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 節】
章句程子曰‘中者天下之正道’,道,謂‘當行之路’也,唯君子為能體此道。而‘不偏不倚’,未發時所當然也;無過不及,已發時所當然也,故曰‘天命所當然也’。天理本自至善,而在人心則因其氣稟之不齊,或不能全其體用也。‘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則體用得其全矣。動静必如是,即其所當然,而君子知其在我,故體之而無失也。
不曰‘天理’,而曰‘天命’者,不但上接‘理’字而變文也。性是天命,而性外無道,道外無性,則道亦天之所命也。
【二 節】
未發前存養,已發後省察,無非隨時處中之道,則時中之兼動静,亦如率性之道也。
上文‘君子中庸’之中,章句以‘不偏不倚,無過不及’釋之,而其下曰‘唯君子為能體之’,則‘不偏不倚’,静時當體者也;‘無過不及’,動時當體者也。此節言‘君子中庸’之義曰‘時中’,而章句曰‘能戒謹不睹,恐懼不聞,而無時不中’,則睹聞時戒懼,動時之處中也;不睹聞時戒懼,静時之處中也。時中之兼動静,可見於此也。然中庸之中、時中之中,皆本於‘允執厥中’,故其説多在‘無過不及’上,此文不可不知也。
【章下注】
上章主於性情而言中和,此章主於德行而言中庸。游氏説雖未盡,而亦知此意,故曰‘是也’。然此章承上章中和而言,君子之‘能體’,則中庸之中,實兼性情之德,故又言‘兼中和之義’,以補游氏未盡之説也。蓋‘不偏不倚,無過不及’是‘平常之理’,言德行則平常之義在德行,言性情則平常之義在性情,此所以言庸於兼中和之中,而不但以德行言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