二句。錯,猶迭也。陳氏曰:寒暑往來,日月升沈。此言聖人之德。承上節律、襲而言。○雙峯饒氏曰:孔子之德,持載如地,博厚之至也;覆幬如天,高明之至也;錯行代明如日月,悠久之至也。○新安陳氏曰:此所取譬,上二句以天地之定位言,下二句以陰陽之流行言。
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
悖,猶背音佩。也。天覆地載,照上節。萬物並育於其間而不相害;四時日月,錯行代明照上節。而不相悖。不釋道字者,‘錯行代明’即是道,故略之耳。○北溪陳氏曰:一寒一暑,一晝一夜,似乎相反,而實非相違悖也。所以不害、不悖者,小德之川流;所以並育、並行者,大德之敦化。小德者,全體之分;大德者,萬殊之本。新安陳氏曰:此言天地造化之理。小德者,一本之散於萬殊者也;大德者,萬殊之原於一本者也。川流者,如川之流,脈絡分明而往不息也;敦化者,敦厚其化,根本盛大而出無窮也。雲峯胡氏曰:即首章‘大本’章句所謂‘天下之理皆由此出’者也。○黄氏曰:‘大德敦化’是體,‘小德川流’是用。此言天地之道,以見音現。上文取譬之意也。朱子曰:言天地則見聖人矣。○按:其意若曰天地之所以為大,即仲尼之所以為大也。○雲峯胡氏曰:始以天地喻夫子,終謂夫子即天地。且不曰‘天地之大’,而曰‘天地之所以為大’,夫子其即太極矣乎!
右第三十章。 言天道也。下‘至聖’、‘至誠’二章,亦當蒙此章首‘仲尼’字。蓋自前諸章仲尼之言,而遂為此三章仲尼之德;又自前諸章聖賢之業,而合為此三章仲尼之事;又自此三章之天道,而約之為篇末之天字以歸宿焉。仲尼之德至此,此其所以為賢於堯舜。小注新安説‘達而在上之聖人’者,恐未然耳。以此三章並與論語子張篇末數章及孟子‘浩然’章末三節而通考之,然後夫子之德始可盡矣。
○唯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寬裕温柔,足以有容也;發强剛毅,足以有執也;齊莊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知,去聲。齊,側皆反。别,彼列反。
此聖字總收書中七‘聖’字,及二十七‘君子’字,並包下章聖字與末章七‘君子’字。聰明睿知,生知如字。之質。‘生知’照前章。臨,謂居上而臨下也。臨民。其下四者,乃仁義禮智之德。文,文章也。朱子曰:如物之文縷。理,條理也。密,詳細也。察,明辨也。陳氏曰:上一句包説,下四句方細破,分仁有容、義有執、禮有敬、智有别説來。○新安陳氏曰:有此生知、仁義禮智之體,故見於‘有臨、有容、有執、有敬、有别’之用也。○按:此五事二十德,聖人之德盡矣。
溥博淵泉,而時出之。
溥博,周徧而廣闊也;淵泉,静深而有本也。新安陳氏曰:‘溥博淵泉’四字總詠狀上所列五德之體段。出,發見音現,下同。也。言五者之德,承上章。充積於中,大全曰:溥博淵泉。而以時發見於外也。新安陳氏曰:當用仁時則仁發見,當用義時則義發見之類。
溥博如天,淵泉如淵。見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説。見,音現。説,音悦。
言其充積極其盛,新安陳氏曰:如天如淵。而發見當去聲。其可也。新安陳氏曰:民所以敬信悦也。‘當其可’之謂時,是接上文‘時出’字而發揮之。下文‘莫不尊親’,極言其敬信悦也。○按:‘民莫不敬’之讀,當依前章‘道問學、天下道、有臨也’三處之例,而諺解不然,恐合更商。
是以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隊;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故曰配天。施,去聲。隊,音墜。
‘舟車所至’以下,蓋極言之。極其横説。配天,言其德之所及,廣大如天也。照應前章之‘高明配天’,故有‘故曰’字。○新安陳氏曰:有是聖德之實,是以有是聖德之名。‘凡有血氣’,人類也。‘尊’之為君,‘親’之如父母。○按:‘尊’之‘親’之,所謂其生也榮也。此節贊仲尼之德,可謂極矣,而猶欠豎説一事。蓋欲因横而推於豎也,嘗試豎説至於今而較量,則堯舜可以當此乎?抑惟仲尼足以當此乎?當時堯舜之聲教,訖於四海而已。若後世仲尼之聲教,則乃徧於海外,而億世又在後矣。
右第三十一章。 承上章而言小德之川流,亦天道也。新安陳氏曰:非謂五者之德為小也,蓋以此五者分别而言,又以發用言。比下章之渾淪言之而純乎本體者,則此為‘小德之川流’,而下章為‘大德之敦化’。
○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夫,音扶。焉,於虔反。
經、綸,皆治絲之事。經者,理其緒而分之;雙峯饒氏曰:如君君臣臣。綸者,比毗至反。其類而合之也。雙峯饒氏曰:如君仁於臣,臣敬其君。經,常也。大經者,五品之人倫;大本者,所性之全體也。北溪陳氏曰:中者‘天下之大本’,乃未發之中,就性論;今所謂‘大本’,以所性之全體論。惟聖人之德極誠無妄,此誠字總收書中二十一‘誠’字。○此句與上章首句相照應,故注並舉聖字言之。故於人倫各盡其當然之實,而皆可以為天下後世法,所謂經綸之也。其於所性之全體,無一毫人欲之僞以雜之,而天下之道千變萬化皆由此出,當與‘中和’注參看。所謂立之也。雲峯胡氏曰:立字不是用力字。○朱子曰:‘經綸’是用,‘立本’是體。‘大本’即中也,‘大經’即庸也。經綸大經、立大本,即是盡此中庸之道。其於天地之化育,則亦其極誠無妄者有默契焉,非但聞見之知而已。重説知字。○北溪陳氏曰:與之吻合交契,渾融一體。○雙峯饒氏曰:‘大經’是道,‘大本’是性,性乃大經之本。‘天地’‘化育’是命,又大經、大本之所自來也。此皆至誠無妄,自然之功用,夫豈有所倚著直略反。於物而後能哉。朱子曰:不用倚靠人,只從此心中流行,便是不思、不勉意思。○按:此倚字與‘中立’‘不倚’之‘倚’,其偏與靠之義微不同。○雲峯胡氏曰:前曰贊化育者,至誠之功,有補於造化也;此曰知化育者,至誠之心,無間於天地也。
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肫,之純反。
肫肫,懇至貌,以經綸而言也。朱子曰:人倫之間若無仁厚意,則父子兄弟不相管攝矣。○按:‘肫肫其仁’,猶言聖人一身都是仁也。淵淵,静深貌,以立本而言也。北溪陳氏曰:静深則有根本而不竭。浩浩,廣大貌,以知化而言也。合上節而釋之。其淵其天,則非特如之而已。照上章。○潛室陳氏曰:如天、如淵,猶是二物;其天、其淵,即聖人便是天淵。
苟不固聰明聖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聖知’之‘知’,去聲。
固,猶實也。新安陳氏曰:上章言‘睿知’,此變‘睿’言‘聖’,睿進一步即聖也。書曰‘睿作聖’。鄭氏曰:‘唯聖人能知聖人也。’新安陳氏曰:唯至聖能知至誠,至誠即是至聖。○此是子思以道統之重自任,而亦所以俟後聖於無窮也。故子思述此書,孟子傳此書,朱子注此書。‘聖人能知聖人’,惟思孟朱三聖之知孔子可以當之云。○此節知字從首節‘知化育’之知字來。
右第三十二章。 承上章而言大德之敦化,亦天道也。前章言至聖之德,此章言至誠之道。朱子曰:至聖是德之發見處,至誠就理上説,是存主處。然至誠之道,非至聖不能知;此申此章末節語。至聖之德,非至誠不能為。此則推言外意。則亦非二物矣。其襯於仲尼身上則一也。此篇言聖人天道之極致,至此而無以加矣。述仲尼之德,至於與天同其大,於是乎中庸之篇可以終矣。○此以上至二十一章為第三大支,論誠。
○詩曰:‘衣錦尚絅。’惡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厭,簡而文,温而理,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與入德矣。衣,去聲。絅,口迥反。惡,去聲。闇,於感反。
前章言聖人之德,極其盛矣。此復去聲。自下學立心之始言之,而下文又推之以至其極也。葉氏曰:上三章極言孔子體天之德,中庸之道至矣,盡矣。子思又慮學者馳騖於高遠,故此復自下學親切者言之,以漸進於上達高妙不可擬議之地。○龜山楊氏曰:再敍入德成德之序。○按:此章申收上諸章而有同各篇,故此上下章文義不相續,惟上章之二‘知’字,此節之三‘知’字,是文字綫脈之相接云。詩國風衛碩人、鄭之丰,皆作‘衣錦褧衣’。丰云:‘衣錦褧衣,尚錦褧裳。’此所引一句,蓋櫽栝此詩二句者耳。褧,絅同,襌衣也。朱子曰:襌與單同。尚,加也。古之學者為去聲。下同。己,出論語憲問。○朱子曰:不求人知。故其立心如此。指‘尚絅、惡著’句。尚絅故闇然,衣錦故有日章之實。淡、簡、温、絅之襲重也。於外也;不厭而文且理焉,添‘而、且、焉’三字以足文勢。錦之美在中也。‘美在中’出易坤文言。○新安陳氏曰:常情淡泊無味則易厭,簡略則無文采,温厚渾淪則無條理。小人反是,新安陳氏曰:為人。則暴步卜反。於外而無實以繼之,無實可繼。是以的然而日亡也。新安陳氏曰:雖分明表暴於外,而日見其亡失。○雲峯胡氏曰:中庸分君子小人言者凡二,第二章是見於行事之際,此則見於立心之始。遠之近,見音現。於彼者由於此也。朱子曰:以己對物言之,在彼之是非,由在我之得失。風之自,著乎外者本乎内也。朱子曰:身之得失,由心之邪正。微之顯,有諸内者形諸外也。出孟子告子。○朱子曰:又專指心説就裏來。此三者一句緊一句。有為己之心,大全曰:本起語意説來。而又知此三者,則知所謹補謹字。○陳氏曰:自近自身自微而謹之。○新安陳氏曰:下文言謹獨意已萌於此。而可入德矣。故下文引詩言謹獨之事。照首章。○此章六節,皆承上以接下,故每注之首末,必隨明之。
詩云:‘潛雖伏矣,亦孔之昭!’故君子内省不疚,無惡於志。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唯人之所不見乎。省,悉井反。惡,去聲。
潛,諺音誤。詩小雅正月之篇。大全曰:再引詩。○曰、云之異用,蓋偶爾耳。故、是故,亦當放此。承上文言‘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也。三山陳氏曰:‘伏’即首章隱、微,‘昭’即首章見、顯。○東陽許氏曰:詩本言魚之潛深而禍不可逃,此借之以言也。疚,病也。無惡於志,猶言無愧於心,此君子謹獨之事也。三山陳氏曰:君子所以不可及,只是能於獨致謹耳。上言入德之門,此以下言入德之事。此一節言人之所不見處,申明首章謹獨意;下一節言己之所不見處,申明首章戒懼意。
詩云:‘相在爾室,尚不愧於屋漏。’故君子不動而敬,不言而信。相,去聲。
詩大雅抑之篇。大全曰:三引詩。相,視也。猶察也。尚,庶幾也。屋漏,室西北隅也。見爾雅。○朱子曰:是深密之地。承上文又言君子之戒謹恐懼,照首章。無時不然,程子曰:學始於不欺暗室。不待言動例言以便文。而後敬信,東陽許氏曰:信敬在言動之前。○雲峯胡氏曰:諸家以敬信為民敬信,章句以為己之敬信,與下文篤恭相應。○‘不動、不言’,及下‘不賞、不怒’,諺釋合更商。則其為己之功照上注。益加密矣。故下文引詩並去聲。言其效。朱子曰:首章先戒懼後謹獨,是從内面發出來;此先謹獨後戒懼,是從外面説入。○雲峯胡氏曰:上引詩但見學者有為己之心,此兩引詩方見學者有為己之學也。
詩曰:‘奏假無言,時靡有争。’是故君子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鈇鉞。假,格同。鈇,音夫。
詩商頌烈祖之篇。大全曰:四引詩。奏,進也。承上文而遂及其效,言進而感格於神明之際,詩本主祭祀而言。極其誠敬,添此句。無有言説而人自化之也。‘自化’釋‘靡有争’。威,畏也。鈇,莝音剉。斫刀也。鉞,斧也。‘不賞、不怒’承‘無言’意,‘勸、威’承‘靡争’意。○新安陳氏曰:民自勸、自畏者,以其有謹獨、戒懼之本也。
詩曰:‘不顯惟德!百辟其刑之。’是故君子篤恭而天下平。
惟,詩作‘維’。詩周頌烈文之篇。大全曰:五引詩。不顯,説見音現。二十六章,大全曰:言豈不顯也。此借引以為幽深玄遠之意。大全曰:以為真幽隱不顯。○朱子曰:别為一義。承上文言天子有不顯之德,從‘百辟’字而補‘天子’字。而諸侯法之,則其德愈深而效愈遠矣。添二句。篤,厚也。篤恭,言不顯其敬也。陳氏曰:是申解‘不顯’二字。雖無人之境亦恭,是篤厚其恭也。○東陽許氏曰:謂自厚於恭敬,未嘗見於言動之間。○按:以變‘惟’言‘其’之文勢求之,許説恐是。篤恭而天下平,乃聖人至德淵微,自然之應,中庸之極功也。朱子曰:是極處結局了。○北溪陳氏曰:‘篤恭’是‘不顯惟德’意,‘天下平’是‘百辟其刑’意。凡五引詩,一節密一節。○雲峯胡氏曰:此兩引詩,承上文不動而敬、不言而信而極其效也。惟其不言亦信,所以無言而人自化;惟其不動亦敬,故篤恭而天下自平。‘篤恭而天下平’,即首章‘致中和而天地位、萬物育’也。○新安陳氏曰:下三引詩,不過形容此‘不顯、篤恭’之妙。
詩云:‘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子曰:‘聲色之於以化民,末也。’詩云:‘德輶如毛。’毛猶有倫。‘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輶,由酉二音。
下云字,一作曰。詩大雅二字並包下二詩。皇矣之篇。大全曰:六引詩。引之以明上文所謂不顯之德者,正以其不大聲與色也。大全曰:古‘以、與’字通用。○如論語‘誰以易之’之類。○懷,思也。不大聲色,是明德中一事。又引孔子之言,以為聲色乃化民之末務,蓋讀此詩而為是言。今但言不大之而已,則猶有聲色者存,不能不形於言與貌。是未足以形容不顯之妙。補此三句。不若烝民之詩所言‘德輶如毛’,大全曰:七引詩。輶,輕也。則庶乎可以形容矣,補此句。○毛,則並無聲貌之可論。而又自以為謂之毛,自字為子思自我而言。則猶有可比者,大全曰:倫,比也。是亦未盡其妙。補此句。不若文王之詩所言‘上天之載,一作‘事’。○載,事也。無聲無臭’,大全曰:八引詩。○下‘詩云’字,並包此二句。然後乃為不顯之至耳。補‘不顯’字。蓋聲臭有氣無形,在物最為微妙,而猶曰無之,故惟此可以形容不顯篤恭之妙。非此德不顯篤恭。之外,又别有是三等,此三引詩。然後為至也。蓋字以下是申論也。○朱子曰:此八引詩,都用‘不言、不動、不顯、不大’底字,直説到無聲臭則至矣。一章之中,皆是發明個德字,然所謂德者實無形狀,故以無聲臭終之。○又曰:首章是自裏説出外,到位育處;末章卻自外收斂入裏,到無聲臭處,與首章實相表裏也。○按:一散為萬,萬合為一,故首末章如此。○雙峯饒氏曰:天無聲臭是未發之中、天命之性,蓋一篇之歸宿也。○雲峯胡氏曰:朱子又恐學者因無聲臭之語而騖於高遠,故結之曰‘非此德之外,又有三等也’。首章曰道,説得廣闊;此章曰德,説得親切。德者,得此道於心也。首章開端天字,原其所自也;此章結末天字,要其所成也。敬者,聖學之所以成始成終,故此書以慎獨、戒懼始終焉。
右第三十三章。子思因前章極致之言,照上章章下注。反求其本,復去聲。自下學為己謹獨之事,推而言之,以馴致乎篤恭而天下平之盛。雲峯胡氏曰:極致者,上達之事也;馴致者,下學而上達之事也。又贊其妙,至於‘無聲無臭’而後已焉。申首節注首數句意。蓋舉一篇之要而約言之,此一章自成一部小中庸。蓋此八引詩,適與上諸章中八引詩相當。一‘子曰’應上之二十‘子曰’,七‘君子’應二十七‘君子’。‘微之顯’應‘費隱’章,‘潛伏孔昭’應‘慎獨’,‘不愧屋漏’應‘戒懼’,‘天下平’應‘九經’章,‘上天之載’應‘天命之性’與‘天道之誠’矣。其反復丁寧示人之意,至深切矣,學者其可不盡心乎!此與論語注末‘可不念哉’及大學注末‘不可忽也’同一語意,文有盡而意無窮矣。○黄氏曰:中庸説下學處少,然明善誠身,擇善固執,尊德性、道問學,莫非切要之言。程子所謂‘皆實學’者,非虚言矣。童而習之,今猶有白首紛如之歎吁,豈易言哉!○雲峯胡氏曰:朱子教人之深意,備見於篇首所採程子語及此篇末之語,學者當合始終而參玩之,以求無負於朱子之教云。○此一章獨為第四大支,以申三大支之要。
中庸章句詳説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