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 中庸輯注所載諸説雖頗詳盡,然其揀别不精,或有當載而不載,不當載而載者。陸稼書又添録元明諸儒説,而傷於太繁,反增瞀亂。故竊不自揆,謹撮程朱説及後來諸儒説之緊要者,逐章分録,彙成一篇,以資玩索之工云。
一 諸説之已載於大全輯注者,并不録;見於或問輯注者,間或采録。
一 我東諸老先生經義諸説,實是朱門以後所未有。故節取其要語,載録於宋明諸儒之次,而書其號、不書姓氏以别之。
一 我曾祖考厚齋先生遺集中中庸文字,謹亦一體載録。
一 是編之輯,非欲兼收并取以資博洽,只以闡明經旨為主。故自程朱説以下,有與章句不合者,并不録,或可以發明章句餘意及可備一説者,間亦略載一二,覽者詳之。
一 編中所載朱子説最多,不可以漫無次序,故先大全、次語類。而大全則注答某書或某文,語類則只注語類,其不在中庸本門者,注見某門,俾便於尋見本文焉。或有從經文第次,先語類者。
一 輯注諸儒説瑕瑜相雜,固多可議。然苟明乎經文、章句之旨,則諸説得失自可以舉目瞭然,不必枉費閒工於枝葉零瑣處。故論辨小注之説,并皆略之,只載栗谷説數條,以見其小注差謬之大概云。