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鬼神,氣也。
夫子即氣而指其實然之理,以形容費隱。所謂鬼神實然之理,即道也。小注饒氏曰‘道是形而上,鬼神是形而下,此章即鬼神之費隱以明道之費隱’云云,其言似若以鬼神與道為二,恐不免為語病。殊不知此章就氣缺。主其實理而言,非以鬼神與道二之也。近世又有為‘氣費隱、理費隱’之説者,皆為饒説之所誤也。且前後章皆言費,而隱在其中。此章言隱而費,兼體用而言,故章句以費隱並釋之。而饒氏以為推隱而達於費,則與章句微不同。
第三節祭義篇夫子説。
所謂‘百物之精’,兼人物而言。
分節。*
此章凡五節。首節總言鬼神之德。次節言看德之所以盛而言隱而費。三節承上申言‘體物不遺’。四節復言視不見聽不聞。末節復言‘體物如在’,以終隱而費之意。
章下注:‘體物如在,則亦費矣。’
不曰‘體物如在,費也’,而乃曰‘亦費矣’者,何也?蓋鬼神本無形聲,體物如在,亦非見聞所及,故乃曰‘亦費矣’。蓋恐人同上段皆以隱看,如饒氏也。
誠為鬼神之德。*
此章鬼神之德之所以盛,以其誠也。而朱子以中庸之德比之,謂鬼神與德不可言,則鬼神之德豈非誠歟?故末節謂‘誠之不可揜如此’。章句曰‘陰陽合散,無非實者’,則其以誠為鬼神之德者益昭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