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御製條問曰:他章皆稱‘子曰’,而此章獨稱‘仲尼’者,何也?孫可以字其祖歟?或問引儀禮‘皇祖伯某父’之文以證古人之諱名不諱字,此固然矣。而獨其所謂‘孔子爵不應謚’,故不得不稱其字,則恐未必然。檀弓魯哀公誄孔子曰‘尼父’,鄭康成注云:‘誄其行以為謚。’則孔子固未嘗無謚,而朱子之言如是,豈或有他據耶?
臣對曰:首章述夫子之意以立言,而此章引夫子之言以明之,故特以‘仲尼曰’引起,以示此下‘子曰’皆為仲尼之言,則此固子思作傳之起例。而以孫而字其祖,不但儀禮之有明證,如明道之字其師曰茂叔伊川之字其兄曰伯淳,則古人之不諱字在宋時猶然,此固無疑。而或問‘爵不應謚’之訓,亦有所據。今按郊特牲注云殷大夫以上有謚,周制雖命士不謚,則況於夫子而謚之乎?哀公誄孔子而未聞其加之謚,則‘尼父’云者蓋是尊稱之辭。古人稱字有亶父、顯父之稱,則尼父之稱畢竟是稱字之義。而其實仲尼與尼父無别也,鄭氏謂‘誄其行以為謚’,則無或指其尊稱之辭看作易名之義者乎?或問之證益信,而鄭注之失自見矣。
御製條問曰:首章專言理,此章兼言氣質,蓋君子小人之分,專由於氣質之不同。而此章既以君子、小人對言,則其不可謂專言本然之理也明矣。或云此章之君子、小人祇言敬肆之分,而未及乎氣質,至第四章知愚賢不肖之過不及,然後始言氣質,故章句所謂生稟之異者在第四章而不在此章。此其説似矣。而但君子之所以敬,小人之所以肆,究其所由,不外乎氣質之不同。則窮本探原之論,不得不以此章為兼言氣質,未知如何?
臣對曰:君子、小人之分,亶在於氣質之不同,則不待敬肆之間,而其生稟已是有别,是以下文君子、小人之下必以一而字説過。章句於君子則曰德,於小人則曰心,以示其氣稟之原自不同,則中庸此章所以承第一章之專言理,起第四章之始言氣也明矣。臣愚以為,不必窮本探原,而其兼言氣質自可見矣。
御製條問曰:朱子之釋篇名‘中庸’曰‘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釋此章‘中庸’曰‘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理’。其變名言理之義,可得聞歟?且‘不偏不倚’四字,以心言則可,以理言則終有所不可者。蓋心之未發也,純一無雜,亭亭當當,無偏係倚着之病,故‘不偏不倚’之稱,可以形容其渾然在中之體段。至於理,則祇是沖漠無眹而已,既無體段之可言,尚何偏倚之足稱哉?朱子於或問論‘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義曰,‘不偏不倚者’,‘心之體、地之中’;‘無過不及者’,‘理之當、事之中’。則亦嘗以心與理分言之矣。獨於此直以理之一字總括二句而言,此豈非可疑者耶?
臣對曰:‘中庸’字同也,而或言其名義之在此,或言其道理之如此,則變名言理之義概可覰得。而所謂不偏也、不倚也,總指夫是心之理而言也。天以是理賦於人而具於心,渾然在中,純一無雜,而一有偏倚,此理便有虧欠矣。是以朱夫子於或問以心與理分而言之,而其下乃曰‘方其未發,雖未有無過不及之可名,而所以為無過不及之本體實在於是’云爾。則其未發也,理為之主;已發也,理為之用。而所謂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大抵皆理也。是理之外,焉有所謂心耶?
御製條問曰:‘時中’之‘時’,以程子禹、稷、顔子之喻,朱子堯舜禪受之説觀之,則意自分曉。蓋此‘時’字如孟子所謂‘聖之時’、子思所謂‘時措’之時,即經權通變,各適其時之謂也。是以章句曰‘隨時(而)〔以〕處中’,又曰‘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此正‘時中’之正解。而至於下文復云‘戒慎’‘恐懼’,‘無時不中’,則卻似以時中為須臾不離道之義者,何也?且時中即已發之中,戒懼即未發時工夫,而朱子之合而言之者,其義安在?
臣對曰:‘時中’之‘時’,已帶來須臾不離之義,而究其源,則只當以未發之中為本。竊考朱子之言曰,‘中庸之中’,‘大旨在時中上。若推其本,則自喜怒哀樂未發之中而為時中之中’。又曰:‘能時中者,蓋有那未發之中在。’然則時中之中,分明是戒慎恐懼中得來,而所謂大本立而達道行也。堯之欽若,舜之兢業,禹之日孜,顔之好學,無非所以做出他時中之道。而以至孟子所謂‘聖之時’,子思所謂‘時措’者,何莫非這個道理耶?而況本章有‘小人反中庸’、‘小人無忌憚’之訓,則戒慎恐懼之為中,本文已發之矣,豈朱子之創言耶?
御製條問曰:説者皆以此章上下二節並作孔子之言,蓋因首章總注有‘其下十章’,‘子思引孔子之言’之文也。然以經文反覆潛玩,則上一節政與論語之‘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辭意相似,而至於下一節,則不過申釋上文之餘意而已。聖人之言浄潔簡奥,不應自言而自釋其意,似當以上一節為孔子之言,下一節為子思之言。未知如何?
臣對曰:此章下一節為子思之言,蔡氏亦有是説。而試以朱子意考之,不但首章總注言之,至二十八章先引孔子之言,次有子思之訓,而朱子以‘此以下,子思之言’逐條分别之,則何獨於此章不然?而李文純亦謂‘“君子之中庸”以下,朱子亦以為孔子之言,故不云“子思之言”’,此可謂深得章句之旨。蓋此篇首章即子思所述,此下十章皆引夫子之言以釋首章之義,則不應於此一節反解夫子之言,朱子之訓,無乃有見於是。而所謂自言而自釋,則聖人之言雖甚簡奥,亦自明切,如大學之經一章,中庸之‘九經’章,反覆言之,而無非所以引起其端,辨説其事。則後儒之以蔡説為誤者,似或不為無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